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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一年内,9架大陸民航客機被劫往台灣,事件最終如何解決?

作者:常棣t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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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18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台北舉行了第三次事務性商談。這是兩岸隔絕40多年來,大陸談判代表首次踏上台灣,同行的除了海協成員外,還有5位具有官方身份的人士與會。

1993年一年内,9架大陸民航客機被劫往台灣,事件最終如何解決?

台北會談内容仍是三項事務性議題,重點放在“劫機犯遣返問題”上。

1、九起大陸民航客機被劫事件

為何要與台灣海基會談判“劫機犯遣返問題”?

因為,截止到此次事務性商談前夕,共發生9起大陸民航客機被劫往台灣的事件:

1993年4月6日,大陸南方航空公司B一2811波音757客機在由深圳飛往北京途中,被歹徒黃樹剛、劉保才持槍劫持到台灣;

6月24日,廈門航空公司B一2501波音737客機在由江蘇飛往廈門途中,被張文龍以匕首劫往台灣;

8月10日,中國國際航空公司B一2544班機,在由北京飛往雅加達的途中,遭師月坡以洗發精假充硫酸劫往台灣;

9月30日,四川航空公司2625号客機在由濟南飛廣州途中,被楊明德、韓鳳英夫婦以匕首劫往台灣;

11月5日,廈門航空公司2592客機在由廣州飛福州途中,遭張海以匕首劫往台灣;

11月8日,浙江航空公司335雙螺旋槳小客機在由杭州飛福州途中,被王志華劫往台灣;

11月12日,北方航空公司2138客機在由長春飛往福州途中,被李向譽、韓書學劫到台灣;

12月8日,北方航空公司2138客機在由青島飛往福州途中被高軍劫持到台灣;

12月12日,廈門航空公司2516飛機在由哈爾濱飛廈門途中,被祁大全劫往台灣。

1993年劫機事件頻頻發生衆所周知,劫持民航客機是嚴重危害旅客人身安全的罪行,國際航空史上不乏因為劫機而引起的空難事件,是以,劫機罪行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譴責。

從60年代起,國際社會先後制定了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東京公約》、《海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對劫機罪行做出了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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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是什麼驅使這幫歹徒們無視法律制裁,樂此不疲地劫機跑到台灣呢?理由非常簡單:台灣當局對大陸劫機罪犯曆來是另眼相看,優待有加。

2、為何劫機事件頻發?

國民黨逃台後,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于1958年制訂并實施了“中共官兵起義歸來優待規定”,對駕機叛逃去台的解放軍官兵封以“反攻義士”的頭銜,并獎以巨額黃金。

在這巨資刺激下,從1950年起至1989年,共有大陸海、空軍飛行員15人駕駛12架飛機叛逃台灣。

1991年5月1日,台灣當局宣布,為配合當局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以和平方式統一國家的大陸政策,從即日起停止實施“中共軍隊官兵起義歸來優待規定”,今後對自動駕機“起義歸來”的大陸飛行員不發黃金或獎金,隻在就業輔導及生活照顧方面适當處理,至于中共軍隊飛機是否歸還,将視當時實際狀況個案處理。

優待條例取消了,“起義英雄”不再出現。但台灣當局仍在政治因素考量下,對大陸劫機犯采取重罪輕判、拒不遣返的政策。

他們的理由主要有兩個:

一是聲稱要考慮劫機者的動機。

1993年6月24日劫持廈門航空公司客機的張文龍為逃避罪責,也向台灣當局聲稱劫機動機是為了“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個荒唐可笑的理由,完全是為了投台灣當局之所好。大量事實已經證明,這些劫機犯在大陸都是有犯罪前科的刑事犯或有犯罪嫌疑的分子,他們劫機顯然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二是“人道”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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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以武力或以武力以外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民航客機,已經嚴重地危害了旅客、機組人員的生命财産安全,是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台灣當局口口聲聲“人道”考慮,為什麼他們的人道不是給廣大群眾,而隻施于那些罪行在身的不法徒呢?

1993年8月10日和10月16日,中國民航總局新聞發言人分别發表談話,指出劫機嚴重危害兩岸旅客安全和民航的正常運輸。

發言人說,1982年7月25日西安一上海2505航班飛機被孫雲平等五名歹徒劫持,歹徒在空中引爆炸藥,造成3名旅客、4名機組成員受傷,飛機受損。

1983年5月5日,沈陽一上海6501航班飛機被卓長仁等6名歹徒劫持,歹徒開槍擊傷兩名機組人員,在油料将盡的情況下,飛機在低于起降标準的南韓春川軍用機場迫降時沖出跑道,飛機受損,直接經濟損失269萬元,旅客在南韓滞留5天。

1990年10月2日廈門航空有限公司廈門一廣州8301航班被歹徒蔣曉峰劫持,歹徒強迫機組人員離開駕駛艙,隻留機長一人駕駛飛機,在油料不足的情況下不許飛機在香港降落,當油料将盡機長在廣州白雲機場緊急降落時,徒對機長施以暴力,緻使飛機失控,偏離跑道,與停機坪上的兩架客機相撞,造成人員死亡128人、傷53人、飛機報廢3架的慘重損失,其中赴大陸旅遊探親死亡的台灣同胞30人死亡、8人受傷。

發言人說,近來大陸民航班機連續被劫持到台灣,一個最根本的原因是台灣有關當局堅持頑固立場,采用種種借口,對大陸劫機犯重罪輕判、拒不遣返,實際上采取的是庇護、縱容的政策。

這大大助長了劫機歹徒們的冒險行為,也使陰謀劫機者将台灣視為“樂園”、“庇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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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台灣當局從保障乘機旅客生命财産安全和促進兩岸正常交往出發,按照兩岸紅十字組織1990年9月達成的《金門協定》中關于刑事犯嫌疑犯或刑事犯遣返規定,立即遣返所有大陸劫機犯罪分子;希望兩岸有關方面以适當方式能就遣返劫機罪犯和民航保安問題進行協商,訂立共同遵守的協定,從根本杜絕海峽兩岸間劫持民航飛機事件的發生。

3、要不要遣返劫機犯的較量

台灣輿論和群眾對當局懲治劫機犯不力行為也相當不滿。

《自由時報》社論說:

“不論何種理由的劫機行為都是不允許的”,“當局應當對劫機行為表明‘嚴正的反對立場',嚴懲劫機者,以洗刷‘劫機者天堂'的名聲”。

《民生報》也提醒當局“縱容和善待劫機犯,對兩岸建立互信将是一大障礙,将不利兩岸作有效的、積極的交流活動”。

甚至連疲于奔波、審案的台灣警方、檢方也多次公開表示,應在審判劫機犯之後,将其遣返大陸,非如此,則不能遏止這股歪風。

台北市一位文化工作者撰文說:

“現在大家很氣,恨不得立即把劫機者丢到海裡去。但我們有沒有想到這是我們鼓勵了大陸人40年的結果呢?廣播、獎勵、歡迎,然後是輕判、寬縱。”

在各方壓力下,台灣有關方面終于宣布将對劫機犯予以遣返。

但一方面又說,《金門協定》對劫機犯遣返并未做具體規定,不适用于劫機犯的遣返,兩會應當就劫機犯遣返另做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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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商談開始後,台灣當局又堅持其有排它性的“司法管轄權”,企圖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中達到其凸顯兩岸為對等實體的政治目的。海基會也提出要讨論遭返劫機犯的“要件”、“程式”等問題。

台灣方面的立場和态度,使得兩岸關于劫機犯遣返的談判遲遲無法取得進展。

對于台灣方面幹擾談判的做法,大陸方面予以公開批駁,闡明自己的立場。

1993年11月19日,海協緻函海基會,明确指出:

“關于遣返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1990年9月的《金門協定》已有明确規定,近幾年來雙方已互相遣返了一些刑事犯或刑事嫌疑犯。我們再次強烈要求台灣有關方面按照《金門協定》的規定,立即遣返大陸劫機犯,而不能有選擇地執行‘金門協定’。”

信函表示:

“如果借遣返劫機犯為名,提出不适當的政治問題,隻能拖延問題的早日解決,實際上繼續縱容劫機活動,進而給民航安全和包括台灣同胞在内的民航旅客的生命财産安全帶來威脅,海峽兩岸同胞是絕對不會贊成的。”

同日,海協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北京召開中外記者會,要求台灣當局盡快遭返劫機犯并排除兩會商談中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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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樹備表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同胞管理台灣是合理的,但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是地方性的、中國的一個地區的,這在《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裡也已經寫得很明确了。

但如果把這個司法管轄權說成是與大陸對等的,或者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的司法管轄權,我們是反對的。是以,要在協定中談司法管轄權,雙方對管轄權問題的提法就會不一緻。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回避司法管轄權問題,按照這一原則和《金門協定》辦。

4、劫機犯遣返問題的共識

為了突破僵局,海協會也做出适當讓步。

海協會向海基會表示:

“考慮到台灣有關方面認為《金門協定》對遣返劫機犯未作具體規定,我會在8月底9月初貴我兩會工作性商談中,就提出願意與貴會依《金門協定》有關規定,讨論遭返劫機犯的具體安排,可惜當時未得到貴會的積極答複”。

在此情況下,台灣方面不得不表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不存在司法管轄權問題”,台灣“在各項議題中并沒有要對司法管轄權協商處理”。進而有關劫機犯遣返談判掃除了一些障礙。

在有關“司法管轄權”問題解決後,台北會談很快就取得了重要共識:

雙方一緻認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劫持民航客機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應予以嚴厲懲治,劫機犯原則上一律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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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基礎上,雙方初步拟定了有關兩岸劫機犯遣返協定條例的基本架構,包括适用範圍、遺返原則、強制措施、遣返要求、遣返方式與交接方式等方面内容。

該協定适用于兩岸人員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兩岸一方民用航空器,飛往另一方的犯罪;遣返原則上以馬祖、馬尾為海運交接地點,并得視實際需要商定以金門、廈門為交接地點等等。

盡管這次台北會談未能如外界殷切期望般達成協定,但大陸談判代表孫亞夫等人首次踏上台灣、雙方在劫機犯遣返問題上獲得了重要共識,仍得到各方肯定。

5、海基會與陸委會的沖突爆發

就在劫機犯遣返問題解決的同時,全程參與汪辜會談過程的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邱進益與“陸委會”之間的沖突也全面爆發。

“汪辜會談”正式開始後,邱進益和唐樹備繼續就經濟議題進行商議。此時,“陸委會”的态度又發生變化,認為簽訂了台商投資保障協定後,會造成台商一窩蜂赴大陸投資,讓台灣資金外流,對台不利,不簽也罷。

海基會卻認為,台灣方面可以此為籌碼,與海協會進行其他方面議題的交換。由于海、陸兩會意見不能統一,以緻“汪辜會談”推遲一天日程。最後,在與海協作結論前20分鐘,黃昆輝又親自打電話把邱進益從會場叫出來,訓示邱進益放棄台商投資保障和海協會開出的三個條件。

“陸委會”的指令出爾反爾,授權談判的内容上又嚴格限制在非政治性議題内,這讓既不能越權,又不能承擔破壞談判責任的邱進益處處受到掣肘。

另一方面,海協既堅持原則又保持彈性,顯得非常靈活,頻頻發起文宣攻勢,邱進益的心中更不是滋味。

尚在新加坡,邱進益便對記者發表一通“身坐救護車”的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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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雖然海協會在會場外做政治宣傳,但是在談判桌上,卻從未涉及任何政治課題。

兩會在談判共同檔案内容時,海協會希望兩岸經濟交流會議越早召開越好,海基會也答應在年底舉行。但是,因為年底要舉行縣市長選舉,是以臨時通知把會議改在下一年召開,這是海基會在新加坡第二輪商談中提出更改召開兩岸經濟交流會議的時間。

邱進益說,自己原本是個很灑脫、務實的人,但是,“陸委會”的訓示實在是沒有彈性的回旋空間,令他有“身坐救護車”之感。台北有些人對兩岸商談隻是在應付,時間一長,台灣方面的籌碼将全部流失,屆時會輸得精光。

邱進益的無奈,即便是“汪辜會談”四項協定的簽訂也難以使開懷。

“汪辜會談”開始後,辜振甫也親身體驗了“陸委會”指手畫腳帶來的被束縛感,使這位擁有國民黨中常委身份的黨内大佬十分不快。

4月29日,“汪辜會談”尚在進行中,辜振甫就對記者若有所指地說,自己年紀已大,做了那麼久,權力也享受了,義務也可以交代了,是該退休的時候了,比他更适合、更能幹的人多的是。

對于海基會兩位上司人的感受,黃昆輝以一句“不應該也不必要”的話不痛不癢地回應,讓海基會更加委屈。

6、“海陸大戰”

5月10日,辜振甫和邱進益來到“立法院”報告“汪辜會談”過程時,同時表示“不幹了”。

邱進益說,這次會談所面臨的壓力,是他從政以來最大的一次,他實在是心力交瘁。

辜振甫更是細訴自己全身上下的病痛,開過刀,腎髒隻有一個,膽囊也開過刀,這樣的人是否合适再繼續擔任這項談判職務,實在有值得讨論的必要。

1個月後,國民黨又傳出黃昆輝将出任國民黨中央“大陸工作指導小組”的策劃小組召集人。黃昆輝升官了,這讓本對他意見不小的海基會更是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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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振甫即很有意見地表示,策劃小組必須具有協調各機關大陸工作的職能,“陸委會”主委出任該職并不合适,最好由超然人士擔任。

邱進益也公開向黃昆輝開炮了。6月16日,邱進益來到“立法院”備詢,表示了對“陸委會”的不滿。

邱進益說,海陸兩會運作産生沖突的主要原因,根本不是體制的問題,而是心态問題,是“陸委會”總是以老子自居,想用父子關系來定位兩會,事事插手。

海基會副秘書長李慶平到大陸與海協會就後續性協商交換程式性意見,“陸委會”要打電話去罵;就連“汪辜會談”中,海基會成員出席宴會佩帶的領帶也要管。

這個樣子,海基會秘書長怎麼做下去?要海基會于什麼?

“他們這種防賊心态,一直要管的心态,任誰來也受不了。”“陸委會主委不能換,我隻能辭職。”

前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也适時加盟,聲援邱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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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陳榮傑連夜召開記者會,哭訴自己與“陸委會”之間的恩怨情仇:

隻因自己去廈門僅口頭通知“陸委會”就惹得對方不高興,當他在大陸談判時,“陸委會”便在後方釋出不實消息,這對于談判者的尊嚴以及他好不容易培養出的聲望造成極大傷害;因為自己以私人身份在假日前往參觀“希望工程”展,也受到“陸委會”橫加指責…

是以,他認為應該讓黃昆輝停薪留職半年,到海基會來做秘書長,讓他直接面對談判對手,了解什麼是談判,體會在談判前線所承受的壓力。

陳榮傑說,“陸委會”對海基會應該抱持“扶之将于傾”的心情,可以先放它小步走,等它快跌倒時,才扶他一把,這樣才會有人為“陸委會”抛頭顱,而不是用鐵鍊子把它綁在家裡。

海基會第一任秘書長陳長文也明确表示,解決兩會運作不暢的根本之道就是,“陸委會”再找一個“唯命是從”的人擔任海基會的上司人,否則就更換“陸委會”上司人或其必須改變作風。

面對海基會的公開挑戰,“陸委會”的正副主委們都坐不住了,決定以記者會方式展開反擊,以鼓舞内部士氣。

但是,誰也不願去做那個勇敢的“挂鈴铛的貓”。

第一副主委高孔廉以記者會形式發表聲明太過嚴重為由,帶頭推辭。大家推主委秘書何希淳代為宣讀,但何卻說自己是黃昆輝帶過來的人,他出面會令外界覺得是在為黃昆輝代言,也不願意出頭。

最後,大家以職責所在,把苦差推到“陸委會”聯絡處處長張良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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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晚上,位于台北市忠孝西路的“陸委會”所在地燈火通明,黃昆輝正在督促手下加班趕寫反擊海基會的聲明。

晚8點,台北的新聞媒體都接到通知,火速趕到“陸委會”。不知道會有什麼重大新聞非得漏夜釋出,記者們匆匆趕去,原來是“陸委會”要釋出譴責海基會的聲明。

“陸委會”的聲明從背後捅了邱進益一刀,也把海陸大戰挑到最高潮。邱進益決定請假一周,出去散心并思考去留問題。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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