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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學招聘教輔崗位人員

作者:山西人社
中央民族大學招聘教輔崗位人員

  中央民族大學是國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為打造素質精良、結構合理的人才隊伍,建設人才聚集、創新開放的學術高地,誠邀廣大優秀青年人才加盟,共創中央民族大學美好未來!

招聘人員類型

  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博士後出站人員、社會在職人員)。

招聘崗位

  輔導員崗位、工程實驗崗位、圖書資料崗位、醫療衛生崗位、會計審計崗位。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祖國、熱夫妻民。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産黨上司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非本校在職教職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親屬。

  6.留學回國人員、博士後出站人員和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符合國家規定的當年申請辦理在京就業相關條件。

二具體條件

1.輔導員崗位

  應聘人員應具有教育部認可的大學和研究所學生教育經曆,并獲得學士、碩士及以上學位。

  應屆畢業生應符合應屆畢業生接收落戶年齡等有關要求;非應屆畢業生年齡原則上不得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須掌握從事高校管理工作必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和知識結構,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團隊合作以及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須是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且具有學生幹部經曆。

  根據輔導員入駐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要求,計劃招聘男性、女性輔導員各50%。

2.教輔專業技術崗位(含工程實驗崗位、圖書資料崗位、醫療衛生崗位、會計審計崗位)

  應聘人員應具有教育部認可的大學和研究所學生教育經曆,并獲得學士、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進階職稱或者特殊專業技術人員,其學曆學位可放寬至大學(學士)。具體要求見崗位需求表。

中央民族大學招聘教輔崗位人員

掃碼檢視崗位需求表

  應屆畢業生應符合應屆畢業生接收落戶年齡等有關要求。非應屆畢業生,工程實驗崗位、圖書資料崗位、會計審計崗位年齡原則上不得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醫療衛生崗位主治醫師職稱人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副主任醫師(進階)及以上職稱人員不得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應聘人員須具備所從事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技能以及相應的職稱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

三其他要求及說明

  1.應屆畢業生接收範圍

  2024年應屆畢業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京外生源辦理相關落戶事宜應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北京市有關規定。應聘者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其中京外生源碩士研究所學生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月1日後出生)、博士研究所學生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後出生)。

  應屆畢業生培養方式為非定向(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就讀最高學曆期間未與任何機關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曆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取得相應學曆學位時間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

  2.留學回國人員應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獲得教育部學曆學位認證并學成回國,且未經派遣、在國(境)外學習時間1年以上(360天以上)、出國前已與原工作機關解除勞動關系,符合非北京籍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理在京就業落戶手續的相關要求。

  3.社會在職人員原則上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4.所有崗位招聘人員根據學校工作安排,需到海澱校區和豐台校區工作。

  輔導員入職後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确定崗位類型和工作部門。

  5.有關崗位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版)》。應聘人員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目錄中的,可直接撥打報名電話進行咨詢了解。

報名

  截止時間:2024年4月19日。

  報名網址:http://zhaopin.muc.edu.cn。

  報名資訊中須标明主要社會關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機關和職務)。

考試

1.輔導員崗位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和适崗考察,筆試成績60分(含)以上者有資格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與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确定綜合成績。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崗位與考生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體檢和考察、适崗考察人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及适崗考察情況擇優确定初步人選。

2.工程實驗崗位、圖書資料崗位、會計審計崗位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60分(含)以上者有資格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與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确定綜合成績。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擇優确定初步人選。

3.醫療衛生崗位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60分(含)以上者有資格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與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确定綜合成績。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擇優确定初步人選。

4.考試内容涉及招聘崗位所必需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輔導員、工程實驗、圖書資料和會計審計崗位考試按照國家民委統一要求開展。醫療衛生崗位由用人機關單獨組織。

聯系方式

  人事處咨詢電話:010-68932319

  招聘網址技術支援電話:18600864833

  各用人機關聯系電話:見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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