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国家卫健委曝光10起医学论文造假、科研失信案件 严惩涉事人员

作者:海外网

来源:人民网

北京人民网8月19日电(记者崔元元)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了对部分机构医学研究诚信案件的调查结果,将纸质数据和图片拼凑在一起、篡改、代代第三方撰写、购买实验数据、出售论文等医疗机构人员欺诈, 违反信任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案例一

河北省烟台市人民医院王晓珍是该通讯的作者,谢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221抑制胰腺细胞扩散的soOS3》,经调查,该项目未完成实验,论文数据和图片存在拼凑、篡改等欺诈行为。

对此,烟台市人民医院向相关负责人作出以下治疗:

1、各界对科研诚信告诫讲座和批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对各方进行告知批评;

2、论文已报销排版费,已授予SCI论文全额回收;

3、2019年度河北省医学科技进步奖已撤销;

4、暂停第一作者的科研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职称晋升等活动五年,取消第一作者作为被提名者或推荐人、被提名者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5、暂停交流作者和其他作者的研究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职称晋升等活动一年。

案例二

吉林省吉林市中心医院刘洙发表的论文"黄芪甲苷IVprotectsAT5细胞通过脂溶糖引起的妊娠miR-203/MyD88"被发现是由刘某通过他人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交的,在投稿前没有通知其他作者。涉及签名不当,是纸质造假、科研违反信任的行为。

对此,吉林市中心医院给予刘某以下处分:取消晋升职称,四年内申报资金支持项目,科研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励资格。

案例三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医院的宋树清是该通讯的作者,于鹏飞是论文《调节mTORbymiR-107tocilitate胶质细胞凋亡和唐托白兰素敏感》的第一作者,该论文由第一作者宿务鹏飞徐月月由中间人委托撰写。

对此,大庆市人民医院决定,宿务鹏飞承担主要责任,徐月月承担次要责任,宋淑清承担一般责任。对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对宿务鹏飞:科研诚信告诫谈话,五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员职称等资质,五年内取消作为被提名者或推荐人、被提名者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2、给予徐月月:科研诚信告诫,五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员职称等资质;终止所有在研的科研项目。

3、给宋树清做科研诚信告诫演讲。

案例四

黑龙江省立医院崔荣是该通讯的作者,张伟是论文"MiR-26aon PTEN-PI3K/AKTsignalingpathyomycardisyocard纤维化性心肌梗死"的第一作者,该论文被发现由崔荣和张伟资助,并要求其他人代表学术不端行为撰写论文。

对此,黑龙江省立医院向相关负责人作出以下处理:

1、崔荣被给予以下处分:撤销通过申请取得的主任医师职称,向职称审批管理部门报名撤销;

2、给予张伟以下处分:取消2020年申报医师职称副主任的资格,撤销申请论文获得的奖金,取消五年内承担财政支持项目的资格,就科研诚信进行真诚对话,按照《惩戒暂行规定》第20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和处罚。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案例五

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孙金良作为该通讯的第一作者和作者,在《欧洲医学研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肉豆蔻素LPS诱导的心球菌体H9c2细胞损伤的预防功能。MALAT1",经调查,是代表演员的第三方撰写的,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此,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给予孙金良以下待遇:党内严重警告、撤销上述论文发表、取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申报资格五年、暂停奖励绩效工资12个月、取消高级任职资格。

案例六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前职工杜方超在第一作者签名下发表了论文《表达米R-141和YAP15ccoma及大学毕业典礼",发现该论文在代他购买实验资料、撰写和分发科研论文等方面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经过协调,杜方超目前的工作单位对杜方超做了如下处理:

取消杜方超的晋升职称,申报五年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资质,并记录在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中,给予行政降级待遇(从主治医师降为医师)。

案例七

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医院刘玉霞作为通讯的作者/第一作者,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张岩为第二作者发表了一篇论文"枸杞子多沙利得释放性氢氧化物诱导的损伤-调节mi R-4295非人肾小球摄像机工作单元",中文题目"多糖通过提高miR-4295减少过氧化物对人大梁细胞的损害",该部门代表相关部门撰写论文 负责人要处理以下事项:

1、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刘玉霞:立即进行善意的劝诫对话,告知全院批评,要求撤回论文,取消所有与论文相关的利益和荣誉,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人员职称。

2、第二作者 张艳:通知单位;

案例八

广西壮族自治区白县人民医院的卢文忠是该通讯的作者,也是潍溪江论文《MiR-20重新调节酶母细胞样突厥细胞protion?和"细胞凋亡",由第一作者魏希江与第三方中介单独接触购买。有买卖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责任在于。

对此,白县市人民医院向相关负责人作出以下治疗:

1、第一作者魏锡江:责令取消论文,责令其返还所获论文奖,取消2017年和2018年医学伦理评价加分,责令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和复审,建议撤销其2018年取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 科研经费、奖励、荣誉、称号等。

2、对陆文忠(通讯作者)、李新武(第二作者)、卢吉利(第三作者)、梁俊清(第五作者):取消2017年和2018年医学伦理考核加分;

3、魏尚兵(第六作者):给予警示和科研诚信告诫,并按不当签名处理,一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称号等。

案例九

"MiR-17 RegattasProstateCell Proprofraration and ApoptosisThrosis-Through Inhibiting JAK-STAT3Signaling",由论文的作者和第一作者发表,经过调查,由Dr.

对此,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对相关负责人做了以下处理:

1、给予大鸿:科研诚信告诫谈话,医院公开通报批评并记录处罚,取消其医疗技术6级职称降格至原来7级岗位,取消五年承诺财务支持项目资质,30天内退还医院奖励论文奖金,30天内独立联系杂志撤回涉案论文, 30天内返回万州市卫生区卫生系统科研论文二等奖荣誉和奖品。

2、给王春梅、于志海、何东林、于坤、刘寅、王晟6位参会作者:科研诚信告诫;

案例10

通讯作者、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张梅、延安市人民医院刘勇为论文第一作者发表了论文《miR-132 Regulas Adriamicin ColoncellCellsThrough Through TargetIngSignal-Regulation kinase1》,该论文由第三方撰写。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对张梅的治疗责任人处理情况如下:开展科研诚信告诫对话;医院内的警告和处罚,全院批评的通知;六年内取消各类科研项目的晋升职称和资格申报;撤销论文的奖励,收回奖品;并下令撤回手稿。

对此,延安市人民医院向相关负责人刘勇作出以下治疗:

开展科研诚信告诫对话,进行书面检查,向全院通报批评意见,撤销获奖项目,取消州、省、市各项项目申报,奖励申报,晋升职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