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美国联邦法院:人工智能不能成为专利的发明者,因为它不是人

作者:澎湃新闻

新闻见习记者 于文

最近,美国联邦法官Leonie Brikema裁定,根据"专利法",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美国专利的发明人。Leonie Brikema在她的裁决中表示,法律只允许"个人"拥有专利,人类是"个人",机器不是。

美国联邦法院:人工智能不能成为专利的发明者,因为它不是人

该案件由美国人工智能专家Stephen J. Dr. Stephen L. THALER领导,他认为人工智能系统DABUS(自主靴子设备,一种统一感知的自动引导设备)产生神经火焰,一种以新颖而创造性的方式闪烁以吸引注意力的警告灯,以及基于分形几何的饮料容器Factal Container, 应允许被列为专利的发明人。

美国联邦法院:人工智能不能成为专利的发明者,因为它不是人

DABUS发明了分形食品容器,便于通过机械臂操作进行堆叠。

美国联邦法院:人工智能不能成为专利的发明者,因为它不是人

一种模仿人类神经活动并通过特定模式吸引更多注意力的警告灯。

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的裁决是Thaler在被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后于2021年8月6日向弗吉尼亚州东区美国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

Thaler辩称,他申请专利是为了获得正式声明,即专利申请不应在没有自然人参与的情况下被拒绝,"当人工智能符合发明人的标准时,aithics应被列为发明人。

在诉讼中,Thaler认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应该采用国家专利计划委员会1943年报告中的原则,即"可专利性应该由对技术进步的客观贡献决定,而不是主观地由完成发明的过程决定",美国专利制度应该转变为现代模式。

Brinkema法官说:"根据专利法,人工智能机器是否有资格成为创造者的明确答案是'不'。他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的未来可能像公认的发明人资历一样细致复杂,但"这样的时刻还没有到来"。一旦时机成熟,将由国会决定如何扩大专利法的范围。

DABUS是由美国人工智能专家THA开发的人工,非生物,神经网络AI系统,它自主地将简单概念组合成更复杂的概念,触发一系列记忆并最终表达这些概念的预期结果。也就是说,DABUS具有与人脑相似的独立思考和创造能力,通过内部存储的大量数据和类似于人脑的智能计算系统,DABUS能够独立形成新发明,创造出超出人类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Thaler最近向UKIP,欧洲专利局(E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德国专利商标局(GPTO)等提交了专利申请,称其发明者为"DABUS AI"。此前,该申请在英国和欧洲基本上被驳回,理由是DABUS不是自然人。2021年7月29日,该申请在南非获得批准,成为世界上第一项人工智能发明人专利。

该申请也被澳大利亚专利局驳回。然而,专利申请人随后起诉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该法院在2021年7月底发布的判决中裁定DABUS是专利发明人。"在我看来,根据法律,发明者可能是一个人工智能系统或设备,"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这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也符合促进创新的精神。"目前,澳大利亚专利局仍在再次上诉。

在中国,据DABUS案中的中国专利代理机构龙田知识产权公司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最近发布了关于DABUS发明人身份的更正通知,指出DABUS作为发明人不符合《专利法实施条例》第13条和《专利审查指南》第一章第4.1.2条的规定。

负责编辑:李跃群

校对:张良亮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