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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i金山
2024年金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2024年金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做好本区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各幼儿园根据市教委入园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结合实际,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方便家长,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统筹协调。坚持在人户一致入园优先的前提下,根据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班额总控的方式,统筹协调幼儿入园工作。

二工作内容

4月16日,公布金山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4月16日—4月21日,全区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公办幼儿园统一安排4月20日开展线下入园指导。

(一)信息登记

4月22日—4月29日,全区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期间,本区安排线下服务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

2024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

适龄幼儿和监护人根据自身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3.登记方式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幼儿入园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监护人可以在报名验证阶段到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

(4)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报名验证

1.网上报名

5月9日—5月31日,已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的“各区报名”,通过“金山区”进入“上海市金山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完善报名信息,并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提交报名(公办、民办只可报名一类)。

2.上传材料

(1)本市户籍幼儿:根据报名信息上传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等原件。

(2)非本市户籍幼儿:根据报名信息上传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原件。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等原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镇、街道、高新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等原件。

3.网上验证

各幼儿园在5月24日—5月31日期间网上验证报名材料。适龄幼儿监护人按照报名幼儿园所在园的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进行入园报名和网上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适龄幼儿监护人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的,将作为统筹对象。确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和验证,以及未能按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幼儿园线下补充验证。

(1)幼儿监护人如逾期尚未信息登记,于5月25日、5月26日到居住地对应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验证服务,录取与否视学额而定。

(2)区教育局于6月8日、6月9日(8:30—11:30,13:00—16:00)为尚未信息登记报名的幼儿监护人提供信息补登记服务,幼儿监护人到金山区教育发展信息和考试中心北楼(石化二村289号,东门进)办理补登记幼儿信息,获取《登记表》。信息登记的顺序、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3)本市户籍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本市户籍的中、轻度智障幼儿,可到如下幼儿园报名验证:

朱泾镇康复幼儿园(朱泾镇健康路371号,咨询电话:57311630或57323067)、亭林幼儿园(亭林镇南亭公路6985弄1号,咨询电话:57233618)、枫泾幼儿园(枫泾镇枫杰路1号,咨询电话:57351825)、海丰幼儿园(海丰路168号,咨询电话:67960692)、东礁幼儿园(东礁一村66号,咨询电话:57961275)、吕巷幼儿园(吕巷镇建新大街71号,咨询电话:57371742)、张堰幼儿园(张堰镇康贤路389号,咨询电话:57213365)、漕泾幼儿园(漕泾镇中心街266号,咨询电话:57251340)、朱行幼儿园(亭林镇恒康路168号,咨询电话:67225062)、干巷幼儿园(吕巷镇干巷社区红光路88号,咨询电话:57208089)、廊下幼儿园(廊下镇培乐路50号,咨询电话:57391167-809);听障儿童到金悦幼儿园总部报名(卫零北路713号,咨询电话:57283039)。

(三)录取通知

7月15日前,完成幼儿入园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照“本市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安排、非本市户籍依证依次逐步解决”为原则,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公办幼儿园实行新生按户籍就近入园的办法。首先满足本区人户一致的幼儿,然后根据学额情况,协调解决其它非人户一致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相对就近”并非“离家最近”,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公办幼儿园资源配置和适龄幼儿的需求情况,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和人数,为幼儿提供“相对就近”入园的学额。

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根据本区户籍幼儿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排序招生,招满为止:

(1)本市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2)本市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本市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本市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5)其他情况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时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

2.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而定。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执行。

3.各类优抚人员、引进人才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4.7月1-2日幼儿园发放本市户籍幼儿入园通知书;7月9-10日发放非本市户籍幼儿入园通知书。

(四)幼儿园招生细则

1.金山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细则详见《2024年金山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附件1)。

2.金山区民办幼儿园招生细则详见《2024年金山区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附件2)。

3.滨海地区幼儿园招生细则详见《2024年滨海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划分表》(附件3)。

4.朱泾地区幼儿园招生细则详见《2024年朱泾地区幼儿园招生地段划分表》(附件4)。咨询电话:57311740。

5.民办幼儿园应制定自主招生简章,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

(五)关于托班及中、大班转园插班相关工作

1.适龄幼儿入托招生办法7月1日向社会公示。

2.中、大班转园或插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由各幼儿园制定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家长于5月25日、26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学期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托幼科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托幼科提出入园申请。具体申请和安置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招生工作机制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监督电话,加强对幼儿入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统筹管理,保障工作平稳开展

幼儿园组织全员参加区级和园级的招生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加强报名和验证工作期间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做好服务,提升招生工作品质

幼儿园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方案和相关信息,包括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特殊需求幼儿(含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特殊幼儿等)的入园办法。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加大政策宣传。

四日程安排

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4年金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五其它事项

1.招生咨询电话:57932038;监督电话:57932530。

2.本意见的解释权属金山区教育局。

附件:1.2024年金山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2.2024年金山区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3.2024年滨海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划分表4.2024年朱泾地区幼儿园招生地段划分表5.金山区公办幼儿园分等定级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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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金山区教育局

编辑 | 干钰琼

责编 | 潘婷 何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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