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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143证券空头:金发科技公告第2021-03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通知内容无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否决了该法案:无

一、 会议和出席情况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位于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大楼

(iii)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已恢复表决权及其持股的优先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的主持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事规则》(2015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召集、召集和表决。

(5)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担任董事11人,出席人员9人,董事熊海涛女士、独立董事朱千宇女士、独立董事孟月忠先生通过视频网出席;

2、公司担任监事5人,出席人数5人,监事陈国雄先生、员工代表主管闫宇先生通过网络视频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戴耀山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2. 动议的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表决动议

1、动议名称:对宁波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交易的动议

成果:通过

投票:

(ii) 5%以下的股东在重大事项上的投票权

(三) 关于对动议的表决的说明

1. 动议1是一项特别决议,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大于持股比例的担保,与联营法人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构成相关交易。但工银资本管理并不持有金发姑娘的股份。

三、律师目击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梅娜、谢比鲁

2、律师见证意见的结论:

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集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准备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和记录员签署并盖章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2、见证人对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八月 1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