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栅吊顶处喷头设置易忽视的问题
-
问题
设有格栅吊顶的场所镂空率大于70%,喷头设置在吊顶下方。
-
规范依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1.13条。
-参考做法
施工至格栅吊顶区域时,施工单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保持沟通,明确喷头设置方式在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对于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喷头的区域,应要求责任主体及时进行整改。
故可采取以下参考做法:
1.施工至格栅吊顶区域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保持沟通,明确喷头设置方式;设置方式:(1)对于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的格栅吊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并且喷头的间距和溅水盘距吊顶距离应符合;
2.对于不满足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的格栅吊顶,规范内未作明确要求,建议采用吊顶上(直立式)和吊顶下(下垂型并且最好同时设置集热罩)同时设置喷头,具体以设计提供的设置方式为准。
-
@天南地北大拜年
欢迎关注,更多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