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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暴者的抽象愤怒没有任何用

作者:吐槽青年曹林

摘要: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中,那些网暴者有几个受到了追究?“粉红女孩”案中,带头煽动网暴的人,有谁付出了代价?没有具体的判决,甚至连具体实施网暴的人名都看不到,至多只是一个抽象的、有马赛克模糊的ID,抽象的愤怒都像打在棉花上的拳头一样无力。每一个网暴致死案,不应该是卑微、悲情地以受害者的名字命名,不应该是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粉红女孩被网暴案,应该用网暴者的名字给网暴致死案命名,让其在受到法律惩罚后,永远在良心上受到谴责,永远背负着网暴者的骂名!

对网暴者的抽象愤怒没有任何用

 吐槽青年出品

禽兽、畜生、人渣、败类、暴徒、杀人犯,对这些网暴者,穷尽最毒的词、最狠的骂声、最重的指控,这种抽象的愤怒最激烈,越暴露着舆论对网暴者的无力。因为无力,所以只能用这些“狠话”去表达愤怒,抽象地审判,抽象地愤怒,抽象地遗忘。这种抽象的愤怒,是用最狠的话表达最无力的道理。网暴层出不穷变本加厉,就是因为抽象愤怒太多,具体惩罚太少。网暴,往往是用最恶毒的话往最弱者最大的软肋上捅最狠的刀子,对那些敲击键盘的手上沾着太多血债的网暴者,不能只是抽象的愤怒了,需要看得见的具体愤怒,落在具体的人身上!

这一次“武汉校园被撞致死小学生的母亲坠楼身亡”,之所以如此触动公众,是因为多重悲剧的叠加,让人极度窒息,极度不安。高高兴兴去上学的孩子,竟然在本以为最安全的校园,遭遇本以为最爱学生的老师开车碾身之灾,晴天霹雳,对于一个母亲,还有什么比这种痛更加痛呢?她本应该得到最好的呵护,受到最善意的怜悯,本应该被温情、拥抱和爱所包围,但迎接她的却是带着最大恶意的网暴,身材、妆容、表情被无端指责,被教训“如何做一个合宜的、悲痛的母亲”。这是怎样灭绝人性的残酷恶意啊?不能说这个母亲是死于网暴,但那些恶毒的评论,无异于在一个母亲碎裂心脏上的第二次无情碾压,将生无可恋的母亲推向了更无可恋的绝望深渊。

先是孩子,再是母亲,这样的惨痛悲剧,在公众这里过不去!天地良心,不让这些手上沾血的网暴者得到报应,公众良心过不去!

网暴者手上沾的血太多,过不去的事情太多了。寻亲男孩刘学州被网暴致死,公众心理过不去;杭州女孩郑灵华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病床前的爷爷报喜,因染粉色头发遭遇大规模网暴,抑郁自杀去世,公众心理过不去;德阳女医生案中,医生遭遇网暴后自杀,公众心理过不去。——可这些似乎“过不去”的事情,最后都过去了,热点过后,很少再有人提起,很少听到网暴者受到追究的、引起极度舒适的后续。

这就是抽象愤怒的问题,“粉发女孩”不堪网暴自杀后,一时群情激愤,恨不得让网暴者一个个遗臭万年,全网的“在我这儿过不去”。但,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抽象的愤怒很快就过去了,下一条人命才会唤起舆论对上一条人命的愤怒记忆(而不是靠判决唤起记忆)。可想而知,这一次对网暴激烈的讨伐,禽兽、畜生、人渣、败类、暴徒、杀人犯,抽象的愤怒,也很快就会过去。网暴之所以无休无止,之所以不会止于“网暴出人命”,有恃无恐,很大程度上就因为那种愤怒是抽象的,看似激烈和暴怒,但抽象地来,抽象地去,看不到具体的人受到具体愤怒的暴击重锤。

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中,那些网暴者有几个受到了追究?“粉红女孩”案中,带头煽动网暴的人,有谁付出了代价?没有具体的判决,甚至连具体实施网暴的人名都看不到,至多只是一个抽象的、有马赛克模糊的ID,抽象的愤怒都像打在棉花上的拳头一样无力。每一个网暴致死案,不应该是卑微、悲情地以受害者的名字命名,不应该是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粉红女孩被网暴案,应该用网暴者的名字给网暴致死案命名,让其在受到法律惩罚后,永远在良心上受到谴责,永远背负着网暴者的骂名!

如何让抽象的愤怒变成具体的愤怒?需要解决这几个问题:

其一,平台对网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暴,是网络平台与生俱来的伴生物,我一直觉得,流量基因里天然就包含着网暴,包含着对人性恶的激发。网暴往往对应着一波话题流量,争论和撕裂越激烈,流量越大,平台不仅不受网暴影响,反能从网暴中受益,这决定了平台对治理网暴并无驱动力。悲剧发生后,舆论压力下处理几个号(很像是息事宁人、应对舆情的自我保护性销号),然后双手一摊,我尽力了。网暴发生在具体平台,平台拥有算法、信息、支配、管控的优势,具备第一时间遏止网暴的技术能力,所以要承担责任。

我建议,网暴致死案,不能以受害者命名,而是以“平台+施害者”的命名标记法,比如,某某平台某某网暴案,用具体的标记去课以平台责任。

其二,执法者监管者必须有积极的行动,舆论的愤怒,只是抽象的愤怒,执法者的愤怒,才会指向具体。正如网民所追问,这些网暴者其实很鸡贼,他们很清楚谁可以骂、谁不能随便得罪。他们知道,普通受害者是最容易骂的,随便攻击和调侃:他们或沉浸在悲痛中无力还击,或心理脆弱无能应对,普通人的维权成本巨大,这种事情不告就没人理。无数的现实案例比抽象愤怒有效多了,什么情况下会立马被“落地查人被拘被诉被告被罚”,什么情况下会毫发无损,他们掌握得太清楚了。

不能给网暴者传递“有些不能欺负、有些可以欺负”的错误预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网暴谁都绝不可以。拿出那种雷厉风行、闻声而动的执法力度去处置这些针对平民的网暴案。响应公众呼吁依法查几个人,迅速给出反馈,发个蓝底通报,有那么难吗?如此惨剧惨案,在执法部门那里,能过得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