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作者:痴迷不公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搜集证据尤其是现场证据是每个刑事案件侦破的开始也是定罪量刑的关键,而勘验检查正是获得现场证据的关键环节。今天小编带你们走近宋代,看看宋代当时关于勘验制度的发展!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一、仵作之手辨是非,尸身遗骨皆应辩

在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的古代,通过勘验检查活动获得的证据,证明力度极大。在当时被认可度较强,通常能直接决定案件的性质和犯罪手段。

作者宋慈以自己的办案经验为基础,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勘验活动有较为细致的划分。 《洗冤录》一书以验尸技术成就最大。可以说,《洗冤录》就是一部检尸法则。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洗冤录》另载:“检出致命要害处,方可押两争及知见亲属令见。切不可容令近前,恐损害尸体”;“仵作、行人受嘱,多以芮(一作茜)草投醋内,涂伤损处,痕皆不见。
以甘草汁解之,则见”,这些内容约束了检验人员的行为。从相关文献可以看出它也对尸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徇私舞弊现象做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而且宋慈在《洗冤录》里对参与尸检的人员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他要求仵作在检验死者时要十分专注,并严格按照要求统一检持。因此也能看出两宋在生死观中打破了男女观的限制以及宋慈对死者的尊敬。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洗冤录》载:“先打量顿尸所在,四至高低,所离某处若干,在溪涧之内,上去山脚或岸几许,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若屋内,系在何处,及上下有无物色盖簟,讫,方可舁尸出验。”

从相关文献可以看出宋慈针对未埋瘗尸的检验方式和以往有所不同,这种验尸步骤大大减少了检验过程中对案发现场的破坏。

也不会忽略罪犯留下的蛛丝马迹。在验尸过程中,要记录尸体随身携带的衣物行李和首饰等等物品并详细列出清单上缴官府。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尸体经过清洗后,重点检查尸身上有无明显特征。最后注明尸首长度和年龄大小,这种勘验方式和今天法医的静勘相似、作用在于记录死者的死亡状态,对凶案勘验工作提供帮助。

其次,对某一凶案死者的死亡原因存疑或有新的证据证明死者另有死因,但死者已经下葬了通常需要开棺验尸确定真正死因。此种情况的勘验检查范围包括死者下葬具体位置、地名、坟堆尺寸、尸体如何入殓、棺木样式等。

因此,检验官要重新勘测尸体周围情况,判断出尸体在下葬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变化,进而检验其真正死因。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已故去的人是很尊敬的,即使在今天也广为流传“死者为大”的说 法,更何况是对已下葬的人。

《洗冤录》中《验坟内及屋下葬殡尸》一篇的存在,说明了宋代对个人生命的重视和保护。为了查明真相可以破除旧礼并开棺验尸,这与当代公安机关所追求的“命案必破”的司法目标也是极为相似的。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见到案发时尸体已经腐烂多日的情况,对于已经腐烂的尸体,《洗冤录》中所记载的主要是除臭、避臭以及从未腐烂的肌肤中检验 出伤情的技巧。对检验腐尸的重要性,宋慈提到:“不亲临,往往误事。”

从相关文献可以看出在没有现代医学的宋代,司法官员主要是通过各种中草药来保护自己,避除尸臭、秽气,以便集中精力检验尸体。

在宋代的科书平和现代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但从中验尸篇中我们可以发现,宋代的法医检验技术可以说已经把尸检功能发挥到极致了。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特别是蒸骨验尸法的运用,更大大的提高了司法机关的破案效率。即使死者逝去已久,宋代勘验检查工作者依然可以从尸体中找出线索。

尸体被发现在外地荒山野岭之处,当地已做初检,但未敢下结论,因而发至其他县申请复检。检验官遇到此种情况,应将尸体的情况 如实上报,尸骨不得擅自埋葬,必须申报所属上级,并按照上级的指示进行复检。同时,应自己亲自进行复检,“不可被公认绐作无凭检验”。

从相关文献可以看出宋代司法在地域相互配合协作的特点,正因为勘验检查活动虽属于司法行为的一部分,但其本身的技术性和中立性决定了地域可以突破界限。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二、谁言医者无良医,有手便可医天下

《洗冤录》中援引了宋代的斗讼敕令:“诸啮人者,依‘他物法’”,和《申 明刑统》:“以靴鞋踢人伤,从官司验定:坚硬,即从他物;若不坚硬,即难作他物例”。从相关的文献可看出在当时明确规定了此类损伤的检验法律意义。

古代对于机械系损伤程度的检验,类似于今天的伤情鉴定。它的检验结果直接决定了犯罪性质和犯罪者的动机,如何定罪以及如何量刑等等问题。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在司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的宋代,机械损伤检验结果即是司法官定罪量刑的参照,也是对其裁量范围的限制,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罪行相适应的理念。

另外,《洗冤录》中还介绍了伪装伤痕掩盖真正死因的情 况,即“若将榉木皮罨成痕,假作他物痕,其痕内烂损黑色,四围青色,聚成 一片而无虚肿,捺不坚硬。又有假作打死,将青竹篦火烧烙之,却只有焦黑痕,又浅而光平。更不坚硬。”从相关文献可以知道宋代如何辨别假伤和假作打死的案件。

自刑在当时算是自伤或者自杀,面对这种案件,勘验检查人员所要做的主要是确定死者的致命伤和确定死者是否为真正自杀或者自伤。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在当时刑事案件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方式就是杀伤,即用钝器或者锐器。在《洗冤录》《杀伤》篇中也介绍了不同凶器对肢体伤害后所留下的伤口区别来推断案发情形。

通过对尸体伤痕的分析,还原犯罪过程并以此侦破案件是刑事侦查过程中的重要手段。

《洗冤录》中特别提到了鉴别伤痕是在人死前 还是死后形成的方法,“ 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四畔。 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稠粘,受刃处皮肉紧缩骨露”,“截下头者,活时斩 下,筋缩入;死后截下,项长,并不伸缩。”

从相关文献可以看出这种鉴别技术有效德地避免了凶手对司法侦查机关的干扰,使侦破工作更有方向性。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从《洗冤录·火死》篇指出:人生前被烧死的,“其尸 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若是死后被烧死的,则“虽手足拳缩,口内即无烟灰”。这两种情况的之间影响着案件的性质,所以检验官员是务必要验出真正死因的。

另外火死通常对尸体的损坏较重,有时甚至只剩尸骨。在这种情况下,检验官应对白骨进行重点检验。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从“勒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下灰尘,于尸首下净地上,用酽米醋酒泼,若是杀死,即有血入地,鲜红色。”可以看出当时如何判断是凶杀还是意外。

除以上几种之外,《洗冤录》中还记载了尸首异处、受杖死、硬物瘾痁死、牛马蹋死、车轮拶死等等。中国古代虽没有人权意识、 人权概念,但是,人的生命则是中国传统法律所要保护的主要对象。

三、阴阳五行相结合,只为还原真相现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宋慈根据自己丰富的验尸办案经验,总结出了自缢死亡中的不同死状。仅仅是上吊所用绳套系法就分活套头、死套头、单系十字和缠绕系等,不同系法死者的死状有很大区别。

此类案件经常会出现死者被杀后,凶手将死者做成上吊自杀的状态,以躲避司法惩罚。针对这种情况,《洗冤录》特别在《自缢》篇后增加《打勒死假自缢》一篇用以鉴别。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假自缢的情况在书中 主要有被害者死亡后被吊起、被勒至半死时吊起、被坚硬物勒死后吊起、以及直接在尸体上伪造自缢伤痕等四种。

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凶手伪造的自缢现场 骗过勘验人员,就可以完全逃避法律责任。所以,对自缢和他杀的准确判断是侦破此类案件的中心环节。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宋代检验官在前人基础上总结了人在死亡前后溺 水的不同反映,这对于判断案件性质有极重要的意义。

《洗冤录》对于这一点概括的更为细致,宋慈在书中不仅总结了如何判断溺水时被害人是否已经死 亡,而且还提到如何判断溺水前的死亡原因,是患病致死或是被殴打致死。

但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医学的发展,《洗冤录》在《溺死》篇中所总结的若干判断依据已被今天证明为不科学的。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这种说法是比较片面的,水中尸体面红可能是死后郁血。尸体在水中下沉后,由于头部质量大,下沉度大于身体躯干。

血液会流向头部进而出现尸斑,因此不能以此认定只要面色赤红就是将被害人倒提扔入水中。

书中认为:“凡被人以衣服或湿纸搭口鼻死,则腹干胀。”但事实上,口鼻外孔被压塞致死的情况是没有腹部干涨现象的。再有,书中认为:“若被人以外物压塞口鼻,出气不得后命绝死者,眼开,睛 突,口鼻内流出清血水,满面血荫赤黑色”

可以看出压塞口鼻死,导致呼吸障碍致死。其实口鼻腔被堵致死后,面部是会有淤血并呈现紫色。但面部皮肤可能会出现小点,所以满面血荫吃黑色的说法也不准确。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我们站在今天的角度对于古人不应苛求太多,即使《洗冤录》按照现代的法医学眼光来看没有那么完美,但它在宋代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其对世界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四、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

中国古代验骨法起源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但确有据可查的是在《洗冤 录·验骨》一篇当中,另有清代名家张志瀛所绘的《钦使验骨图》。

对于下葬已久的尸体,尸身或早已腐坏,无法检验,验骨法的出现则弥补了这一缺漏。《洗冤录》中详细讨论了人体骨骼的数量、形态以及基本结构。虽然按照今天的医学结论,书中对人体骨骼的认识有诸多错误。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例如对人体骨骼的数量的认识,书中表示人体有365块骨头,但实际上人体有206块骨头。分为长骨、短骨、偏骨和不规则骨,也说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即使如此,《验骨》篇也是我古代国关于骨骼解剖学十分详细的记载。关于验骨的方法,《论骨脉要害去处》一篇主要记载了三种,分别是蒸骨、煮骨和滴骨验亲。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煮骨的过程中,宋慈注意到了锡制锅所含的锡元素会在煮骨过程中与骨头所含的硫化氢产生化学反应,不利于验骨,因此特别说明“煮骨不得见锡”。

《服毒》一篇主要记载了如何区别中毒深浅、空腹或饭后服毒、生前或死后服毒以及慢性中毒和当时毒发的情况。

文中描述大多基于宋慈本人在实践过程之中的经验。本篇虽然没有过多交代中毒原理和毒物的毒性,但是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服毒》篇所载的内容是十分有利仵作操作的。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结语

《洗冤录》不仅反映了宋代的法医学水平,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展现了当时的法学、侦查学以及司法发展水平,从侧面反映了两宋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

虽然《洗冤录》中的法医学知识在现在有些内容已不被我们所用,但用历史的角度来看这部著作,分析其诉讼、证据、程序等等方面,对我们今天司法活动的开展也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穷巷谁寻仵作家,穷巷谁寻仵作家!浅析仵作,看宋代的相关规定

对于宋慈本人来说,他作为一代法医学大家,一生刑狱断案事必躬亲。在四任提刑官期间,他真正做到“让死人说话,令尸骨鸣冤”,并在正确检验的基础上使得案件进行公正的处理。

参考文献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63页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151页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43页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59页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106页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109页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110页

《洗冤集录译注》 宋慈著,高随捷,祝林森译,2009年版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