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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亭镇JDC3-0301单元15街坊和
JDC3-0501单元23街坊有局部调整
具体如下
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对象为嘉定区安亭镇JDC3-0301单元15街坊和JDC3-0501单元23街坊。
区位图
15街坊:东至东环路、南至方中路、西至长帆路、北至伊宁路,总用地面积约32.41公顷。
调整后
23街坊:东至秦安路,南、西、北均为上海市界,用地面积约9.27公顷。
调整后
规划调整背景
为了衔接《嘉定区安亭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实施方案》(2022-2025),承担安亭老街、塔庙村等农民动迁安置需求,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同时衔接最新的上海市界,拟对安亭镇方泰社区JDC3-0301单元15街坊、安亭老镇JDC3-0501单元23街坊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指标进行调整,为下一步实施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规划调整内容
方泰社区15街坊
1.土地使用落实已批镇总规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一是为解决地块北侧松鹤墓园停车需求,15-02地块用地性质由城市发展备建用地(X)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3),用地面积不变,并在地块内配套提供1处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含1处公共厕所)。二是为保证安置规模需求,15-09地块由商住混合用地(Rr3C2)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用地面积不变,同时取消地块内配套的150个公共停车位。
为提升区域交通服务能力,规划新增15-13地块为广场用地(S5),作为15-03、15-07地块间的公共通道空间。此外,结合权籍情况和已批河道蓝线专项规划,15-03、15-04、15-05、15-06、15-07、15-11地块的边界进行微调。
调整前
调整后
2.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落实已批镇总规,将15-07地块容积率由1.6调整至1.8。建筑高度上,衔接在编单元规划确定的高度分区,将15-07地块建筑高度由原控规的50米调整至60米。
3.公共空间规划于15-07、15-09地块内新增一条24小时对外开放的公共通道,宽度8米,跨河部分设置为桥梁。规划于15-07、15-09地块之间跨丰收河新增1座桥梁,宽度8米。
安亭老镇23街坊
1.土地使用落实已批镇总规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一是将23-02地块用地性质由初级中学用地(Rs3)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将23-03地块拆分成23-06、23-07两个地块,其中23-06地块由备用地(X)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23-07地块保持备用地(X)不变。二是衔接在编单元规划对于昌吉路绿化带的管控要求,将23-01地块拆分成23-04、23-05两个地块,其中23-04地块保持小学用地(Rs4)不变,23-05地块为昌吉路绿化带公共绿地(G1)宽5米。同时结合权籍和镇界,对23-02、23-04、23-05地块的边界进行微调。
调整前
调整后
2.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落实已批镇总规,规划23-02、23-06住宅地块容积率均为2.0,建筑高度均为60米。
通讯员:嘉小规编辑:卓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