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个视频,一个男子交了8年房租,偶然知道房东竟然是妻子。
原来妻子的父母怕她受委屈,便在婚前为女儿买了房子,没有让丈夫知道。
男子一脸委屈,自己每天苦哈哈地工作,赚钱交房租,还回家做家务,带孩子,妻子拿着他的房租居然心安理得。
看视频里这女的眉清目秀,相貌不俗,看表情,一脸无辜,真的没有一点愧疚。
虽说房子租给谁都可以,租谁的房子都要交钱,可是丈夫交房租给妻子多少有点膈应。
换个角度想,这女的房子要是租给别人,他们再租别人家的房子,感觉就没这么膈应了。
而且这女的用婚前财产赚的收益,也属于婚前财产哦。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夫妻之间如果先做朋友,再做夫妻,就会减少很多矛盾。
如果是朋友,你能整天住人家房子,不给钱吗?
如果是朋友合租,人家整天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你能什么都不干吗?
如果是朋友,你能理直气壮地这样指责她吗?
不过,如果我是这男的,看这女的这么嬉皮笑脸,满不在乎,估计我也会发火。
理是这个理儿,可是就是感觉老点儿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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