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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再追“生鲜灯”踪迹 网上冒出换灯色“神器”

作者:南方都市报

1. 2023年8月11日A09版南都调研版面。

2. 某网购平台声称符合监管要求的可调色“生鲜灯”。

3. 自然灯光(左)与“生鲜灯”(右)照射下猪肉和蔬果的颜色对比。

去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规定的实施,意味着“生鲜灯”将被列入禁用范畴。

《南都调研》此前报道,存在了数十年之久的“生鲜灯”被消费者诟病已久,不少摊位仍在使用。特别是鲜肉、肉制品摊位上,“生鲜灯”常被称为“美颜滤镜”,为变质肉、注水肉“遮丑”,误导消费者的感官判断。当下,政策过渡期结束,生鲜市场撤灯情况如何?南都记者再次展开走访。

持续走访:

仍有摊位使用“生鲜灯”

2023年1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黄埔区双沙综合市场。早高峰刚过,综合市场的客流渐渐散去,但仍有不少市民驻足在摊贩前买菜。记者注意到,各区域的档口上都亮着整齐划一的条形荧光灯。但和蔬菜、水产等区域不同的是,一排排的鲜肉摊上几乎都垂挂着红顶小灯,都由数颗LED灯珠组成,灯光照射下,案板上的肉类泛出鲜艳的红色。记者细数,共有近10家鲜肉档都尚未更换“生鲜灯”。

1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了天河区石牌肉菜市场。刚进入市场,就能观察到蔬菜区通明的白色灯光,而在大多数肉摊上仍然使用着紫色、红色等显色强烈的“生鲜灯”。

在一家肉档上,记者发现既有红色灯又有紫色灯,部分紫色灯的光打在光滑的地板上,显得尤为刺眼。当被问及为何会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灯光、是否了解近日市场要求规范照明设备的要求时,老板坦言:“断货了,没得卖了,只能先拿原来的灯过渡。”

部分摊主也表示,他们陆续收到了要更换照明灯的信息,但由于市场管理方并没有对灯的色标特征、显色系数等做出统一标准,所以目前仍然在网上选购中,可能需要过几天才能完成更换。

记者发现,有一两家肉档已全部更换为白色灯。上述摊主表示,市场已经要求他们这几天全部更换,但没有说具体执行处罚的时间。而换上白色灯后,会让顾客觉得肉品不够新鲜,“用白灯照明时,肉看起来就仿佛失去了生气,毫无新鲜感。”

线上调查:

购买存诱导,灯具可切多色

而在线上,记者以“市场生鲜灯”为关键词,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排名靠前的店铺均标明“新国标全光谱新款LED生鲜灯”,价格在20多元至300多元,在详情页面附上显色指数、相关色温等,并标着“符合市场监管新规”“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等字样。

但往下拉之后,还是能看到标注为“生鲜灯”“暖光灯管”的商品,产品广告语主打的就是“专业提鲜”“生鲜引客灯”“适用于猪肉档及冷鲜肉,随意调节增强鲜肉新鲜感”等等。此外,有些“生鲜灯”的功能变得更丰富且“隐蔽”,由原先的单色灯具演变为可在多种颜色间快速切换的“神器”。

而所谓的“新国标生鲜灯”,就一定靠谱吗?当被问及新的“生鲜灯”与以往有何区别时,该客服并未详尽回答,只称“更符合新的标准”,而关于标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尽管商家各自标榜产品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但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国家标准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仅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对色温尚未进行规定。

政策动向:

广州将再明确“生鲜灯”要求

据了解,去年市场总局颁布《办法》后,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及时自查整改,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按时落实新规要求。另外,广州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其中将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作出更明确的要求。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敦促提醒经营者,如果2023年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此前报道:

有档主担心禁用后影响肉档生意

去年8月,南都湾财社记者走访广州多家菜市场时,有部分档主称已然通过网络和电视等渠道知晓禁用“生鲜灯”的新规,但仍有超过半数档主表示对此新规并不了解。对于使用“生鲜灯”的现象,大部分档主认为是一种行业现象和倾向。

“大家都在用,我也就用了。”当被问及为何使用“生鲜灯”时,豪贤路市场的猪肉档档主远叔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档口所使用的“生鲜灯”,就如同服装店内的衣服打光灯、写字楼上的氛围灯等,主要也是为达到销路畅旺的效果,让生意更好一些。

“告诉我们禁什么,也要告诉我们能用什么。”对于禁用“生鲜灯”的新规,龟岗市场生鱼档的明哥表示,既然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接下来大家也肯定愿意跟着大方向走。但与此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详细的灯具设施标准,帮助档主们更好地经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豪贤路市场冰鲜档口的蓉姐表示,最近在电视和网络上也有注意到新规以及“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事件。但在她看来,使用“生鲜灯”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行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会采用“杀鸡取卵”的方法去打灯误导消费者,“我个人来说是不会这么做的,毕竟做生意是讲究长久的口碑。”

也有部分档主表示,担心禁用“生鲜灯”后会影响肉档生意。东川新街的肉档档主黄伯表示,因为肉如果没有“生鲜灯”照明校正颜色,就会“看起来白白的,没有肉色”。左边农贸市场的刘叔也表示,经常来买菜的顾客都会格外注重菜生鲜的外表状态,都希望能够买到成色最好的肉或者菜。因此,尽管他不会通过“生鲜灯”来售卖一些品质较差的产品,但如果有“生鲜灯”的帮助,生意会更好一些。

总第162期

统筹编辑:董晓妍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张思琦 陈卓睿 邱康正 实习生 唐家俊 胡婉玲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