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棠棣,一枚历史爱好者。欢迎大家【关注】我,一起谈古论今,纵论天下大势。君子一世,为学、交友而已!
1993年12月18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台北举行了第三次事务性商谈。这是两岸隔绝40多年来,大陆谈判代表首次踏上台湾,同行的除了海协成员外,还有5位具有官方身份的人士与会。
台北会谈内容仍是三项事务性议题,重点放在“劫机犯遣返问题”上。
1、九起大陆民航客机被劫事件
为何要与台湾海基会谈判“劫机犯遣返问题”?
因为,截止到此次事务性商谈前夕,共发生9起大陆民航客机被劫往台湾的事件:
1993年4月6日,大陆南方航空公司B一2811波音757客机在由深圳飞往北京途中,被歹徒黄树刚、刘保才持枪劫持到台湾;
6月24日,厦门航空公司B一2501波音737客机在由江苏飞往厦门途中,被张文龙以匕首劫往台湾;
8月10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B一2544班机,在由北京飞往雅加达的途中,遭师月坡以洗发精假充硫酸劫往台湾;
9月30日,四川航空公司2625号客机在由济南飞广州途中,被杨明德、韩凤英夫妇以匕首劫往台湾;
11月5日,厦门航空公司2592客机在由广州飞福州途中,遭张海以匕首劫往台湾;
11月8日,浙江航空公司335双螺旋桨小客机在由杭州飞福州途中,被王志华劫往台湾;
11月12日,北方航空公司2138客机在由长春飞往福州途中,被李向誉、韩书学劫到台湾;
12月8日,北方航空公司2138客机在由青岛飞往福州途中被高军劫持到台湾;
12月12日,厦门航空公司2516飞机在由哈尔滨飞厦门途中,被祁大全劫往台湾。
1993年劫机事件频频发生众所周知,劫持民航客机是严重危害旅客人身安全的罪行,国际航空史上不乏因为劫机而引起的空难事件,所以,劫机罪行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谴责。
从60年代起,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对劫机罪行做出了严厉的惩罚。
那么,是什么驱使这帮歹徒们无视法律制裁,乐此不疲地劫机跑到台湾呢?理由非常简单:台湾当局对大陆劫机罪犯历来是另眼相看,优待有加。
2、为何劫机事件频发?
国民党逃台后,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于1958年制订并实施了“中共官兵起义归来优待规定”,对驾机叛逃去台的解放军官兵封以“反攻义士”的头衔,并奖以巨额黄金。
在这巨资刺激下,从1950年起至1989年,共有大陆海、空军飞行员15人驾驶12架飞机叛逃台湾。
1991年5月1日,台湾当局宣布,为配合当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以和平方式统一国家的大陆政策,从即日起停止实施“中共军队官兵起义归来优待规定”,今后对自动驾机“起义归来”的大陆飞行员不发黄金或奖金,只在就业辅导及生活照顾方面适当处理,至于中共军队飞机是否归还,将视当时实际状况个案处理。
优待条例取消了,“起义英雄”不再出现。但台湾当局仍在政治因素考量下,对大陆劫机犯采取重罪轻判、拒不遣返的政策。
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两个:
一是声称要考虑劫机者的动机。
1993年6月24日劫持厦门航空公司客机的张文龙为逃避罪责,也向台湾当局声称劫机动机是为了“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个荒唐可笑的理由,完全是为了投台湾当局之所好。大量事实已经证明,这些劫机犯在大陆都是有犯罪前科的刑事犯或有犯罪嫌疑的分子,他们劫机显然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二是“人道”考量。
众所周知,以武力或以武力以外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民航客机,已经严重地危害了旅客、机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台湾当局口口声声“人道”考虑,为什么他们的人道不是给广大民众,而只施于那些罪行在身的不法徒呢?
1993年8月10日和10月16日,中国民航总局新闻发言人分别发表谈话,指出劫机严重危害两岸旅客安全和民航的正常运输。
发言人说,1982年7月25日西安一上海2505航班飞机被孙云平等五名歹徒劫持,歹徒在空中引爆炸药,造成3名旅客、4名机组成员受伤,飞机受损。
1983年5月5日,沈阳一上海6501航班飞机被卓长仁等6名歹徒劫持,歹徒开枪击伤两名机组人员,在油料将尽的情况下,飞机在低于起降标准的韩国春川军用机场迫降时冲出跑道,飞机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69万元,旅客在韩国滞留5天。
1990年10月2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一广州8301航班被歹徒蒋晓峰劫持,歹徒强迫机组人员离开驾驶舱,只留机长一人驾驶飞机,在油料不足的情况下不许飞机在香港降落,当油料将尽机长在广州白云机场紧急降落时,徒对机长施以暴力,致使飞机失控,偏离跑道,与停机坪上的两架客机相撞,造成人员死亡128人、伤53人、飞机报废3架的惨重损失,其中赴大陆旅游探亲死亡的台湾同胞30人死亡、8人受伤。
发言人说,近来大陆民航班机连续被劫持到台湾,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台湾有关当局坚持顽固立场,采用种种借口,对大陆劫机犯重罪轻判、拒不遣返,实际上采取的是庇护、纵容的政策。
这大大助长了劫机歹徒们的冒险行为,也使阴谋劫机者将台湾视为“乐园”、“庇护所”。
希望台湾当局从保障乘机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两岸正常交往出发,按照两岸红十字组织1990年9月达成的《金门协议》中关于刑事犯嫌疑犯或刑事犯遣返规定,立即遣返所有大陆劫机犯罪分子;希望两岸有关方面以适当方式能就遣返劫机罪犯和民航保安问题进行协商,订立共同遵守的协议,从根本杜绝海峡两岸间劫持民航飞机事件的发生。
3、要不要遣返劫机犯的较量
台湾舆论和民众对当局惩治劫机犯不力行为也相当不满。
《自由时报》社论说:
“不论何种理由的劫机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当局应当对劫机行为表明‘严正的反对立场',严惩劫机者,以洗刷‘劫机者天堂'的名声”。
《民生报》也提醒当局“纵容和善待劫机犯,对两岸建立互信将是一大障碍,将不利两岸作有效的、积极的交流活动”。
甚至连疲于奔波、审案的台湾警方、检方也多次公开表示,应在审判劫机犯之后,将其遣返大陆,非如此,则不能遏止这股歪风。
台北市一位文化工作者撰文说:
“现在大家很气,恨不得立即把劫机者丢到海里去。但我们有没有想到这是我们鼓励了大陆人40年的结果呢?广播、奖励、欢迎,然后是轻判、宽纵。”
在各方压力下,台湾有关方面终于宣布将对劫机犯予以遣返。
但一方面又说,《金门协议》对劫机犯遣返并未做具体规定,不适用于劫机犯的遣返,两会应当就劫机犯遣返另做讨论。
两会商谈开始后,台湾当局又坚持其有排它性的“司法管辖权”,企图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达到其凸显两岸为对等实体的政治目的。海基会也提出要讨论遭返劫机犯的“要件”、“程序”等问题。
台湾方面的立场和态度,使得两岸关于劫机犯遣返的谈判迟迟无法取得进展。
对于台湾方面干扰谈判的做法,大陆方面予以公开批驳,阐明自己的立场。
1993年11月19日,海协致函海基会,明确指出:
“关于遣返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1990年9月的《金门协议》已有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双方已相互遣返了一些刑事犯或刑事嫌疑犯。我们再次强烈要求台湾有关方面按照《金门协议》的规定,立即遣返大陆劫机犯,而不能有选择地执行‘金门协议’。”
信函表示:
“如果借遣返劫机犯为名,提出不适当的政治问题,只能拖延问题的早日解决,实际上继续纵容劫机活动,从而给民航安全和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民航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海峡两岸同胞是绝对不会赞成的。”
同日,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北京召开中外记者会,要求台湾当局尽快遭返劫机犯并排除两会商谈中的障碍。
唐树备表示,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同胞管理台湾是合理的,但台湾的司法管辖权是地方性的、中国的一个地区的,这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里也已经写得很明确了。
但如果把这个司法管辖权说成是与大陆对等的,或者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司法管辖权,我们是反对的。因此,要在协议中谈司法管辖权,双方对管辖权问题的提法就会不一致。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回避司法管辖权问题,按照这一原则和《金门协议》办。
4、劫机犯遣返问题的共识
为了突破僵局,海协会也做出适当让步。
海协会向海基会表示:
“考虑到台湾有关方面认为《金门协议》对遣返劫机犯未作具体规定,我会在8月底9月初贵我两会工作性商谈中,就提出愿意与贵会依《金门协议》有关规定,讨论遭返劫机犯的具体安排,可惜当时未得到贵会的积极答复”。
在此情况下,台湾方面不得不表示“两会事务性商谈中不存在司法管辖权问题”,台湾“在各项议题中并没有要对司法管辖权协商处理”。从而有关劫机犯遣返谈判扫除了一些障碍。
在有关“司法管辖权”问题解决后,台北会谈很快就取得了重要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劫持民航客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应予以严厉惩治,劫机犯原则上一律遣返。
在上述基础上,双方初步拟定了有关两岸劫机犯遣返协议条例的基本框架,包括适用范围、遺返原则、强制措施、遣返要求、遣返方式与交接方式等方面内容。
该协议适用于两岸人员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两岸一方民用航空器,飞往另一方的犯罪;遣返原则上以马祖、马尾为海运交接地点,并得视实际需要商定以金门、厦门为交接地点等等。
尽管这次台北会谈未能如外界殷切期望般达成协议,但大陆谈判代表孙亚夫等人首次踏上台湾、双方在劫机犯遣返问题上获得了重要共识,仍得到各方肯定。
5、海基会与陆委会的矛盾爆发
就在劫机犯遣返问题解决的同时,全程参与汪辜会谈过程的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邱进益与“陆委会”之间的矛盾也全面爆发。
“汪辜会谈”正式开始后,邱进益和唐树备继续就经济议题进行商议。此时,“陆委会”的态度又发生变化,认为签订了台商投资保障协定后,会造成台商一窝蜂赴大陆投资,让台湾资金外流,对台不利,不签也罢。
海基会却认为,台湾方面可以此为筹码,与海协会进行其他方面议题的交换。由于海、陆两会意见不能统一,以致“汪辜会谈”推迟一天日程。最后,在与海协作结论前20分钟,黄昆辉又亲自打电话把邱进益从会场叫出来,指示邱进益放弃台商投资保障和海协会开出的三个条件。
“陆委会”的指令出尔反尔,授权谈判的内容上又严格限制在非政治性议题内,这让既不能越权,又不能承担破坏谈判责任的邱进益处处受到掣肘。
另一方面,海协既坚持原则又保持弹性,显得非常灵活,频频发起文宣攻势,邱进益的心中更不是滋味。
尚在新加坡,邱进益便对记者发表一通“身坐救护车”的牢骚。
他说,虽然海协会在会场外做政治宣传,但是在谈判桌上,却从未涉及任何政治课题。
两会在谈判共同文件内容时,海协会希望两岸经济交流会议越早召开越好,海基会也答应在年底举行。但是,因为年底要举行县市长选举,所以临时通知把会议改在下一年召开,这是海基会在新加坡第二轮商谈中提出更改召开两岸经济交流会议的时间。
邱进益说,自己原本是个很洒脱、务实的人,但是,“陆委会”的指示实在是没有弹性的回旋空间,令他有“身坐救护车”之感。台北有些人对两岸商谈只是在应付,时间一长,台湾方面的筹码将全部流失,届时会输得精光。
邱进益的无奈,即便是“汪辜会谈”四项协议的签订也难以使开怀。
“汪辜会谈”开始后,辜振甫也亲身体验了“陆委会”指手画脚带来的被束缚感,使这位拥有国民党中常委身份的党内大佬十分不快。
4月29日,“汪辜会谈”尚在进行中,辜振甫就对记者若有所指地说,自己年纪已大,做了那么久,权力也享受了,义务也可以交代了,是该退休的时候了,比他更适合、更能干的人多的是。
对于海基会两位领导人的感受,黄昆辉以一句“不应该也不必要”的话不痛不痒地回应,让海基会更加委屈。
6、“海陆大战”
5月10日,辜振甫和邱进益来到“立法院”报告“汪辜会谈”过程时,同时表示“不干了”。
邱进益说,这次会谈所面临的压力,是他从政以来最大的一次,他实在是心力交瘁。
辜振甫更是细诉自己全身上下的病痛,开过刀,肾脏只有一个,胆囊也开过刀,这样的人是否合适再继续担任这项谈判职务,实在有值得讨论的必要。
1个月后,国民党又传出黄昆辉将出任国民党中央“大陆工作指导小组”的策划小组召集人。黄昆辉升官了,这让本对他意见不小的海基会更是不满。
辜振甫即很有意见地表示,策划小组必须具有协调各单位大陆工作的职能,“陆委会”主委出任该职并不合适,最好由超然人士担任。
邱进益也公开向黄昆辉开炮了。6月16日,邱进益来到“立法院”备询,表示了对“陆委会”的不满。
邱进益说,海陆两会运作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根本不是体制的问题,而是心态问题,是“陆委会”总是以老子自居,想用父子关系来定位两会,事事插手。
海基会副秘书长李庆平到大陆与海协会就后续性协商交换程序性意见,“陆委会”要打电话去骂;就连“汪辜会谈”中,海基会成员出席宴会佩带的领带也要管。
这个样子,海基会秘书长怎么做下去?要海基会于什么?
“他们这种防贼心态,一直要管的心态,任谁来也受不了。”“陆委会主委不能换,我只能辞职。”
前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也适时加盟,声援邱进益。
6月17日,陈荣杰连夜召开记者会,哭诉自己与“陆委会”之间的恩怨情仇:
只因自己去厦门仅口头通知“陆委会”就惹得对方不高兴,当他在大陆谈判时,“陆委会”便在后方发布不实消息,这对于谈判者的尊严以及他好不容易培养出的声望造成极大伤害;因为自己以私人身份在假日前往参观“希望工程”展,也受到“陆委会”横加指责…
因此,他认为应该让黄昆辉停薪留职半年,到海基会来做秘书长,让他直接面对谈判对手,了解什么是谈判,体会在谈判前线所承受的压力。
陈荣杰说,“陆委会”对海基会应该抱持“扶之将于倾”的心情,可以先放它小步走,等它快跌倒时,才扶他一把,这样才会有人为“陆委会”抛头颅,而不是用铁链子把它绑在家里。
海基会第一任秘书长陈长文也明确表示,解决两会运作不畅的根本之道就是,“陆委会”再找一个“唯命是从”的人担任海基会的领导人,否则就更换“陆委会”领导人或其必须改变作风。
面对海基会的公开挑战,“陆委会”的正副主委们都坐不住了,决定以记者会方式展开反击,以鼓舞内部士气。
但是,谁也不愿去做那个勇敢的“挂铃铛的猫”。
第一副主委高孔廉以记者会形式发表声明太过严重为由,带头推辞。大家推主委秘书何希淳代为宣读,但何却说自己是黄昆辉带过来的人,他出面会令外界觉得是在为黄昆辉代言,也不愿意出头。
最后,大家以职责所在,把苦差推到“陆委会”联络处处长张良任身上。
17日晚上,位于台北市忠孝西路的“陆委会”所在地灯火通明,黄昆辉正在督促手下加班赶写反击海基会的声明。
晚8点,台北的新闻媒体都接到通知,火速赶到“陆委会”。不知道会有什么重大新闻非得漏夜发布,记者们匆匆赶去,原来是“陆委会”要发布谴责海基会的声明。
“陆委会”的声明从背后捅了邱进益一刀,也把海陆大战挑到最高潮。邱进益决定请假一周,出去散心并思考去留问题。
(正文完)
如果有其他关于历史领域的话题或观点可以【关注】我私聊,也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第一时间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