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孕吐请4天假被开除?
事件起因
近日,据新闻媒体报道,29岁的许女士在上海的一家公司做销售。据悉她在怀孕2个月的时候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他有4天旷工,于是她就把单位告上了法庭。
她说她请了八次的假,但是单位却只算她4次请假,其它的4次算旷工。
单位的说法:
他们单位说:孕吐是身体不适,那就应该是病假,可是她没有提供病假单,要说是事假,那个按照公司要求事假要提前3天申请,她都是当天才提出请假,当天休息,这违反了单位规定,必须按照旷工处理。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存在举证不利的后果,支持了许女士的诉求,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公司赔了她赔了他12万块钱。
看到这个消息,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大家纷纷在评论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们来看一下。
创造价值加班的时候也没有加班工资
老八:钱没了还可以再挣, 良心没了 挣得更多
只有招聘老人去干活了
确实政策方面支持还不够 女性同时也很难 公司为了成本也难
人家这才是好领导 赔了12万
没有焦生育险,就没有
我怀孕的时候 我主动辞职 公司的领导主管都叫我到上差不多得生 就回去
一停了去产检都得自费了
没有吧,我们领导对公司的孕妇都百般照顾,不用加班,工作也是最轻松的
说得好
确实是这样
搞不懂了
这种事情呢,站在孕妇的立场上,该赔偿的要赔偿
本来就想开除孕妇,不想给带薪产假,正好有机会
那些说理解下孕妇的人,谁理解白白替孕妇干活的人呢
怀孕8个月了,不敢请一天假,只能调休
我公司就不一样了,孕妇也是直接扣休息强行加班,而且满勤。
我们公司有12天病假,用完了就请无新假#文章首发挑战赛#
好了,感谢各位看官老爷的捧场,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咱们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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