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連載:蓮塘浮生(374)
【逢周初連續三天釋出】
三七四,友玲令天尺大吃一驚
話說,福州吉庇巷人為有肉絨店的窮勞工程天尺,被闊小姐林友玲給愛上了。
林友玲是天尺打工的那家肉絨店店老闆林方正的本族妹妹,她家就在離吉庇巷不遠的靈響。
友玲的祖父林景才是木材商人,專事販賣閩北木材到全國,财力雄厚。
但友玲沒有父親。
父親林皓民在1929年,她9歲那年死了。
友玲的父親林皓民是中共地下黨員。
林皓民原先在上海,公開身份是商務印書館的英文編輯,因為逃避蔣介石1927年四一二清共大屠殺而逃回福州。
但他還是沒能逃過蔣介石國民黨的魔掌,1929年年底在福州被捕并殺害。
幸得當時省政府主席楊樹莊的副官曹恩敏幫助,林皓民得以全屍下葬。
但林皓民的随身物品,手表、金戒指、鋼筆之類的,全都不知去向。
林家人曾央求曹恩敏去幫助尋回那些随身物品,留個紀念。
恩敏也很努力試了,找不回,根本不知所蹤。
恩敏研判,這些東西都值錢,必是辦案警察私吞了。
他的研判對了一半,手表和戒指确實是被警察私吞了,但鋼筆在另一個人手裡。
原來,1929年的年底,林皓民被捕的那一刻,是在光祿坊東口的那座大奶廟(臨水宮)裡充當解簽師傅,當時他正給從鄉下甘蔗來求簽的一家人解簽。
那一家人就是天尺和他的父母。
當一群警察闖進大奶廟,抓走林皓民的那會兒,天尺正拿着林皓民借給他的派克筆,抄寫他們家抽到的簽文。
天尺一家鄉下人,就是在那一刻,人生第一次見到警察,第一次見到警察手上的長槍短槍,第一次見到警察抓人這樣的事情。
天尺那年才8歲,不知道怕,拿着筆追着林皓民說:“高先生,高先生,筆 ,筆。”
化名高仁貴的林皓民頭也不回說:“筆送你了。”(原話:筆煎炒汝了。)
福州話裡,“煎炒”的意思是,将價值不大的東西無償贈予。
誰想得到,兩年之後,10歲的天尺被介紹來到福州學藝(打工),東家的肉絨店就在當年求簽算命的那間大奶廟不遠處的吉庇巷裡。
誰想得到,這間肉絨店的店老闆林方正居然就是林皓民的族人。論輩分,林方正是林皓民本族的侄子。
誰想得到,3年之後,1934年1月,林皓民随身物品之一派克筆,好端端地出現在了林皓民13歲女兒林友玲的眼前,它就在人為有肉絨店童工程天尺的手上,天尺拿着那支筆抄寫他為老闆女兒大妹編的出嫁歌。
那時候的人,喜歡在鋼筆的筆帽筆杆上刻名字。
林友玲起初是在看天尺寫的歌詞,不經意地發現,天尺的那支筆,分明刻着父親的姓名:林皓民。
天尺一聽說這支筆的主人就是友玲的父親,簡直不敢相信自己遇到了這麼湊巧的事。
天尺将那支筆還給了友玲。
友玲就這樣意外得到了父親的一件寶貴遺物。
友玲覺得這是天意,她覺得天尺是父親派來的天使。
天尺也覺得這是天意,他覺得友玲是高先生冥冥中安排好的。
兩個少年人本來就互相很有好感,這支筆将他們聯系得更緊密了。
友玲喜歡天尺的聰明好學有才,天尺喜歡友玲的聰明美麗“好疼”。
福州話的“好疼”,意思是友善,相當于英語的nice。
當年天尺一家人在大奶廟裡遇到高先生(即林皓民),就一緻認為高先生“野好疼(很友善)”。
那時候,并不是個個城裡人都對他們鄉下人友善。
當手上那支派克筆,将解簽的高先生跟眼前的“侬囝囝(畫中人)”聯系起來時,天尺瞬間就明白了一件事:友玲的“好疼”來自她的父親。
“侬囝囝”是天尺給友玲偷偷起的外号。
從1934年到1946年,12年時間,友玲和天尺兩個少年男女,已經長成青年男女。
友玲已經念過大學,在大學裡參加了共産黨,大學畢業後啥也不幹,就幹革命。
這叫職業革命者。
天尺,依然在人為有肉絨店裡打工。
他早已滿師,開始掙工資了,月薪20大洋,屬高薪技術勞工。
不變的是,友玲仍然癡心不改,愛着天尺;天尺也矢志不渝,愛着友玲。
隻是,在這漫長的愛情旅程裡,兩人在兩性自然生理方面沒有任何行為。
僅有的兩次肌膚碰觸,在前兩章(372、373章)裡已經叙述了:
第一次是1945年8月14日,天尺和其他幾個年輕人到友玲家裡寫智語,慶祝日本投降、中國抗戰勝利,天尺的左胳膊不小心觸碰到了友玲的右胳膊。
那一次,讓天尺第一次知道了,女性的“手若柔夷、膚若凝霜”是真的。
友玲的胳膊,既柔軟,又富有彈性,還好像有一層細膩的油脂。
雖然隻是剛一碰到就彈開了,友玲皮膚上那似有似無的油脂,好像還粘在天尺的左胳膊上。
那又滑又香的感覺,從他的左胳膊的皮膚滲進了他的心脾,滋潤了他的心田。
第二次是1946年3月29日,友玲請革命同志依蘭開車,從吉庇巷接了天尺,一起去西門外懷安村的墓山,給友玲的亡父林皓民硩紙(祭墓)。
那是天尺人生第一次坐汽車。
他暈車了。
車停在懷安村外,天尺下了車就覺得兩腿發抖,站都站不穩。
友玲忙從身上摸出一小盒萬金油在天尺的腦門上、兩邊的太陽穴上,又是塗又是搽的。
那時的天尺,在暈車與友玲手指的按壓之間交替體驗着難受與享受。
他們之間,就這麼兩次“肌膚接觸”,很“膚淺”的接觸。
等天尺稍好一些,友玲、天尺和開車的依蘭,3人徒步往墓山走。
不是空手這麼走着。
天尺扛着鋤頭,準備用來給林皓民的墓地除草。
友玲拎着一籃子的祭品,包括香、燭、錢紙、鞭炮。
祭品裡的冥錢,供死者在陰間用的冥錢,又名紙錢,但福州人叫它“錢紙”。
福州話裡,“紙錢”不是冥錢,而是紙币,是陽間活人用的。
依蘭拎着一把竹掃帚,福州話叫做“筅帚”。
依蘭還背着個小挎包,天尺現在還不知道那挎包裡裝着什麼,不過他馬上就要知道了。
路上,天尺贊歎說:“想不到依蘭姐會開車,我還以為開車都是男人。”(原話:想賣遘依蘭姐會駛車,我固譀駛車都是男界。)
福州話裡,“姐”可用來稱呼年輕女子,并不表示那女子比自己年齡大。
福州話,固譀=還以為,讀音:gu hang。
友玲說:“依蘭最能幹。”(原話:依蘭第一本事。)
依蘭的父親在馬來西亞開橡膠園,還跻身馬來西亞金融業,是好幾家華商銀行的董事,家裡巨有錢。那輛車是她家的私家車。
3人很快就到了林皓民的墓前。
按照曆來硩紙(祭墓)的程式,先清掃墳地,天尺鋤草,依蘭拿竹掃帚把草掃開,友玲拿出帶來的“自來火(火柴)”,把香、燭點着,一一在墳前擺好,又将一部分錢紙,拿墓旁撿的小石塊分别壓在墓碑頂、墓手、墓丘等不同部位。
剩下的一部分錢紙,放在墓碑前,點着火,一張一張燒了。
福州人講究燒錢紙要一張一張燒,說這樣燒得透,死者才收得到。
最後,友玲拉着天尺一起對着林皓民的墓碑行了三鞠躬禮。
跟往年一樣,鞠躬之後,友玲對着父親的墓說這幾句話:“依爸,我依玲啊!依尺也在這呢。依尺你會記得不?你那支筆贈送給他你會記得不?依爸,我和依尺來給你硩紙了。依爸,害死你的壞人也被人殺掉了。依公(爺爺)說,我們報仇了。”(原話:依爸,我依玲啊!依尺也着隻呢。依尺汝會記賣?汝許把筆掏煎炒伊汝會記賣?依爸,我共依尺來共汝硩紙了。依爸,害死汝其呆侬也乞侬刣去了。依公講,侬家報仇了。)
每次祭墓友玲都照例要說這幾句話,
每次說完她都會嚎啕大哭。
今天她卻沒哭。
她馬上要哭了,卻忍住了。
她整理了一下情緒,深呼吸了一陣子,對着父親的墓碑,用國語說:“父親,我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今天我要在這裡,在你的墳前,和天尺同志訂婚。”
天尺聽了,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