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采风百晓生
编辑|采风百晓生
住房东房子赚房东钱?
这可真是邪了门了!租房子住的人喜讯来了?房东现在得给租客钱?住的越久给的越多么,在上海就出了这么一档“好事”!
自己的房子租出去15年,不光没挣到钱还得给租客26万,气不过的房东准备走法律程序,结果自己还败诉了,急的她一夜之间白了头。
房东欠租客钱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最后房东交钱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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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借款
在上海有一位女房东朱女士,她打算把房租涨到四万元,这次突如其来的涨价让她的房客祁某有些不满,他已经在这个地方住了十四年了,几乎每年的房租都在涨,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
以前他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好,从没因为房租问题闹过矛盾,但是这次,他说他需要考虑一下,朱女士也没有催他,因为多年的友好合作让朱女士认为两人已经是好朋友了,但是过了几天,朱女士意外地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起诉她的人竟然是祁某,他说朱女士欠了他二十六万元还没还,这让朱女士很困惑,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欠了祁某这么多钱。
朱女士生气地去找祁某,让他解释清楚,但是祁某坚决地说,他们的问题只能由法律来解决,他们在争吵中还发生了肢体冲突,祁某甚至打了朱女士一拳。
朱女士看对方完全没法沟通,也不理解为什么一向和气的祁某会变成这个样子,身正不怕影子斜,一切就由法律来解决吧。
她坚信自己是清白的,没有借过祁某的钱,她相信法庭会给她一个公正的判决,但是随着案件的深入,朱女士发现事情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简单。
祁某拿出了一张借条,上面有朱女士的亲笔签名,这让朱女士很震惊,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并没有向祁某借过钱,但是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证据是哪来的?
在法庭上,全场弥漫着紧张的氛围,朱女士情绪激昂,站在被告席上,眼中燃烧着怒火,在她对面,坐着一个看似平静的老者,祁某手中拿着一份借条,似乎掌握着一切。
朱女士觉得这场官司荒谬至极,她高声质问祁某:如果说欠了你二十六万,请拿出证据来!否则这就是诬陷!
然而祁某却从容不迫地从文件堆中抽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一张借条,这张借条清晰地记载了朱女士在2016年收下了祁某五年的房租,共计十六万,同时还向他借走了十万。
借条上有朱女士的亲笔签名和联系电话,朱女士瞪大了眼睛,她完全不知道自己曾经签署过这样一张欠条,更不知道自己何时与祁某有过这样的金钱往来。
她开始努力回想,想找出这笔钱的记忆,但她始终无法回忆起自己曾收到过那十万块钱。难道这张欠条是假的?祁某怎么会做出伪造证据这种事情呢?朱女士心中充满疑惑。
面对质疑,祁某毫不退缩:白纸黑字,不会不认账吧?然后祁某开始详细地叙述起当时的情景。
祁某说:朱女士当时想要到城市里发展,却因为资金不足而烦恼,就在这时,房租到期了,两人便商量了一下,祁某决定一次性支付五年的房租,并额外借给她十万块,朱女士听后非常高兴,两人便在借条上签了字。
听到这里,朱女士更加迷茫,她确实曾经为钱的事情头疼,也确实想过要到城市去发展,但她从未向祁某借过钱,在律师的建议下,朱女士要求对借条上的字迹进行鉴定,她坚信那个签名不是她本人所写。
然而检测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借条上的字迹与朱女士的字迹完全一致,这意味着,借条上的签字确实是朱女士亲自所为,在铁证面前,法官最终宣判,朱女士必须在十天内归还祁某十万块钱。
朱女士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一直以来,她都是个坚强独立的女性,从未遇到过如此困境,她坚信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绝不能承认,因此在2018年末,她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并要求使用测谎仪,她决心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人证物证聚在!你还怎么狡辩!
朱女士在一审中被判需偿还巨额债务,她知道自己并没有向祁某借钱,但现在却被要求支付一笔对她来说几乎不可能承担的巨款。
朱女士在上海的生活充满了挑战,她与丈夫因为缺乏教育只能从事一些临时性的零工工作,生活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决定放弃在上海发展,回到老家,而朱女士选择了离婚,独自留在上海继续奋斗。
朱女士在郊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并把它租出去来维持生计,这套房子成为了她与租客祁某长达十四年合作的开始。
面对祁某的指控,朱女士感到无助和绝望,因为她无法承担这笔巨额债务,在律师的建议下,朱女士决定利用“终止租房合同”的方式继续上诉,并使用“法宝”测谎仪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朱女士回忆起自己在两年前的一件事,当时祁某诱骗自己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名字和电话,有没有可能是他在纸的上半部分写上了借款的内容?
但是令朱女士没想到的是,祁某叫出两个人证,证明朱女士欠他巨额债务,并在测谎仪上的表现比朱女士更真实可信。
最终法官判决朱女士必须支付二十六万欠款及高额违约金,这个判决让朱女士在一夜之间头发变白,但她表示会继续上诉。
案情的转机,防人之心不可无!
朱女士坚信自己是清白的,于是开始了漫长的上诉之路,尽管工作受到影响,头发变白,记忆力和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但她始终坚持不懈。
终于案件迎来了反转,一名检察官重新调查了此次案件,从中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疑点,那就是两个认证的证词,他们的证词极其完美,没有一点出入,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经过重新提审,两名证人很快露出马脚,一次次的询问过后,两人承认了作伪证的事实,原来祁某用金钱收买了他们,在两名证人坦白后,祁某也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不满朱女士不断上涨的房租,想要把这些年支付的房租全部讨回。
这起案件重新开庭,最终判处十年的有期徒刑,得知这个结果后,女房东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重担,多年委屈也随之消散。她感慨万分,当初太过轻信他人,险些酿成大错,这次经历让她深刻体会到那句俗语的含义: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我们应该吸取教训
这起案件也给世人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生活中要有防范之心,如果朱女士能提前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或许就能避免这场灾难,在面对财产交易时,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能轻易相信任何人。
如果我是朱女士,我会更加谨慎地处理这种事情,第一点我会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之后在进行任何交易时,我都会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书面记录,并在必要时进行公证。
并且我会定期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确保一切都在正轨上,通过这些措施,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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