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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瑜:辽宋金的煤炭生产丨202304-38(总第2323期)

作者:宋史研究资讯
王曾瑜:辽宋金的煤炭生产丨202304-38(总第2323期)

王曾瑜著:《锱铢编》

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

四、辽宋金的煤炭生产

煤炭,中国古称石炭,以有别于木炭、竹炭之类。日本至今仍沿用石炭一词。

煤炭作为人类的一项重要能源,特别是近代工业社会的重要支柱。煤炭可用于消费,也可用于生产。但後者显然更具有重要性。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煤铁生产的发展,是古代农业社会走向近代工业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前辈学者全汉昇先生在《北宋汴梁的输出入贸易》一文中,[1]已涉及开封石炭的输入问题。到五十年代,日本著名史学家宫崎市定发表题为《宋代的石炭和铁》的有名论文,他认为燃料问题使西亚的发展陷于停滞,而中国却巧妙地加以解决,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燃料革命”。自唐迄宋,石炭的利用和普及,刺激了各方面的生产,成为中国新文化的基础。[2]前辈学者王仲荦先生在《文史哲》1956年第12期《古代中国人民使用煤的历史》一文中,以他渊博的学识,纵论中国古代用煤的历史,但在宋代部份也有个别史料错误,此文今已收入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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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丛稿》中。

六十年代,美国学者郝若贝(Hartwell)在《北宋时期中国煤铁工业的革命》一文中,也强调了北宋的煤炭生产,认为十一世纪中国煤炭革命的记录,与1540—1640年英国早期工业化时期的煤铁发展历史颇为相似。[3]

宫崎市定是一位学识广博,思想敏锐的学者,他常能发现和提出一些他人不易发现和提出的问题,给人们以开阔视野,启迪思路的学术享受。郝若贝教授则以中西对比的研究成果,受到了中国学者的重视。当然,宋代石炭产量事实上并未留下统计数字,铁的产量虽有一些官方铁课数,[4]但也难以据此而推算铁产量。

到八十年代,中国前辈学者严耕望先生则在《治史经验谈》第40至43页中,列举了至宋徽宗时的八条开封烧柴记录,反驳宫崎市定之说。许惠民先生也在《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发表了《北宋时期煤炭的开发利用》的专文。

中国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在目前及今後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在中国能源构成中仍将居于主要地位。本文将依据笔者个人所见的一些资料,对前人的论述作一些补充或商榷。

自远古以来,森林一直是人类重要的材料和燃料基地。但是,在人类懂得对森林的乱砍滥伐,会破坏地球生态平衡,从而危及人类生存环境之前,森林覆盖率往往随着人口的繁衍,文明的演进,而逐步减缩。宫崎市定首先指出,森林覆盖率的下降是与宋代石炭生产的发展相联系的,这是很有见识的。

中国人是在全世界最早开采和利用煤炭,即石炭,这应是无可怀疑的史实。从考古发掘看来,西汉已使用煤炭。在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最早的石炭记录,大致可上推到东汉末和三国时代。据历史学家们所例举,有以下几条。

第一,晋“陆云与兄机书曰:一日上三台,曹公(曹操)藏石墨数十万斤,云烧此,消复可用”。[5]郦道元说:“石墨可书,又燃之难尽,亦谓之石炭。”[6]

第二,东晋释道安《释氏西域记》说:“屈茨(龟兹)北二百里有山,夜则火光,昼日但烟,人取此山石炭,冶此山铁,恒充三十六国之用。”[7]

第三,南朝雷次宗《豫章记》说:“丰城县葛乡有石炭二百顷,可燃以炊爨。”[8]

第四,《水经注》卷13说,平城一带“山有石炭,火之,热同樵炭也”。

然而在汉唐之际,有关石炭生产和利用的文献或考古资料不多,直到宋代,才有不少文献或考古资料,证明石炭在燃料构成中已占重要地位。正如许惠民所说,这与“传统燃料的危机”,即薪炭之类的短缺有关。

北宋初到宋神宗元丰改制前,中央财务机构三司,号为计省。三司由盐铁、度支和户部三部组成,其下又各分若干案,“盐铁分掌七案”,“六曰铁案”,“掌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鼓铸”。[9]当时作为国家重点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仅有八种,而石炭已列入其中,这在中国古代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反映了石炭在宋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

建国比宋较早的辽朝也开采和利用石炭。在辽、北宋与南宋、金之交,金与元之交,中国经济遭受两次惨重的破坏,人口锐减,土地荒芜。但金朝和元朝对石炭的利用不废。马可波罗于十三世纪来到中国,他记载说:“契丹全境之中,有一种黑石,采自山中,如同脉络,燃烧与薪无异。其火候且较薪为优。盖若夜间燃火,次晨不息。其质优良,致使全境不燃他物。所产木材固多,然不燃烧。盖石之火力足,而其价亦贱于木也。”[10]

石炭一词,若从三国时算起,直到宋金时代,大约行用了近一千年。元代开始将石炭改称煤炭。当时大都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设煤木所,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设西山煤窑场,“领马安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11]元朝官府财政收入中有所谓“额外课”三十二项,其十二项名为“煤炭课”。[12]当然,元代石炭一词仍沿用不废,如尹廷高《燕山寒》诗说:“地穴玲珑石炭红,土床芦簟觉春融。”[13]宋末汪元量入元大都诗说“地炉石炭共团圞”。[14]後来石炭一词逐渐不大流行了。

古汉语中的“煤”最早作烟尘解。如《吕氏春秋》卷17《任数》有“煤枲入甑中,弃食不祥”。後或转用于文房四宝中之墨,如苏轼“在儋耳,令潘衡所造,铭曰‘海南松煤’,东坡法墨者是也”。[15]大致自元代行用煤炭一词以来,至今已七百馀年,一直沿用不废。但日语仍行用中国“石炭”的古词。

中国煤炭资源主要分佈在北方,南方煤炭资源不足,北煤南运,至今仍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此种煤炭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状况,在宋人记载中已反映得相当清楚。《猗觉寮杂记》卷上说:

石炭自本朝河北、山东、陕西方出,遂及京师。

《曲洧旧闻》卷4说:

石炭用于世久矣,然今西北处处有之,其为利甚博。

《老学庵笔记》卷1说:

北方多石炭,南方多木炭,而蜀又有竹炭,烧巨竹为之,易然,无烟,耐久,亦奇物。邛州出铁,烹炼利于竹炭,皆用牛车载以入城,予亲见之。

上述记载反映宋朝石炭产地的分佈,但也不应绝对化。以下依据文献和考古资料,按地区对辽宋金的石炭生产和利用逐一作些介绍。

一、东北:据日本《考古学杂志》第27卷第9号小山富士夫《最近中国古窑址的发现》和《满洲史学》第1卷第2号杉村勇造《抚顺大官屯的古窑址》,大官屯的金代瓷窑以煤作燃料。

二、辽南京道和金中都路:据《文物》1978年第5期鲁琪《北京门头沟区龙泉务发现辽代瓷窑》载,在瓷窑遗址中发现有煤渣,这是辽代用煤的明证。金代赵秉文《夜卧炕暖》诗说:

京师苦寒岁,桂玉不易求。斗粟换束薪,掉臂不肯酬。日籴五升米,未有旦夕忧。近山富黑瑿,百金不难谋。地炕规玲珑,火穴通深幽。长舒两脚睡,暖律初回邹。门前三尺雪,鼻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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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烧榾柮,湿烟泫泪流,浑家身上衣,炙背晓未休。谁能献此术,助汝当衾裯?。[16]

此诗形容以石炭烧炕,与前引元代尹廷高《燕山寒》“地穴玲珑石炭红”可互相印证,说明辽金元之际,今北京一带一直出产和利用石炭。但是,尽管“近山富黑瑿”,即石炭,但石炭在当地使用尚不普遍,故“田家烧榾柮”,仍以木材作燃料。南宋洪迈《夷坚志》也说“燕之西山”,“产石炭,可以炊爨”。[17]中国北方沿用约千年的睡炕习俗,大约源自高丽。[18]据考古发掘,位于今蒙古境内的辽镇州(今蒙古哈达桑东北),即可敦城遗址中,室内有炕的设置。张载《土床》诗说:“土床烟足衾紬暖。”[19]这是北宋中期类似于炕的土床。与高丽相邻的女真人也使用炕。[20]

三、辽西京道和金西京路:南宋初,朱弁奉使金朝,“至雲中,见粘罕”,[21]被金人拘留,“凡居雲朔二十年”。他在《炕寝三十韵》诗中说:

风土南北殊,习尚非一躅。出疆虽仗节,入国暂同俗。淹留岁再残,朔雪满崖谷。御冬貂裘敝,一炕且跧伏。西山石为薪,黝色惊射目。方炽绝可迩,将尽还自续。飞飞涌玄云,炎炎积红玉。稍疑雷出地,又似风薄木。谁容鼠栖冰,信是龙衔烛。阳曦助喘息,未害摇空腹。惠气生袴襦,仍工展拳足。岂惟脱肤鳞,兼复平体粟。负暄那用诧,执热定思沃。收功在岁寒,较德比时燠。[22]

朱弁于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十一月随王伦使金,[23]估计应于翌年至云中,诗中称“淹留岁再残”,则应写于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时距辽亡仅四年。这也是一首描写石炭烧炕的诗,证明在辽金之际,今山西大同一带已有石炭的开采和利用,也证明当时烧炕已使用石炭。

四、宋金河东路:众所周知,今山西煤炭储量和产量之富,名列全国前茅。其实,早在唐代,日本僧人圆仁到太原府,“出城西门,向西行三、四里,到石山,名为晋山。遍山有石炭,近远诸州人尽来取烧,修理饭食,极有火势,乃见岩石燋化为炭”。[24]宋时河东的石炭生产更盛。宋真宗时,陈尧佐“徙河东路(转运使),以地寒民贫,仰石炭以生,奏除其税”。[25]宋仁宗时,“河东铁钱既行,盗铸者获利十六”,泽州知州李昭遘说:“河东民烧石炭,家有橐冶之具,盗铸者莫可诘。”[26]李昭遘所辖阳城县,“阳城冶铸铁钱,民冒山险输矿炭,苦其役,为奏罢铸钱”,[27]所谓“矿炭”,自然是包括石炭在内的。薛塾“监曲沃县酒税,民素苦伐薪,给官炊”,他“始更用石炭,民得不苦”。[28]酿酒有煮粮食的工序,用石炭取代“薪”,可知当地石炭产量之丰富而价廉。又张亢因府州东部“焦山有石炭穴,为筑东胜堡”,[29]“石炭穴”就是煤矿。宋神宗时,太原知府韩绛上奏指出,“况本路铁矿、石炭足以鼓铸,公钱不可滥”,他认为要扭转“铁钱盗铸者广,滥杂而不可除”的状况,“钱法宜若陕西,铸钱本重而模精,则奸盗无以牟利”。[30]

以上记载表明,河东路百姓开采石炭,以石炭盗铸铁钱的情况是相当普遍的;而官府冶铁,铸造铁钱,也同样离不开石炭。由于石炭成为一项重要利源,官府一度实行徵税,自宋真宗免税後,自然使石炭开采更盛。

宋的河东石炭生产自然被金朝所继承。据《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4期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洪赵县坊堆村古遗址墓群清理简报》,《文物》1983年第1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稷山金墓发掘简报》,在金代墓葬中发现有煤炭作为殉葬品。

五、宋金河北等路:宋时河北路的石炭生产,也颇为引人注目。宋太祖时,镇州铸造大型铜菩萨像,“堀地创基,至于黄泉,用一重礓砾,一重土石,一重石炭,一重土,至于地平”。[31]此处石炭作为打地基之用,似不多见,但也反映当地石炭非罕见之物。镇州後升真定府,宋仁宗明道时,“废真定府石炭务”,其情况不详。[32]

在真定府以南的磁州和相州,据宋仁宗天圣时杜詹奏:“欲乞指挥磁、相等州所出石炭,今後除官中支卖外,许令民间任便收买贩易。”[33]杨峤奏,“澶州浮桥用船四十九只”,“请自今于秦、陇、同州伐木,磁、相州取铁及石炭,就本州造船”。[34]可知磁州和相州是宋朝重要的石炭产地。宋哲宗时,范祖禹奏,说北京大名府“石炭非常踊贵”,[35]可见当地也以石炭作燃料。

据《文物》1990年第4期北京大学考古系、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磁具观台磁州窑遗址发掘简报》,秦大树《河北省磁具观兵台古瓷窑遗址调查》,两处宋金元瓷窑都是烧煤的。磁县即是宋金时的磁州,又据《考古》1960年第3期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鹤壁市古煤矿遗址调查简报》,1959年至1960年,今河南省鹤壁市发现宋代古煤矿,证明当时已掌握地面开凿竖井技术,并依地下自然煤层的变化,开掘巷道,将煤田分成若干小区,采取“跳格式”采掘,先内後外,逐步後撤。在排水技术方面,除利用轴轳抽水外,还将地下水引入采完煤的坑洼地区贮存。估计此矿约有几百人的规模。又《文物》1964年第8期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省鹤壁集瓷窑遗址发掘简报》载,此处宋代瓷窑遗址的发掘,发现有成堆的烧窑燃料——煤块。宋代“相州有鹤壁村”,[36]金代改为鹤壁镇,隶属相州(後升彰德府)汤阴县。[37]上述考古资料和历史记载是相吻合的,今鹤壁市发现的古煤矿无疑是宋代相州石炭产地之一。南宋洪迈《夷坚志》说“彰德南郭村井中产石墨”,石墨即是石炭。[38]

《考古通讯》1955年第3期李锡经《河北曲阳县修德寺遗址发掘记》载,相当于北宋定州(後升中山府)曲阳县的修德寺遗址中,有残灶,室外有煤灰堆渣。这也是当地使用煤作炊事燃料的实证。

在相州以南的怀州,大致相当于今河南省产煤的焦作市一带。宋神宗熙宁初规定:“石炭自怀到京,不徵。”[39]宋时商税有过税,“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40]即徵税2%。此处的“不徵”,即是指怀州石炭贩运开封,可免徵过税。据稍晚的记载,官员陈康民建议,“在京〔窑〕务所有柴数,于三年内取一年最多数,增成六十万束,仍与石炭兼用”,“其石炭自于怀州九鼎渡、武德县收市”。宋神宋“诏除武德县收市不行外,馀并从之”。[41]为满足京都窑务烧制砖瓦等用,皇帝仍允许在怀州九鼎渡“收市”石炭。怀州所以成为开封的石炭供应地,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怀州本地出产石炭,二是河东石炭可经怀州贩运京都。但是,若考虑到古代落後的交通条件,长途贩运石炭并非能有多大赢利,而宋廷免徵过税,又仅以怀州至开封为限,则後一种可能似可排除,而怀州应是宋代重要的石炭产地。

北宋灭亡後,宋孝宗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即金世宗大定九年,宋人楼钥使金,途经磁州以东的洺州永年县临洺镇,看到几家酒店中置办“石炭数块,以备暖盪”,[42]这也反映了金代石炭使用的普遍。

六、宋金陕西各路:宋朝陕西路也有石炭生产。宋仁宗天圣时记载,陕西有一批场务,其中包括邠州“买扑石炭定平县张村、陵头村等务”,华州“石炭店”等,[43]表明上述三地有煤矿。沈括说:“石炭烟亦大,墨人衣,予戏为延州诗云:‘二郎山下雪纷纷,旋卓穹庐学塞人。化尽素衣冬未老,石烟多似洛阳尘。’”[44]又《鸡肋编》卷上载:“延州亦有诗云:‘沙堆套里三条路,石炭烟中两座城。’”都反映了北宋时延州(後升延安府)一带普遍以石炭作燃料,以至污染了空气。宋徽宗时,会州怀戎堡“北有宝积山,产石炭、甘铁”,[45]这是与西夏交界地区所筑之堡寨,原为西夏之石炭和甘铁产地,说明西夏也产石炭。《本草纲目》卷9《石炭》转引南宋洪迈《夷坚志》说,陇州“汧阳县有石墨洞”,石墨即是石炭。据《考古》1959年第12期陕西考古所泾水队《陕西铜川宋代窑址》和《陕西铜川耀州窑》第9页,第12页,在今铜川市西南黄堡镇发现宋代耀州瓷窑遗址,其窑室内和灰坑内均发现煤渣和煤块,证明石炭支持了耀州的瓷器生产。《文物》1980年第1期铜川市、旬邑县文化馆,陕西省文管会《陕西新发现两处古瓷窑遗址》和《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咸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旬邑安仁古瓷窑遗址发掘简报》记载,在铜州市北玉华窑址和旬邑县城南安仁窑址,都发现了煤渣,其时限相当于宋金元代。

七、宋京西路和金南京路:《陶朱新录》说“巩县有石炭坑”,即煤矿。《本草纲目》卷9《石炭》转引南宋洪迈《夷坚志》说:“宜阳县有石墨山。”石墨即是石炭。按宋代无宜阳县,此处应是使用金代福昌县之改名。[46]《续夷坚志》卷4《炭中二仙》载,在金朝後朝的河南府渑池县,“此地出炭,炭穴显露,随取而足,用者积累成堆,下以薪爇之,烈焰炽然”。《文物》1974年第12期赵青云、王典章《河南省新安县古瓷窑遗址调查》记载,在遗址中发现煤渣。新安县在宋金时代属西京河南府,与渑池县毗邻,此古瓷窑遗址属宋金元代。又《文物》1964年第8期叶喆民《河南省禹县古窑址调查记略》说,宋代均窑的燃料有煤和木柴。《考古》1989年第8期安廷瑞《河南禹县神垕镇北宋煤矿遗址的发现》,介绍了大陆考古又一次发现的宋代煤矿。禹县在宋朝为颍昌府阳翟县。此外,《苏沈良方》卷6提到“河阳石炭”,可知孟州河阳县也出产石炭。

八、宋京东路和金山东路:据《文物》1978年第6期山东淄博陶瓷史编写组《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磁村古窑址试掘简报》,在大致相当于宋金时代的古瓷窑遗址中,尚有未燃烧的煤块。此外,苏轼著名的《石炭》诗,已为众所周知。他说:“彭城旧无石炭,元丰元年十二月,始遣人访获于州之西南白土镇之北,以冶铁作兵,犀利胜常云。”其诗说:

岂料山中有遗宝,磊落如瑿万车炭。流膏迸液无人知,阵阵腥风自吹散。根苗一发浩无际,万人鼓舞千人看。投泥泼水愈光明,烁玉流金见精悍。南山栗林渐可息,北山顽矿何劳锻。为君铸作百炼刀,要斩长鲸为万段。[47]

当地冶铁业的发展,固然依赖石炭的开发,而瓷器生产亦不例外。徐州所属萧县白土镇还有宋金瓷窑,据《考古》1962年第3期宋伯胤《萧窑调查记略》,1963年第12期胡悦谦《安徽萧县白土窑》,当地瓷窑遗址中堆积了很厚的煤炭渣,这是白土镇的石炭还支持制瓷业的明证。

九、宋淮南路:《异闻总录》卷1载,宋理宗宝祐时,安庆府九曲岭有一茅屋,“二士烧石炭,对坐观书”,表明淮南一带也可能有石炭生产。

十、宋江西路:南宋《古今合壁事类备要》外集卷55《产炭山间》载:“丰城、平乡二县,皆产石炭于山间,掘土黑色,可燃,有火而无焰,作硫黄,气既销,则成白灰。”此处所说丰城县属隆兴府。平乡大约即是指袁州萍乡县,今萍乡市。北宋时北方河北路邢州有平乡县,疑非是。南宋洪迈《夷坚志》说:“江西之庐山、袁州、丰城、赣州,皆产石炭,可以炊爨。”[48]此外,戴复古《萍乡客舍》诗有“地炉烧石炭”之句,[49]乐雷发《萍乡和王尧章韵》有“拨残石炭西窗冷”之句,[50]都证明今萍乡市早已有石炭的开采。

十一、宋荆湖路:《本草纲目》卷9《石炭》转引南宋洪迈《夷坚志》说,“楚之荆州、兴国州”,“皆产石炭,可以炊爨”。按宋代有兴国军,属江西路,无兴国州,既称“楚”地,据《明一统志》卷59《武昌府》,应是改用明代地名,即是宋代之兴国军。可知《本草纲目》所引并非《夷坚志》原文。但荆州即是江陵府。

十二、宋四川:前引《老学庵笔记》的作者陆游尽管强调四川的竹炭生产,但在《初到荣州》诗中有“地炉堆兽炽石炭”之句。[51]荣州州治为今自贡市附近的荣德,今已改名荣县。《考古》1983年第1期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彭县文化馆《四川彭县磁峰窑址调查记》载,在此宋代瓷窑遗址中发现有煤渣。《考古》1986年第10期重庆市博物馆《重庆市涂山宋代瓷窑试掘报告》说,在堆积层中和窑炉内外都发现煤渣,经鉴定,属低炭分、低硫、高温卡无烟煤。涂山窑产品光洁,斑疵少,这与采用低硫煤有极大关系。

以上所引各地的记录当然是不完整的,特别是考古发掘,更会有新的突破。尽管如此,在辽宋金代,各地有如此多的石炭开采和利用记录,这是史无前例的。由于石炭的主要产地在北方,故辽和北宋之後,金成为中国的主要石炭产地,而南宋则居次要地位。

由于石炭开采的普遍,使人们对石炭矿也有较多的知识,如儒学家程颢和程颐说:“石炭穴中遗火,则连蔓不绝。”[52]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石炭矿着火,不易扑灭,造成资源的浪费自不可免。

辽宋金代的石炭利用,固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前述用石炭打地基,欧阳修说,“有人遗余以清泉香饼一箧者”,“香饼,石炭也,用以焚香,一饼之火,可终日不灭”。[53]金海陵王时,有“野人采石炭,获异香”。[54]《苏沈良方》卷6记载“治鼻衄”,“取河阳石炭心,如无,只用光明者为末,新水下,立止”。此类当然都不是石炭的主要用途。

石炭主要用于民家取暖、炊食等生活消费,也用于诸如烧制砖瓦、瓷器、造船、冶铁等手工业生产。建筑有时也使用“软石炭”。[55]

现代中国人家庭生活用煤,往往以泥、水和煤屑混合,做成煤球、煤饼、蜂窝煤之类。从前引楼钥“石炭数块,以备暖盪”之说看,宋金时人径以天然石炭作燃料;然而从苏轼“投泥泼水愈光明”的诗句看,当时也有与现代生活用煤类似的加工办法。

辽宋金代用石炭烧制瓷器已相当普遍,这不能不引起瓷窑结构和烧制技术的变化。《考古》1962年第6期王家广《耀州瓷、窑分析研究》说,“烧煤比柴火焰短,局部发热量大,灰属酸性,易结焦。在控制火焰方面,用煤比用柴困难得多”。“耀窑在控制火焰这一问题上是有办法的,足见耀窑烧制技术高”。其实,也不光是耀瓷,当时的各种名瓷,凡用煤烧制者,都有类似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石炭作为冶铁业的燃料和渗碳剂的作用尤大。正如杨宽先生所指出,“在大规模的交通运输工具没有创造以前,铁矿的附近必须有燃料的来源,冶铁业才得发展”。“宋代以後,冶铁业所以能够进一步发展,该与使用煤作燃料有关。但是用煤炼铁也存在着缺点。煤在炉内受热容易碎裂,容易阻塞炉料的透气;同时煤中含硫一般较高,用煤炼铁常常使得生铁中含硫量升高,影响生铁的质量”。[56]苏轼称徐州用石炭“冶铁作兵,犀利胜常”,当另有一些原因,至少宋时尚无以煤烧制焦炭的证据。

由于宋代石炭已经成为公认的重要矿产和利源,官府横敛的触角,也必然伸向石炭的生产和销售领域。宋朝官府攫取石炭利源的办法大体有以下三类。第一,徵收商税,宋真宗大中祥符诏说:“如闻并州民鬻石炭者,每驮抽税十斤,自今除之。”[57]前述陈尧佐奏除河东石炭税,宋神宗时规定免除怀州至开封的石炭过税,都属特殊的优惠政策。第二,实行买扑制,如前述陕西邠州的一些石炭产地,召募人户承买,向官府输纳课利。第三,官府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石炭销售,从中渔利。前述宋仁宗时废罢之石炭务,即是此类机构。宋徽宗大观诏说:“应盐、香、矾、茶、市舶、石炭之类专局去处,近併入转运司等,仰逐司悉力奉行,如能职事修举,课利增羡,当议推赏,令户部立殿最法申尚书省。”[58]此处列举了包括石炭在内的六类“专局”,虽已併入转运司等机构,仍要求“课利增羡”,并为此制订“殿最法”,按赢利厚薄进行赏罚。

最後再讨论一下北宋京城开封燃料构成和石炭机构的情况。北宋前期,自陕西贩运木材至开封,成为一项赢利优厚的贸易。“近臣戚里遣人市竹木秦、陇间,联巨筏至京师,所过关渡矫称制免算。既至,厚结有司,悉官市之,倍收其直”。[59]这个宋史界所共知的事实,恰好证明北方其他地区森林资源的不足。当然,薪炭林和用材林或可有所区别。流经开封的汴河,“下西山之薪炭”,[60]“繇京西、陕西、河东运薪炭至京师”。宋英宗时,“薪以斤计一千七百一十三万,炭以秤计一百万”。[61]

宫崎市定在论文中引用《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中一些有关开封炭场的记录。其实,单有一个“炭”字,往往是指木炭。上引宋英宗时的记录证明,直到北宋立国百年後,开封的燃料仍以薪和木炭为主。

如前所述,宋神宗时,规定自河北怀州到开封,贩运石炭可免徵商税。又将当地窑务“出卖石炭每秤定价六十文”,而窑务用柴来自“南京(应天府)、宿、亳”州。[62]这反映在开封所用燃料中,石炭已占一定比重。

宋神宗元丰改制後,“寺监不治外事”。其中太府寺下辖有“石炭场,掌受纳出卖石炭”,而司农寺下辖有“内柴炭库,掌诸薪炭,以给宫城及宿卫班直、军士薪炭、席荐之物”,还有“炭场,掌储炭,以供百司之用”。[63]太府寺的石炭场与司农寺的内柴炭库、炭场不仅有石炭与薪炭品类之别,石炭场“因众所利,资其不给”,[64]是官营商业机构,内柴炭库和炭场是官府、军人的供应机构。在元丰改制前,宋朝在开封早就设置炭场,共计三所,“三炭场在京,掌年额税炭、木炭,供内外之用”。[65]石炭场则有可能是元丰改制时所新设,事实上反映了石炭在开封城市生活中已占据了相当的重要性。

宋哲宗元祐初,将“石炭场”“见在钱物,立为定额”。[66]绍圣时,御史中丞邢恕言,“辇毂之下,号为帝宅,凡布恩德,宜先诸夏”,“因乞官减价粜米,出卖石炭,不限多少,蠲放民僦直。言多施行”。[67]他提出“辇毂之下”做三件“恩德”事,“出卖石炭”即是其中之一。元符初,京西排岸司言:“西河石炭纲有欠,请依西河柴炭纲欠法。”得到宋廷批准。[68]时官府水陆运输,以一定数额的同类物资,组成一纲。如金以二万两,银以十万两,钱以二万贯为一纲。[69]宋仁宗天圣时规定,汴河运粮船,“每五百料船二十五只为一纲,四百料船三十只为一纲。[70]一料即为载重一石,时“以船力胜五十石为准,实装细色斛斗四十石”,[71]即十分之八的载重量用于运粮,实际上是以运粮一万石或九千六百石为一纲。宋时只有大宗物资,方编组纲运。当时石炭纲应是编组不久,其制度尚不健全,故须参照柴炭纲立法。与三十馀年前宋英宗时相比,开封的燃料由仰赖柴和炭转变为以柴、炭和石炭并重,确是一大变化。

宋徽宗即位之初的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尚书省勘会”,“石炭自近年官中收买,置场出卖,後来在市价转增高,实于细民不便”。宋徽宗令“今後更不官买石炭出卖”。当时将“市易务改名平准务”,宋徽宗同时“诏罢平准务”。[72]陈次升奏论官员贾種民,指责他“又支洛口官钱,兑买平准务石炭”。[73]由于石炭的买卖已成赢利事业,除石炭场外,市易务和平准务也先後插手石炭的买卖。贾種民的所为,虽已不知其详情,但无疑也是插手石炭的买卖。

史称“自崇宁以来,言利之臣殆析秋毫”,“官卖石炭增二十馀场,而天下市易务炭皆官自卖”。[74]宋徽宗为竭天下以自奉,很快就背弃了 “今後更不官买石炭出卖”的诏令。石炭场由宋神宗时的一个,发展到二十多个,计有“河南第一至第十石炭场,河北第一至第十石炭场,京西软炭场,抽买石炭场,丰济石炭场,城东新置炭场”。此类石炭场或炭场都设于京城,作为“选人任在京窠阙”的机构。[75]新设者显然以石炭场为生,仅有一个软炭场和一个炭场。宋徽宗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开封尹王革奏:“都下石炭私场之家并无停积,窃虑下流官司阻节,欲望下提举措置炭事所司,今後沿流官司不得阻节邀拦,及抑勒炭船,多行搔扰,许客人经尚书省陈诉。”宋徽宗“诏依,敢有阻节,以违御笔论”。[76]

由此可知,当时因石炭场增设甚多,故又设立提举措置炭事所,作为总的石炭机构。此外,开封还有不少“石炭私场之家”。官府专营石炭销售,自然是为牟取垄断性的赢利。如同盐、茶等专营一样,官府仍允许并需要私商,包括“石炭私场之家”销售石炭,官府专营无非是增加石炭销售中的一道中间剥削,吃亏者自然是广大民众。通过西河石炭纲等输送京都的石炭,并非仅供京城燃料之需,还可通过私商贩运到汴河“下流”各地。宋廷对私商以“炭船”将石炭运往“下流”各地,是采取鼓励政策的,规定“沿流官司”“敢有阻节,以违御笔论”。

以上记载表明,开封的石炭供应是充裕的,故尚有转贩外地的可能。

尽管官府对京城的石炭实行专营,这并不排除在寒冬时节的救济措施。宋哲宗元符元年(公元1098年)十一月,三省言:“访闻市中石炭价高,冬寒,细民不给。”宋哲宗便“诏专委吴居厚措置出卖在京石炭”。[77]宋徽宗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十一月诏说:“时雪苦寒,道路阻滞,常平仓米、麦以衮合价钱二等出粜,硬石炭每秤减价十钱。”[78]政和年间还规定,太医学由“抽买石炭场岁给石炭三万秤”。[79]

南宋初年,应绰(字季裕)在《鸡肋编》卷中回忆说:

昔汴都数百万家,尽仰石炭,无一家然薪者。今驻跸吴、越,山林之广,不足以供樵苏。虽佳花美竹,坟墓之松楸,岁月之间,尽成赤地。根枿之微,斫撅皆遍,芽蘖无复可生,思石炭之利而不可得。

严耕望先生针对宫崎市定之说,引用北宋後期的资料。例如《宋史》卷335《种师道传》说,因金兵南侵,“京城自受围,诸门尽闭,市无薪菜”。又如《宋会要》崇儒7之59,宋徽宗宣和时减各地贡品,“汜水白波辇运司柴三十六万斤,减二十万斤”。严先生认为,庄绰此说“是讲北宋汴京燃料的一条极好资料,但不免过分夸张”,“汴京城里一般市民生活以及烧窑所用的燃料,薪柴至少仍占极重要的地位;不但一般市民,就是皇宫中也仍有烧柴薪的。可以证明庄季裕的话绝对是夸张的回忆,不足据为实证!若据庄氏之说,以为汴京一般市民燃料以石炭为主,甚至称为燃料革命,认为是中国近古文明进步的推动力,恐怕绝非事实”。[80]

宋神宗以後的近六十年间,开封燃料构成确实有很大变化,石炭的使用渐趋突出,最後占据开封燃料的主体,甚至可以供应外地。当然,石炭的使用不可能完全排除柴、木炭之类,因为石炭需要木柴等引火助燃。宋徽宗将开封以西汜水白波辇运司贡柴自三十六万斤减到十六万斤,正好是与当地石炭供应量的增加相平行的。

北宋灭亡後,金朝作为南京的开封仍使用石炭作燃料。逃到河南的金宣宗以“京城小民,中纳石炭,既给其价,御史劾以过请官钱,并系之狱,有论至极刑者,欲悉从宽宥”,但遭权臣术虎高琪的反对,“遂止”。[81]金代史料不多,但此条记载仍值得重视。

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一方面,一些巨大的历史事件固然对文明的演进,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当时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事,也同样对文明的演进,产生深远的影响。宋代燃料构成所发生的重大变化,石炭的普遍开采和利用,即属于後者。辽宋金代的石炭生产和利用,既为很多地区的人们提供了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燃料,也促进制瓷、炼铁、酿酒等手工业的发展,确是中国古代经济史和科学技术史上的一件大事。当然,中国历史发展到宋代,仍说不上产生划时代的新文明,宋代文明超越唐代文明,也出现不少新的特点,但总的说来,仍只是传统文明的发展、延伸和深化。石炭的普遍开采和利用,也并未在宋代文明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因为宋代仍是一个农业社会。石炭的生产和利用虽促进炼铁、制瓷、酿酒等业的发展,却未达到使整个农业社会的经济发生改观的地步。

原载《纪念李埏教授从事学术活动五十周年史学论文集》

注 释

[1] 《史语所集刊》第8本。

[2] 《东方学》第13辑。

[3] 《亚洲研究杂志》1962年2月号。

[4] 参见漆侠先生《宋代经济史》,载《漆侠全集》第4卷第536页,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

[5] 《太平御览》卷605《墨》。

[6] 《水经注》卷10《浊漳水》。

[7] 《水经注》卷2《河水》。

[8] 《太平御览》卷871《炭》。《後汉书》卷122《郡国志》注引《豫章记》:“县有葛乡,有石炭二顷,可燃以爨。”其文字稍异。

[9] 《宋史》卷162《职官志》。

[10] 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记》中册第101章。

[11] 《元史》卷85,卷89《百官志》。

[12] 《元史》卷94《食货志》。

[13] 《玉井樵唱》卷上。

[14] 《增订湖山类稿》卷2《湖州歌》(其九十)。

[15] 《春渚纪闻》卷8《南海松煤》。

[16] 《闲闲老人滏水文集》卷5。

[17] 《本草纲目》卷9《石炭》转引。

[18] 《旧唐书》卷199上《高丽传》:“其俗贫窭者多,冬月皆作长坑,下燃煴火以取暖。”《新唐书》卷220《高丽传》也有相似记载。

[19] 《张载集·文集佚存·杂诗》。

[20] 《三朝北盟会编》,以後简称《会编》,卷3载女真人习俗:“环屋为土床,炽火其下,相与寝食起居其上,谓之炕,以取其暖。”

[21] 《宋史》卷373《朱弁传》。

[22] 《中州集》卷10。

[23] 《宋史》卷24《高宗纪》,卷371《王伦传》。

[24]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3。

[25] 《宋史》卷284《陈尧佐传》。

[26] 《文献通考》卷9,《长编》卷164庆历八年六月。

[27] 《宋史》卷265《李昭遘传》。

[28] 《欧阳文忠公全集》卷61《内殿崇班薛君墓志铭》。

[29] 《长编》卷133庆历元年九月庚戌,《宋史》卷324《张亢传》。

[30] 《长编》卷279熙宁九年十二月丙申。

[31] 《常山贞石志》卷12《碑阴铸金铜象菩萨并盖大悲宝阁序》。

[32] 《长编》卷111明道元年九月己丑。

[33] 《宋会要》食货37之10。

[34] 《长编》卷106天圣六年三月己酉。

[35] 《历代名臣奏议》卷251。

[36] 《会编》卷73。

[37] 《金史》卷25《地理志》。

[38] 《本草纲目》卷9《石炭》转引。

[39] 《文献通考》卷14。

[40] 《宋史》卷186《食货志》。

[41] 《宋会要》食货55之21。

[42] 《北行日录》上。

[43] 《宋会要》食货42之12,48之15—16。

[44] 《梦溪笔谈》卷24。

[45] 《陇右金石录》卷3《怀戎堡碑记》。

[46] 《金史》卷25《地理志》只有嵩州福昌县。据《明一统志》卷29《河南府》:“金复改宜阳,元仍旧,本朝因之。”《元史》卷58《地理志》径作宜阳,并未说明沿革。

[47] 《东坡七集·东坡集》卷10。

[48] 《本草纲目》卷9《石炭》转引。

[49] 《石屏诗集》卷2。

[50] 《两宋名贤小集》卷369《雪矶丛稿四》。

[51] 《剑南诗稿》卷6。

[52] 《河南程氏外书》卷10。

[53] 《归田录》卷2。

[54] 《金史》卷23《五行志》。

[55] 《营造法式》卷13,卷27。

[56] 《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第15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57] 《宋会要》食货17之15,《长编》卷72大中祥符二年十月己酉。

[58] 《宋会要》食货49之25。

[59] 《宋史》卷257《王仁赡传》。

[60] 《宋史》卷93《河渠志》。

[61] 《宋史》卷175《食货志》。

[62] 《宋会要》食货55之21。

[63] 《宋史》卷165《职官志》,《文献通考》卷56。

[64] 《宋会要》职官27之3。

[65] 《宋会要》食货54之11。

[66]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长编》卷375元祐元年四月壬寅。

[67] 《长编》卷493绍圣四年十一月。

[68] 《长编》卷497元符元年四月壬午。

[69] 《宋会要》食货45之14。

[70] 《宋会要》食货46之10。

[71] 《宋会要》食货46之9。

[72] 《宋会要》食货37之33—34,《宋史》卷186《食货志》。

[73] 《谠论集》卷4《奏弹贾種民》。

[74] 《宋史》卷179《食货志》。

[75] 《宋会要》职官56之47—48,参见《宋史》卷354《俞●传》。

[76] 《宋会要》职官27之22。

[77] 《长编》卷504元符元年十一月己未。

[78] 《宋会要》食货68之116—117。

[79] 《宋会要》崇儒3之15—17。

[80] 《治史经验谈》第41页,第43页。

[81] 《金史》卷15《宣宗纪》兴定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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