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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残忍的杀人案:肢解玩偶藏尸,为什么只被判了误杀罪?

作者:小羊崽在创业

1999年的一个春日夜里,香港尖沙咀的街道上充斥着夜晚沉浸的丝丝凉意和繁忙的人群。然而,在一栋居民楼里,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这栋楼房曾经是一栋地处良好,寸金寸土的的公寓,现在却变成了一处血腥的凶宅。

23岁的女孩樊敏仪,被禁锢在这里,因为一桩金钱债务纠纷。

她曾经挣扎着,但是绝望地发现自己无法逃脱这个恐怖的场所。这里,是一处地狱。

几个男人,不断地对她施加暴力和虐待。她的身体被疯狂地伤害着,直到她最终被折磨致死。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当警方终于赶到现场时,他们发现樊敏仪的尸体已被肢解和烹煮。而她的头颅,则被恶意地塞进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头部位置内,仿佛是某种变态杀手的手笔。

这起可怕的案件震惊了整个香港,成为了当时社会上最恶劣的犯罪之一。人们无法想象,在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城市,居然会出现如此残忍的事件。

樊敏仪的死亡,成为了人们口中永远的谈资。这起案件也成为了一段香港历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樊敏仪住在香港的一个破旧公寓里,她的房间只有几平方米,墙上裂开了一道缝隙,每当下雨时就会漏水。

她从未见过自己的生父,他在她出生前就抛弃了她和她的母亲。她的母亲也不爱她,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就跟着另一个男人走了,留下她和祖母相依为命。

樊敏仪从小就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和关爱,初中辍学后就开始在街头混迹,她性格暴躁、自卑又敏感,经常跟人发生冲突和打架。

但在这个冷漠无情的世界里,唯一让她感到温暖和安全的是她的祖母。祖母虽然年迈体弱,但对樊敏仪始终不离不弃,给予她最无私的爱。

祖母年迈后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需要定期服药和检查。医药费用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为了筹集钱给祖母治病,没有文凭人脉支持的樊敏仪只能选择到夜总会当陪酒小姐赚钱。每天晚上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她要忍受各种男客人的调戏、骚扰。

有时候为了多赚一些钱或者逃避麻烦,她还要跟客人出去开房或者陪他们吸食毒品。

樊敏仪知道这样做对自己身心都有很大伤害,但为了让祖母活得更久一点、更舒服一点、更幸福一点,她觉得再苦再累也值得。

一天晚上,樊敏仪在夜总会遇到了陈文乐,一个开着名贵跑车、穿着名牌西装的男人。他对樊敏仪一见钟情,不停地向她敬酒、送花、赞美她的美貌和气质。

樊敏仪被他的热情和大方打动了,心里十分感激。他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并约好第二天见面。不久之后,两人开始了恋爱关系。

然而,樊敏仪的困境并没有因此得到缓解。相处一段时间后陈文乐也渐渐露出了真实的面孔,原来他是一个沉迷于冰毒 的瘾君子 ,而且经常有暴力倾向,对樊敏仪拳脚相向 。

有时候他还会强迫她跟他一起吸食冰毒 ,或者把她当成交易的筹码给其他毒贩使用 。本以为找到了一个能托付终身的有钱男友,以为自己的困境能得以缓解,不想却陷入了更大的困境中,这使得本就难以支撑的樊敏仪更加绝望。

祖母的医药费不断增加,而她的工资却无法满足这些支出。为了解决问题,她偷偷地从陈文乐那里拿走了数千元港币和其他财物共计八千元。她想借用这些钱缓解祖母的困境,并打算之后再还给他。但是这个偷窃行为最终被陈文乐发现了。

陈文乐气得要命,他觉得樊敏仪背叛了他,竟然敢偷他的钱和东西。他打电话给她,破口大骂,威胁说如果她不把所有的钱和财物还给他,就让她好看。

樊敏仪吓得浑身发抖,她哭着求他饶恕,说她只是想用这些钱给祖母治病,她会尽快还给他。陈文乐不听她的解释,冷笑着说:「你以为我是慈善家啊?你欠我的钱要加利息,每天一千元!你不还我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说完就挂了电话。

樊敏仪感到绝望,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落到这样的境地。她拼命地工作,想要赚更多的钱来还债。但是夜总会的生意越来越差,客人也越来越少。有时候一个晚上只能赚几百元,根本不够付房租和祖母的医药费。为了多赚一点钱,她甚至开始接受客人提出的各种变态要求。

但是这些都没有用。陈文乐派了两个手下来向她追债。一个叫梁胜祖,一个叫梁伟伦。他们两个都是黑社会分子,在街头混了多年,手段残忍无情。

他们每天都会找上门来催债,有时候还会打骂或者性侵樊敏仪。樊敏仪已经没有任何尊严和自尊心了,只能忍气吞声地接受他们的虐待。

原本只剩下四千元欠款的樊敏仪,在陈文乐计算的利息下已经变成了三万元。这对于一个月入不足一万港元的陪酒小姐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樊敏仪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出路了。

樊敏仪的生活一天比一天艰难,她为了还债不得不忍受夜总会的各种折磨,每晚都要陪着不同的客人喝酒、跳舞、聊天,甚至做一些她不愿意做的事情。

她经常遇到一些粗鲁、暴力、变态的客人,有时候还会被他们殴打或者强暴。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傀儡,只能任人摆布。

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过打掉孩子,但是她没有钱去医院,也没有勇气去面对这个选择。她想过生下孩子,但是她没有能力养育他(或者她),也没有希望给他(或者她)一个好的未来。所以,她只能继续这样苦苦挣扎。

终于有一天,樊敏仪攒够了一万四千元港币,还给了陈文乐三人中的一个——梁胜祖。这是他们之前约定好的第一期还款金额。

樊敏仪以为这样就可以减轻一些压力,但是梁胜祖却告诉她:「你以为你还了这点钱就可以了吗?你知道你欠我们多少钱吗?你知道我们每天要收你多少利息吗?你现在还欠我们三万元港币!如果你下个月不能还清所有的钱,那可不只这么点了!」

樊敏仪听了惊呆了,她怎么也想不通怎么要还的债务一次比一次多。原来陈文乐三人为了赚取更多利润,在没有告诉樊敏仪的情况下提高了利息,并且加上了各种罚款和费用。

樊敏仪感到无法呼吸,她觉得自己已经走投无路了。从那以后,陈文乐三人变本加厉,开始更频繁地打电话给她催债,并且经常上门找茬。有时候他们会抢走她刚刚赚到的钱;有时候他们会在公寓外等着她回来;有时候他们甚至会闯进她的房间里毒打或者侮辱她。

樊敏仪只能尽量躲避他们,在夜总会换工作,在公寓换房间,在街上换路线。但是这些都不能让她安全起来。

于是,樊敏仪开始过着惊恐不安的生活,每天都提心吊胆地活着。晚上睡觉时总是做噩梦;白天起床时总是头疼眼花;吃饭时总是没胃口;工作时总是没精神;走路时总是没方向……

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樊敏仪不得不考虑自己和孩子的安危,她努力想要从这个死胡同中走出来,却一次次碰壁。终于,她感到彻底无望,只好选择了逃离这个城市,寻求安全的港湾。

然而,她的债主们并没有放弃,他们追踪着她的行踪,最终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将她抓住。

1999年的一个黑暗夜晚,梁胜祖和梁伟伦来到了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他们在陈文乐的命令下,要把樊敏仪从她的住处押走。

当他们到达樊敏仪的家门口时,她已经预感到了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然而,她无法抵挡两个高大的男人的力量,只能被他们无情地控制住。

在漫长的车程中,樊敏仪试图寻找一线生机,但她无法找到任何逃脱的机会。最终,她被带到了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的一间房间里,成为了囚犯。

陈文乐和梁胜祖、梁伟伦三人在公寓的房间里将樊敏仪严密囚禁。当陈文乐看到樊敏仪时,他的脸色变得异常狰狞,他开始怒斥她为什么不还钱,为什么不接电话。

随后,他开始用力踢樊敏仪的身体,每一次踢击都带来了剧烈的疼痛,超过50次的踢击让樊敏仪几乎失去了知觉。

而梁胜祖、梁伟伦则在一旁冷静地监视着,看起来对这一切都毫不关心。

之后,三人开始对樊敏仪施加更加残忍的酷刑。他们用木板封住了房间里的玻璃窗,将樊敏仪与外界隔绝开来。

随后,他们拿出一瓶食油,强行灌入樊敏仪的口腔,令她几乎窒息。他们在樊敏仪的伤口上涂上辣椒油,让她感受到难以忍受的疼痛。

更加残忍的是,三人开始逼迫樊敏仪吞食粪便,喝尿。他们在她身上实施了种种恶劣的行径,让她不得不忍受着极度的痛苦和羞辱。

一开始,樊敏仪还哭泣着向他们求饶,说自己会想办法尽快还清债务,只要他们放过她。

她说自己不会报警或告诉任何人自己的遭遇,只要他们发发善心让她走。

陈文乐三人听了她的话,却没有一丝同情或怜悯。他们嘲笑着说:“你以为我们抓你来是为了要钱吗?我们抓你来是为了玩玩你!你别想活着出去!”

“你还钱?你有本事早就还了!你现在只是在拖延时间!你以为我们会相信你吗?”

陈文乐对樊敏仪进行了长达数周的折磨,他滴下熔化的塑胶吸管在她的腿上,命令她笑出声来。

樊敏仪神志不清时,他们还会不时刺激她伤口上的烧伤疤痕。

他们用电线将樊敏仪的双手紧紧绑在一起数小时,然后用钢管殴打她的双手。

樊敏仪的身体被陈文乐三人无情地摧残,她感觉自己快要支撑不住了。她的神经已经麻木,她的感觉已经迷失。

她不再向三个恶魔哀求或抗议,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他们的虐待。

有时候,她会因为疼痛而昏厥过去,但他们并不会停止对她的折磨。她想哭出来,但眼泪也干涸了;她想呼救,但声音也消失了。她只能在心里祈祷,希望有人能够发现她,救赎她。

数周后,樊敏仪终于承受不住,陷入昏迷。陈文乐甚至用打火机烧她的脚以测试她是否已经死去。

不久后,樊敏仪被强制注射大量冰毒,她在地上翻滚,痛苦不堪。最终,在1999年4月中旬,她被折磨致死。

陈文乐三人发现了樊敏仪已经死去,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们没有丝毫惊慌,淡定的讨论着如何处置尸体,最后,他们决定将她的尸体分尸。

他们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用塑料袋装着死者的内脏,放在浴室中煮熟。部分肢解的身体放在多个塑料袋中,然后被抛弃在垃圾站里。

陈文乐在房间里用煤油炉煮熟了死者的头颅。当陈文乐从锅内取出樊敏仪的头颅时,他一面把半溶的头发扯出来,一面说:“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

他自以为很聪明地在樊敏仪的头骨中塞了一些棉花,仿佛是要给她做造型。

接着,他还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其中,然后缝合起来。

事后,陈文乐还吩咐梁伟伦和梁胜祖将肉喂狗。随后三人各自逃跑。

案发期间邻居单位发生强奸案,有警员到场调查,他们情急下将部分人体内脏抛出窗外,掉到大厦檐篷。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

案发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梁胜祖邀请13岁的女友阿芳到事发单位居住。在案发期间,阿芳指认陈文乐曾以小便射向樊敏仪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樊敏仪吃光。

阿芳不愿意,但陈文乐恶狠狠地说:「你不吃,我就杀了你。」阿芳被吓得不敢再反抗,只好照陈文乐的命令行事。

樊敏仪被迫吃下这份变态的「晚餐」,恶心得快要呕吐出来。她曾哭着对阿芳说:「我不想死,救救我!」阿芳无助地站在一旁,只能默默地为自己和樊敏仪默哀。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芳每天都会看到樊敏仪被陈文乐他们折磨着,她每次看到这样的情景,都会默默地流泪,但她却没有勇气告诉任何人,只能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

直到凶案发生后一个月,逃逸的三人不知是没空搭理,还是忽略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始终没有人联系阿芳。

阿芳终于难忍内心的愧疚与折磨,向当时所在九龙马头围女童院的社工倾诉,她说自己做着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一个脑袋被割下来的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

社工闻言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阿芳把整件事情告诉了警方。她也成为本案重要的污点证人。

1999年5月26日,这是一个充满了神秘和恐惧的夜晚,而九龙油尖警区一队探员们,却必须勇敢地面对这一切。

阿芳被带到案发地楼下,她的惧怕情绪在逐渐加剧,而探员们必须确保她的安全。他们带备口罩和胶袋包脚,准备前往案发现场。当他们到达现场时,阿芳畏缩不前,只能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

警员们小心翼翼地打开大门,一股浓郁的腐臭味扑鼻而来,仿佛它就是来自地狱的气息。屋子里一片狼藉,墙上到处都是血迹。

在灯光的照耀下,探员们看到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靠在走廊墙边。

在铁枝轻轻一刺之后,洋娃娃内藏的头颅露了出来,探员们感觉到了坚硬的物体。这是一幅恐怖的场景,因为洋娃娃里的头颅还未完全烹熟,仍在渗出腥臭血水。

在对现场进行仔细搜索之后,探员们还发现了两个不锈钢煲和一个瓦煲。这些器皿显然曾经用于烹煮人头,周围布满了尸虫,煲内还盛着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们赶到现场时,马上展开了取证,他们先检查了洋娃娃内部。

洋娃娃的棉花里爬满了臭虫,里面藏着的头骨更是被人煮熟了。皮肉和头发都已经被破坏了,DNA化验也无从下手。但是,这对于经验丰富的齿科法医梁家驹并不是个问题。

他采用了一种叫做“相片重叠法”的方法。首先,将死者生前的照片进行放大,然后将头骨与照片进行对比。梁家驹沉着冷静地比对着,终于成功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探员们也在现场发现了一些关键证据,其中包括一个敞开的无门冰箱,让人不寒而栗,还有一把沾满了血迹的铁锤,以及一个怀疑曾经用来烹尸的瓦煲。

香港最残忍的杀人案:肢解玩偶藏尸,为什么只被判了误杀罪?

警方在发现樊敏仪的尸体后,立即展开追捕行动,希望能在媒体曝光前将凶手绳之以法。

1999年5月27日,他们根据线索追踪到陈文乐的下落。原来,陈文乐已经和他的妻子阿佩以及刚出生的孩子搬离了案发现场,暂住在葵涌石篱邨石宁楼17楼一间朋友的单位里。警方派出四名探员包围了该单位,并成功将陈文乐和阿佩逮捕。

与此同时,其他探员也分别搜索了多个地点,试图找到梁胜祖和梁伟伦的踪迹。他们查访了两人的住所和常去的地方,但都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梁胜祖自知难逃法网,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而梁伟伦则在看到报纸上的新闻后,惊恐地逃往广西。警方得知他已经离开香港后,便请求国际刑警、入境处和中国内地公安机关协助缉拿。

直到2000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十),一名公安民警在执行另一项任务时,在广西一条街上偶然遇见了梁伟伦。由于他无法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公安民警便将他带回审问。经过比对指纹和照片后,公安民警确认了他就是香港通缉令上的嫌犯,并将他引渡回香港接受审判。(案件编号:CACC 522/2000)

香港最残忍的杀人案:肢解玩偶藏尸,为什么只被判了误杀罪?

案件于2000年10月9日在高等法院开庭审理,由7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听取了控方和辩方的陈述。

主控官在开场陈词时,用了“凶残”、“核突呕心”等词语来形容这起碎尸案的手法,他告诫陪审员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被案发现场的照片、死者的头骨和其他证物所干扰,要客观公正地判断事实。

他指出,3名被告都涉嫌谋杀罪、非法禁锢罪和阻止尸体合法殓葬罪,共三项罪名。

警方在调查这起案件时,曾经面临一个难题:如何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因为她的尸体已经被肢解、煮熟、喂狗,只剩下一颗头骨。但是,在得到3名被告对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的认罪供述后,以及污点证人阿芳提供了她亲眼目睹的惨状后,警方认为有足够证据将三人起诉谋杀罪。

三名被告在庭上都承认了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的罪行,但是都否认了谋杀罪。他们在自辩时互相甩锅,试图推卸责任。

梁胜祖和梁伟伦都声称自己只是听从陈文乐的命令行事,并没有主动参与虐待或杀害樊敏仪。

而后来出庭作证的证人也透露了陈文乐是黑社会和胜和派系的成员,在三人中最为强势。

开庭第一天,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以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和楼上一住客都作为证人出庭作供。

吴志远说他自从1999年3月13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死者。

家姑说案发当日有两个男子上门找死者,并且带走了她的手机和钱包。

楼下二楼的情侣和楼上一住客也说他们曾经听到单位里传出女子惨叫的声音,但都没有报警或询问。

审讯期间,警员不时要把案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证物——一个装着死者头骨的Hello Kitty洋娃娃搬进法庭,并且展示其他与碎尸有关的物品,如藏尸用的冰箱、煮尸用的瓦煲等。

这些证物散发出难闻的臭味,在整个法庭内弥漫着一股死亡气息。

案件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审讯,终于进入了最后阶段。

法官阮云道在向陪审团发表指引时,强调他们要专注于判断三名被告是否有参与殴打、虐待和肢解樊敏仪的罪行,而不要受到控方证人对陈文乐的其他指控的影响。

他说,无论陈文乐是否是高利贷放债人或贩毒分子,都与本案无关,只有与死者有关的证据才是重要的。

辩方三位大律师则试图为三名被告开脱谋杀罪。

他们指出,控方特赦证人阿芳并没有亲眼目睹樊敏仪死前的情况,也没有确切知道她是如何死亡的。

他们认为,樊敏仪可能是因为自己吸食了过量的冰毒而致命,并非三名被告杀害。

他们说,即使樊敏仪在生前遭到了三名被告的残忍对待,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有谋杀动机或行为。

控方则反驳辩方的说法,认为阿芳的证供是可信的,并且有其他证据支持。

他们说,辩方所谓的樊敏仪自行吸食冰毒只是一种猜测,并没有任何根据。

他们说,樊敏仪在死前出现的症状,如抽搐、发热、口吐白沫等,并不一定是因为吸食冰毒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她长期受到殴打和虐待而导致身体崩溃。

他们还指出,根据梁胜祖自己的供词,在发现樊敏仪已经死亡后,他看到她耳朵里流出血液。这说明她是因为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而死亡。

案件经过了近两个月的审讯,终于到了陪审团作出裁决的时刻。

法官阮云道在向陪审团发表最后的指引时,给了他们一份数十页的笔记,总结了案件的关键点和法律原则。

他说,陪审团要在两种可能的死因之间做出选择:

一是樊敏仪是被三名被告殴打致死,这是控方所主张的;

二是樊敏仪是因为自己吸食了过量的冰毒而死亡,这是辩方所主张的。

他说,陪审团要根据证据和常识来判断哪一种说法更合理和可信。

如果陪审团认为控方能够在没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樊敏仪死于被告殴打,那么就可以裁定三名被告有谋杀罪或误杀罪;如果陪审团认为控方不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就应该裁定三名被告无罪。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经过了长时间的商议后,以6:1的大多数票数作出了裁决。

他们认为三名被告没有谋杀樊敏仪的意图或预谋,因此谋杀罪不成立;但他们也认为三名被告对樊敏仪造成了严重伤害,并且没有尽力救助她或报警求助,因此误杀罪成立。

法官阮云道接受了陪审团的裁决,并对三名被告进行了最严厉的判刑。他判处他们终身监禁,并规定他们必须服刑至少20年才有资格申请复核减刑。

阮云道在宣布判决时严厉地斥责三名被告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并称这是他从未听过的最残忍、最变态、最堕落、最暴力、最麻木不仁、最手段凶残的案件。

他说,三名被告对待樊敏仪的方式简直比禽兽还不如,连禽兽都不会这样虐待同类。

法官阮云道在宣布判决时,向三名被告解释了他的判决依据。

他说,判决终身监禁有三个准则,分别是罪行的严重性、被告的性格和背景、以及再犯案的可能性和后果。

这三个准则都适用于三名被告,因为他们所犯的罪行极其残忍和变态,显示了他们有心理问题和性取向异常。

三名被告也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或动机去虐待和杀害樊敏仪,只是出于一种无法理解的邪恶和残忍。

三名被告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反而是一种威胁和危险。如果让他们重新回到社会中,很可能会再次伤害无辜的人。因此,法庭有责任保护公众免受他们的侵害。

除了误杀罪外,三名被告还面对其他两项罪名:阻止尸体合法下葬罪和非法禁锢罪。

由于三名被告都承认了阻止尸体合法下葬罪,法官判处他们各监禁3年;而陈文乐和梁伟伦也承认了非法禁锢罪,法官判处他们各监禁4年;但梁胜祖不认罪,法官判处他监禁6年。

这两项罪名与误杀罪同期执行。

三名被告在听到法官宣布判决时,都有不同的反应。

陈文乐面无表情,仿佛对结果已经预料到了;

梁胜祖眼圈发红,似乎有些悔恨和难过;

梁伟伦则长叹一声,显得有些无奈和沮丧。梁伟伦的哥哥在旁边观看审判,听到判决后气愤地拍打法庭的玻璃窗,表示不满和抗议。

三名被告都不甘心接受终身监禁的刑罚,纷纷提出上诉。

但是,只有梁胜祖的上诉获得了法院的批准,而陈文乐和梁伟伦的上诉则被驳回了。

上诉庭法官在审理梁胜祖的上诉时发现了原审程序上的一个重大错误。

他们指出,原审法官在向陪审团发表指引时,虽然要求他们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另外两名被告合谋杀害樊敏仪,但却没有要求他们考虑梁胜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离开案发单位是否足以终止他与另外两名被告的合谋关系。

这个错误可能影响了陪审团对梁胜祖误杀罪的裁决。因此,上诉庭推翻了原判,并将案件发还重审。

重审时,梁胜祖改变了自己的答辩策略。他不再否认误杀罪,而是承认自己参与了殴打和虐待樊敏仪,并对此表示歉意和忏悔。

辩方律师为他求情时说,梁胜祖在整个案件中扮演了一个不同于另外两名被告的角色。他说,在殴打和虐待过程中,梁胜祖曾经劝说过死者尽快还清债务,并希望她能够早日获得自由;

而当他发现死者已经死亡后,他也是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没有逃避责任;

而且,在狱中期间,他也积极参加基督教聚会,并接受教会的教导和帮助;同时,在去年成功上诉后得到重审机会后,他也一直感到内心深处的困扰和愧疚;因此,在最后一刻,他决定认罪并请求法庭从轻发落。

律师在为梁胜祖求情时,说他已经在狱中服刑了5年,希望法官能够考虑到他的改过自新和认罪态度,给予他一个较轻的刑期。

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在审理了案件的细节后,认为梁胜祖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需要有一个合适的量刑标准。他决定将梁胜祖的刑期从终身监禁改为入狱18年。

但是,梁胜祖在原审时还面对另外两项罪名:非法禁锢罪和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由于他没有对这两项罪名提出上诉,所以原审法官给予他的9年刑期仍然有效。被告梁胜祖已经在2014年4月刑满释放。

案中死者樊敏仪的头颅骨是唯一能够确定她身份的证物,在初审结束后,由于还有上诉程序未完成,头颅骨不能交还给死者家属。

因此,头颅骨被保存在九龙公众殓房里,由法医负责保管。直到2004年3月,当所有上诉程序都结束后,死者家属才得到通知可以领回头颅骨,并于3月26日将其火化。

凶案发生的单位在案发后13年(2012年)被拆除了,并于2016年重建成了一间名为瑞生嘉威酒店的商业楼宇。

酒店在建设过程中,在外墙上贴了三张佛像的艺术图片,可能是为了驱除邪气和不吉利。

凶案发生的位置现在是酒店内的一个餐厅。

香港最残忍的杀人案:肢解玩偶藏尸,为什么只被判了误杀罪?

涉案大厦凶案发生于三楼B座单位内,大厦已在2012年拆卸,2016年重建成瑞生嘉威酒店(Soravit on Granv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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