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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招聘教辅岗位人员

中央民族大学招聘教辅岗位人员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为打造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聚集、创新开放的学术高地,诚邀广大优秀青年人才加盟,共创中央民族大学美好未来!

招聘人员类型

  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

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位、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审计岗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非本校在职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

  6.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相关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辅导员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及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须掌握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根据辅导员入驻公寓要求,计划招聘男性、女性辅导员各50%。

2.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含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审计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中央民族大学招聘教辅岗位人员

扫码查看岗位需求表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会计审计岗位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岗位主治医师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备所从事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应届毕业生接收范围

  202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

  2.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学成回国,且未经派遣、在国(境)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360天以上)、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3.社会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所有岗位招聘人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到海淀校区和丰台校区工作。

  辅导员入职后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岗位类型和工作部门。

  5.有关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版)》。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报名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报名网址:http://zhaopin.muc.edu.cn。

  报名信息中须标明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考试

1.辅导员岗位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适岗考察,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适岗考察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适岗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2.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会计审计岗位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3.医疗卫生岗位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4.考试内容涉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辅导员、工程实验、图书资料和会计审计岗位考试按照国家民委统一要求开展。医疗卫生岗位由用人单位单独组织。

联系方式

  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8932319

  招聘网址技术支持电话:18600864833

  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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