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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莲塘浮生》(374)友玲令天尺大吃一惊

长篇小说连载:莲塘浮生(374)

【逢周初连续三天发布】

三七四,友玲令天尺大吃一惊

话说,福州吉庇巷人为有肉绒店的穷工人程天尺,被阔小姐林友玲给爱上了。

林友玲是天尺打工的那家肉绒店店老板林方正的本族妹妹,她家就在离吉庇巷不远的灵响。

友玲的祖父林景才是木材商人,专事贩卖闽北木材到全国,财力雄厚。

但友玲没有父亲。

父亲林皓民在1929年,她9岁那年死了。

友玲的父亲林皓民是中共地下党员。

林皓民原先在上海,公开身份是商务印书馆的英文编辑,因为逃避蒋介石1927年四一二清共大屠杀而逃回福州。

但他还是没能逃过蒋介石国民党的魔掌,1929年年底在福州被捕并杀害。

幸得当时省政府主席杨树庄的副官曹恩敏帮助,林皓民得以全尸下葬。

但林皓民的随身物品,手表、金戒指、钢笔之类的,全都不知去向。

林家人曾央求曹恩敏去帮助寻回那些随身物品,留个纪念。

恩敏也很努力试了,找不回,根本不知所踪。

恩敏研判,这些东西都值钱,必是办案警察私吞了。

他的研判对了一半,手表和戒指确实是被警察私吞了,但钢笔在另一个人手里。

原来,1929年的年底,林皓民被捕的那一刻,是在光禄坊东口的那座大奶庙(临水宫)里充当解签师傅,当时他正给从乡下甘蔗来求签的一家人解签。

那一家人就是天尺和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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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群警察闯进大奶庙,抓走林皓民的那会儿,天尺正拿着林皓民借给他的派克笔,抄写他们家抽到的签文。

天尺一家乡下人,就是在那一刻,人生第一次见到警察,第一次见到警察手上的长枪短枪,第一次见到警察抓人这样的事情。

天尺那年才8岁,不知道怕,拿着笔追着林皓民说:“高先生,高先生,笔 ,笔。”

化名高仁贵的林皓民头也不回说:“笔送你了。”(原话:笔煎炒汝了。)

福州话里,“煎炒”的意思是,将价值不大的东西无偿赠予。

谁想得到,两年之后,10岁的天尺被介绍来到福州学艺(打工),东家的肉绒店就在当年求签算命的那间大奶庙不远处的吉庇巷里。

谁想得到,这间肉绒店的店老板林方正居然就是林皓民的族人。论辈分,林方正是林皓民本族的侄子。

谁想得到,3年之后,1934年1月,林皓民随身物品之一派克笔,好端端地出现在了林皓民13岁女儿林友玲的眼前,它就在人为有肉绒店童工程天尺的手上,天尺拿着那支笔抄写他为老板女儿大妹编的出嫁歌。

那时候的人,喜欢在钢笔的笔帽笔杆上刻名字。

林友玲起初是在看天尺写的歌词,不经意地发现,天尺的那支笔,分明刻着父亲的姓名:林皓民。

天尺一听说这支笔的主人就是友玲的父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遇到了这么凑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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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尺将那支笔还给了友玲。

友玲就这样意外得到了父亲的一件宝贵遗物。

友玲觉得这是天意,她觉得天尺是父亲派来的天使。

天尺也觉得这是天意,他觉得友玲是高先生冥冥中安排好的。

两个少年人本来就互相很有好感,这支笔将他们联系得更紧密了。

友玲喜欢天尺的聪明好学有才,天尺喜欢友玲的聪明美丽“好疼”。

福州话的“好疼”,意思是友善,相当于英语的nice。

当年天尺一家人在大奶庙里遇到高先生(即林皓民),就一致认为高先生“野好疼(很友善)”。

那时候,并不是个个城里人都对他们乡下人友善。

当手上那支派克笔,将解签的高先生跟眼前的“侬囝囝(画中人)”联系起来时,天尺瞬间就明白了一件事:友玲的“好疼”来自她的父亲。

“侬囝囝”是天尺给友玲偷偷起的外号。

从1934年到1946年,12年时间,友玲和天尺两个少年男女,已经长成青年男女。

友玲已经念过大学,在大学里参加了共产党,大学毕业后啥也不干,就干革命。

这叫职业革命者。

天尺,依然在人为有肉绒店里打工。

他早已满师,开始挣工资了,月薪20大洋,属高薪技术工人。

不变的是,友玲仍然痴心不改,爱着天尺;天尺也矢志不渝,爱着友玲。

只是,在这漫长的爱情旅程里,两人在两性自然生理方面没有任何行为。

仅有的两次肌肤碰触,在前两章(372、373章)里已经叙述了:

第一次是1945年8月14日,天尺和其他几个年轻人到友玲家里写标语,庆祝日本投降、中国抗战胜利,天尺的左胳膊不小心触碰到了友玲的右胳膊。

那一次,让天尺第一次知道了,女性的“手若柔夷、肤若凝霜”是真的。

友玲的胳膊,既柔软,又富有弹性,还好像有一层细腻的油脂。

虽然只是刚一碰到就弹开了,友玲皮肤上那似有似无的油脂,好像还粘在天尺的左胳膊上。

那又滑又香的感觉,从他的左胳膊的皮肤渗进了他的心脾,滋润了他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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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1946年3月29日,友玲请革命同志依兰开车,从吉庇巷接了天尺,一起去西门外怀安村的墓山,给友玲的亡父林皓民硩纸(祭墓)。

那是天尺人生第一次坐汽车。

他晕车了。

车停在怀安村外,天尺下了车就觉得两腿发抖,站都站不稳。

友玲忙从身上摸出一小盒万金油在天尺的脑门上、两边的太阳穴上,又是涂又是搽的。

那时的天尺,在晕车与友玲手指的按压之间交替体验着难受与享受。

他们之间,就这么两次“肌肤接触”,很“肤浅”的接触。

等天尺稍好一些,友玲、天尺和开车的依兰,3人徒步往墓山走。

不是空手这么走着。

天尺扛着锄头,准备用来给林皓民的墓地除草。

友玲拎着一篮子的祭品,包括香、烛、钱纸、鞭炮。

祭品里的冥钱,供死者在阴间用的冥钱,又名纸钱,但福州人叫它“钱纸”。

福州话里,“纸钱”不是冥钱,而是纸币,是阳间活人用的。

依兰拎着一把竹扫帚,福州话叫做“筅帚”。

依兰还背着个小挎包,天尺现在还不知道那挎包里装着什么,不过他马上就要知道了。

路上,天尺赞叹说:“想不到依兰姐会开车,我还以为开车都是男人。”(原话:想卖遘依兰姐会驶车,我固譀驶车都是男界。)

福州话里,“姐”可用来称呼年轻女子,并不表示那女子比自己年龄大。

福州话,固譀=还以为,读音:gu hang。

友玲说:“依兰最能干。”(原话:依兰第一本事。)

依兰的父亲在马来西亚开橡胶园,还跻身马来西亚金融业,是好几家华商银行的董事,家里巨有钱。那辆车是她家的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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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很快就到了林皓民的墓前。

按照历来硩纸(祭墓)的程序,先清扫坟地,天尺锄草,依兰拿竹扫帚把草扫开,友玲拿出带来的“自来火(火柴)”,把香、烛点着,一一在坟前摆好,又将一部分钱纸,拿墓旁捡的小石块分别压在墓碑顶、墓手、墓丘等不同部位。

剩下的一部分钱纸,放在墓碑前,点着火,一张一张烧了。

福州人讲究烧钱纸要一张一张烧,说这样烧得透,死者才收得到。

最后,友玲拉着天尺一起对着林皓民的墓碑行了三鞠躬礼。

跟往年一样,鞠躬之后,友玲对着父亲的墓说这几句话:“依爸,我依玲啊!依尺也在这呢。依尺你会记得不?你那支笔赠送给他你会记得不?依爸,我和依尺来给你硩纸了。依爸,害死你的坏人也被人杀掉了。依公(爷爷)说,我们报仇了。”(原话:依爸,我依玲啊!依尺也着只呢。依尺汝会记卖?汝许把笔掏煎炒伊汝会记卖?依爸,我共依尺来共汝硩纸了。依爸,害死汝其呆侬也乞侬刣去了。依公讲,侬家报仇了。)

每次祭墓友玲都照例要说这几句话,

每次说完她都会嚎啕大哭。

今天她却没哭。

她马上要哭了,却忍住了。

她整理了一下情绪,深呼吸了一阵子,对着父亲的墓碑,用国语说:“父亲,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我要在这里,在你的坟前,和天尺同志订婚。”

天尺听了,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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