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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政策汇编,请您收好!——《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6.0改革政策汇编》

作者: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这份政策汇编,请您收好!——《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6.0改革政策汇编》

在工程建设领域,北京市通过打造“示范区+任务管家”服务品牌,鼓励各区主动探索、大胆创新,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本次改革案例集锦将陆续推出11个改革示范区的三十余个典型案例,涵盖带方案入市、告知承诺制、规划许可全程网办、“多测合一”“交地即交证”、建筑师负责制等改革领域。本期小编带您了解石景山区在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石景山区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总体情况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石景山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把握关键环节,抓好统筹协调,努力突破政策落地痛点难点,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一轮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工作要求,主动承接“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特色改革示范区任务,完成全市首个不动产首次登记全程网办案例,继续推行精简审批流程,落实“告知承诺制”“交地即交证”“街区控规+区域评估”“多规合一”等改革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精准直达快享。

不动产首次登记全程网办改革事项

改革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以信息共享为抓手,聚焦数字赋能,上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全程网办服务,不断拓展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范围。作为特色改革任务示范区,石景山分局先行先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在确权登记处、市登记中心政策指导下,联系市测绘院跟进系统开发进度,积极参与系统测试。通过全面摸排项目储备,选取石景山区西黄村基础教育划拨用地项目作为试点,2023年8月1日,石景山分局完成全市首个不动产首次登记全程网办案例。

实践案例

石景山区西黄村1606-642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开发建设单位为北京悦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建设幼儿园一座。石景山分局提前介入,根据系统推送的审批资料,开展地籍调查,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导入测量成果,完成后外网自动形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通过前期与开发企业和系统建设单位建立的线上沟通群,对接人全程指导开发主体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平台”,在身份认证后选择该笔业务同步地籍调查成果,提交申请信息。登记人员通过自动上传至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申请信息,及时完成业务审核。开发企业在线交纳登记费后,系统自动登簿,并向开发主体核发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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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黄村1606-642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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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黄村1606-642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

经验做法及工作亮点

不动产首次登记全程网办后,使得开发企业办理该业务实现“三减”,显著提升办事效率,压减办事成本。一是“减材料”,不动产地籍调查产生的材料与企业身份材料通过内部流转和系统推送,企业提交的材料进一步减少;二是“减时间”,业务办理时间从线下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规定的5天压缩至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要求的1天,企业网上申请,当天取得电子证照;三是“减跑动”,首次登记全程网办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企业线上申请、提交材料,登记部门导入系统完成审核登簿。针对材料出现问题的情况,线上沟通完成材料修改,真正实现少跑一趟,全面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事项

改革情况

2022年7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关于推行集中供地项目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京规自发〔2022〕199号),“通过我市任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23年4月,市政府印发《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提出“进一步推广‘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改革’,提高以承诺制方式落地开工项目比例”。石景山分局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推进集中供地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建设单位手续办理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

实践案例

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1608-62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为北京市2022年第四批次集中供地项目。该项目位于石景山区古城,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6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0栋住宅楼、3栋配套楼及地下汽车库,预计建成后可提供约502套住宅。项目同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室内体育设施、机构养老设施、末端营业厅、小型商服(便利店)等配套设施,完善周边居民的生活服务设施。石景山分局深入研究和落实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主动服务,提前开展政策及手续办理解答,在项目取得“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后,0.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全部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核发,助力固投项目建设,为后续集中供地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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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 1608-626 地块 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效果图

经验做法及工作亮点

提前学习、加强沟通。系统学习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及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等,对建设单位进行宣讲和指导,主动与建设单位及前期审查科室进行对接,为快速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做好充分准备。以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前提,高效服务,快速审批,仅用0.5个工作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事项

改革概况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支持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且用地范围未发生变化的土地申请办理“交地即交证”,在已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实现土地交付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双同步”“零等待”。石景山分局积极落实“交地即交证”改革政策,主动做好企业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加强土地利用与不动产登记环节有机结合,政策出台以来实现八个项目十五宗土地“交地即交证”,上市出让地块100%实现“交地即交证”,极大节约了企业开发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实践案例

案例一——老古城综合改造1608-626地块

石景山区老古城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8-62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宗地出让面积30556.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157.39平方米,共建设10栋住宅,1栋养老设施,2栋配套楼及1幢地下汽车库。用地单位为北京金鑫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石景山分局在合同签订后提前开展地籍调查,沟通开发企业做好业务指导,为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做足准备。2023年2月16日,用地企业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当日同步完成了土地首次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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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古城综合改造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608-626地块

案例二——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1604-632地块

苹果园1604-632地块公租房项目是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供应的第一个公租房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燕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面积9902.48平方米,计划建设约300套公租房。石景山分局加强内部联动,确定项目时间节点,提前开展地籍调查,同步办理土地划拨和不动产登记,于2023年3月3日当天完成划拨决定书及不动产权证一站式办理,实现划拨土地“交地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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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园1604-632地块

经验做法及工作亮点

一是加强与土地供应部门沟通联动,建立土地供应进度沟通机制,主动联系企业推介“交地即交证”政策;二是通过信息化系统推送,精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土地价款和税费交纳结果等相关材料;三是提前开展地籍调查,实现地籍调查结果入库;四是针对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供应的不同特点,分类再造流程,改过去串联办理的流程为并联办理,提升办理效率,将过去耗时10余天的业务变为当日办结。

推广建筑师负责制改革事项

改革概况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拓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提升首都工程建设质量和建筑品质,促进北京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制定《关于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意见》。意见指出:本市行政辖区内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受托的建筑师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标准;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责任由建筑师团队负责,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备案图纸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抽查力度;鼓励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电子报件、全程网办的方式申报。

实践案例

八宝山革命公墓北山玉岑园骨灰廊二期项目,位于八宝山革命公墓内部,为殡葬服务用房,项目申报建筑面积484.62平方米,建筑高度7.2米,建设内容为礼仪服务大厅、配套用房、院门;申请构筑物长度为942.6米,建设内容为骨灰廊、四角亭和骨灰墙。土地现状使用性质为殡葬用地,项目投资来源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及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办理条件。项目采用建筑师负责制,以尊重革命公墓总体环境与祭扫秩序为设计原则,体现简洁、肃穆和理性的设计风格与设计理念,着意营造独具特色的祭奠环境,使公墓园区既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又独具自身的特征与特色,做到建筑与空间和谐相生、空间与生态和谐相长。项目申报过程中,石景山分局工作人员主动向前一步,通过电话及视频的方式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全程网上申报,帮助协调后台服务系统,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了项目申报、核发许可工作。

经验做法及工作亮点

石景山分局从服务建设单位、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及时跟进项目申报过程,促进服务事项提速,切实解决申报、审批、核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事项

改革情况

石景山分局高度重视“多规合一”工作,立足更好的服务,学习先进水平创新做法,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分局以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细,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为出发点。在局领导的部署、督办下,局内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与委机关联系,主动研究、完善平台配套规则与政策,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机制作用,转变审批模式,主动服务,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实践案例——首钢东南区公交场站项目

在市交通委下发的2022年公交场站建设任务中,全市列入14处公交场站重点任务,其中含首钢东南区公交场站,并要求尽快推动公交场站方案稳定。公交场站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五环与西六环之间首钢东南区西南角、1616街区内。首钢东南区已完成街区控规,并于2017年得到批复(市规划国土函〔2017〕1809号),用地指标稳定。首钢东南区现状以居住用地为主,多个地块已上市。区域常住人口数为5925人,工作岗位数为3581个,职住比为0.6。周边业态以居住为主:北侧金裕雅苑小区已建成;西侧和南侧为空地;东侧为临时建筑。区域道路随着地块的建设同步实施,多处于在施工状态。场站北侧为首钢东南区六街已通车。西侧料场路北段已通车,南段已建成但尚未投入使用。场站南侧古城南街和莲石东路已按规划实现区域对外的交通联系。区域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较低,乘车不便,轨道接驳服务能力不足。

在开展首钢东南区公交场站项目“多规合一”审查工作中,石景山分局同建设主体多轮沟通,在方案设计中充分论证场站设置的必要性、间距合理性、进出口安全性,按照现行规范、标准深化场站设计方案,确保该项目方案尽快稳定申报,尽快开工建设以满足周边居民出行要求。通过现场踏勘、迅速摸清场站方案中涉及供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等管线与周边市政配套管线的接入路由,并在推送多规合一审查后,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沟通意见,快速完成了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核发。该项目建成后,该区域内市民生活出行便捷度舒适度将显著提高,提供始发终到的公交线路,强化居住区与首钢园、银保园等产业园的联系,提高公交便利性及公交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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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东南区公交场站项目

经验做法、工作亮点

石景山分局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继续发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机制作用,不断加快建设工程项目办理进度,助推项目提质增效,进一步释放营商活力。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有序推进具体项目的方案审查工作,缩短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率。持续协助建设主体深化方案,确保方案的经济性、安全性、有序性,后续加快办理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等规划手续,推进公交场站建成投入使用,切实解决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石景山分局坚决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不断完善工作方案,纾解企业遇到的办理困局,进一步改善企业办事体验。为建设主体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改革获得感,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努力打造首都营商环境新高地。

推进“街区控规+区域评估”

改革概况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280号)有关要求,石景山分局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同步开展环境、水、交通等区域评估工作。

实践案例

石景山区SS00-1610街区位于石景山区古城街道,西起北辛安路,东至杨庄大街和古城大街,北起阜石路,南至石景山路,总用地面积约332.9公顷。

这份政策汇编,请您收好!——《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6.0改革政策汇编》

1610街区鸟瞰图

在1610街区控规编制中,石景山分局同步开展了区域环境、水、交通评估,形成整体区域评估成果。目前,该街区控规已取得市交通委交评意见,水评按照专家会意见修改完成并已提交市水务局,环评已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审查。

经验做法、工作亮点

街区控规与区域评估全程互动

在1610街区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成果编制中,深入对接街区控规编制成果,以提升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环境、水资源、道路交通合理性为目标,将区域评估结论及审查意见纳入街区控规成果,提高街区控规的科学性,更有力地为街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提供依据。

简化审批内容

在进行项目环境、水、交通影响评价时,可以对项目规划符合性、选址环境合理性、项目用地历史等相关评价内容予以简化,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报告相关内容。精简相关审批手续,对进入该规划区域、符合准入要求的单个建设项目,可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区域评估审查意见,按下放审批权限、豁免、备案、简化分类、告知承诺等方式实行简化审批,大大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本内容由法制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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