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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作者:照亮我的心
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为扎实推进“争一流,当冠军”活动,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4月15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以长城北路、长城中路、府前东街为重点,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助力家乡文明城市创建。

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行动中,城管监察大队共出动执法队员38人,对三个街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乱设置广告等市容乱象进行规范治理。

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整治过程中,城管队员耐心地对商户、摊点劝导引导,主动宣传创城知识,增强相对人创城意识,爱护城市环境,自觉整改违规行为。据统计,此次行动共规范店外经营100余家;劝离占道经营摊点30余处;清理乱堆乱放10余处;清除条幅广告8处、气模广告3处;取缔落地广告牌匾15块。

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通过开展此次行动,长城北路、长城中路、府前东街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下一步,城管监察大队将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持续加大巡查管理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怀来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关于城区临时摆摊设点区域的

公 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更好的满足居民群众消费需求,按照“方便群众生活、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得扰民”的原则,经研究,现将我县主城区临时摆摊设点区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及经营时间

(一)文昌北路(富达园小区东墙外辅路以上)

经营时间:早7时——中午12时

(二)华祥路(理想上城小区西门便民市场)

经营时间:全天

(三)存瑞东街(文化公园区域)

经营时间:早7时——中午12时

夜市摊点全部退至大桥下经营。

(四)文昌南路(跨铁路大桥桥下两侧)

经营时间:全天

跨铁路大桥南侧新修道路两侧(夜市经营)

经营时间:下午5时——晚上10时

(五)长城南路(地道桥南口路缘石以上)

经营时间:全天

(六)新兴北路(惠安小区东门便民市场)

经营时间:全天

(七)府前东街(新兴北路——华玉路)

经营时间:下午5时——晚上10时

(八)府后街(文昌北路——华新路)

经营时间:下午5时——晚上10时

(九)府前西街(华泰路——存瑞西街,南侧辅路)

经营时间:下午5时——晚上10时

(十)五环广场、九龙广场(夜市经营)

经营时间:下午5时——晚上10时

二、管理要求

(一)经营摊点的设置必须严格落实“不占车道、不挡通道、不压盲道、不排油烟、不生噪声、不扰居民”的“六不”管理要求。同时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文明城市创建等要求,坚决做到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二)经营户必须严格服从城管执法部门的管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使用音响、喇叭等工具招揽顾客,坚决防止噪音扰民现象发生;严禁违规搭建、破坏市政设施、乱牵乱挂、乱堆乱放、随意倾到污水和垃圾,不得损坏绿化带。经营户应当自备垃圾、泔水、污水收集设施和防污染摊布,并及时清扫垃圾杂物,保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三)经营户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严禁露天烧烤等易产生油烟的作业。夜市经营户有告知和制止“划拳、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的义务,劝导顾客适度饮酒,不要酒驾。

(四)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定要求,对违规摆放的经营户,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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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来城管

编辑|张树刚

审校|徐新宇 张树刚 杜 悦复审|赵良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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