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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殘忍的殺人案:肢解玩偶藏屍,為什麼隻被判了誤殺罪?

作者:小羊崽在創業

1999年的一個春日夜裡,香港尖沙咀的街道上充斥着夜晚沉浸的絲絲涼意和繁忙的人群。然而,在一棟居民樓裡,卻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命案。這棟樓房曾經是一棟地處良好,寸金寸土的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現在卻變成了一處血腥的兇宅。

23歲的女孩樊敏儀,被禁锢在這裡,因為一樁金錢債務糾紛。

她曾經掙紮着,但是絕望地發現自己無法逃脫這個恐怖的場所。這裡,是一處地獄。

幾個男人,不斷地對她施加暴力和虐待。她的身體被瘋狂地傷害着,直到她最終被折磨緻死。

但這還不是最可怕的,當警方終于趕到現場時,他們發現樊敏儀的屍體已被肢解和烹煮。而她的頭顱,則被惡意地塞進了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頭部位置内,仿佛是某種變态殺手的手筆。

這起可怕的案件震驚了整個香港,成為了當時社會上最惡劣的犯罪之一。人們無法想象,在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城市,居然會出現如此殘忍的事件。

樊敏儀的死亡,成為了人們口中永遠的談資。這起案件也成為了一段香港曆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樊敏儀住在香港的一個破舊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裡,她的房間隻有幾平方米,牆上裂開了一道縫隙,每當下雨時就會漏水。

她從未見過自己的生父,他在她出生前就抛棄了她和她的母親。她的母親也不愛她,當她還是個小女孩時就跟着另一個男人走了,留下她和祖母相依為命。

樊敏儀從小就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和關愛,國中辍學後就開始在街頭混迹,她性格暴躁、自卑又敏感,經常跟人發生沖突和打架。

但在這個冷漠無情的世界裡,唯一讓她感到溫暖和安全的是她的祖母。祖母雖然年邁體弱,但對樊敏儀始終不離不棄,給予她最無私的愛。

祖母年邁後患上了嚴重的心髒病和高血壓,需要定期服藥和檢查。醫藥費用對于他們來說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為了籌集錢給祖母治病,沒有文憑人脈支援的樊敏儀隻能選擇到夜總會當陪酒小姐賺錢。每天晚上十點到淩晨四點之間,她要忍受各種男客人的調戲、騷擾。

有時候為了多賺一些錢或者逃避麻煩,她還要跟客人出去開房或者陪他們吸食毒品。

樊敏儀知道這樣做對自己身心都有很大傷害,但為了讓祖母活得更久一點、更舒服一點、更幸福一點,她覺得再苦再累也值得。

一天晚上,樊敏儀在夜總會遇到了陳文樂,一個開着名貴跑車、穿着名牌西裝的男人。他對樊敏儀一見鐘情,不停地向她敬酒、送花、贊美她的美貌和氣質。

樊敏儀被他的熱情和大方打動了,心裡十分感激。他們交換了電話号碼,并約好第二天見面。不久之後,兩人開始了戀愛關系。

然而,樊敏儀的困境并沒有是以得到緩解。相處一段時間後陳文樂也漸漸露出了真實的面孔,原來他是一個沉迷于冰毒 的瘾君子 ,而且經常有暴力傾向,對樊敏儀拳腳相向 。

有時候他還會強迫她跟他一起吸食冰毒 ,或者把她當成交易的籌碼給其他毒販使用 。本以為找到了一個能托付終身的有錢男友,以為自己的困境能得以緩解,不想卻陷入了更大的困境中,這使得本就難以支撐的樊敏儀更加絕望。

祖母的醫藥費不斷增加,而她的工資卻無法滿足這些支出。為了解決問題,她偷偷地從陳文樂那裡拿走了數千元港币和其他财物共計八千元。她想借用這些錢緩解祖母的困境,并打算之後再還給他。但是這個偷竊行為最終被陳文樂發現了。

陳文樂氣得要命,他覺得樊敏儀背叛了他,竟然敢偷他的錢和東西。他打電話給她,破口大罵,威脅說如果她不把所有的錢和财物還給他,就讓她好看。

樊敏儀吓得渾身發抖,她哭着求他饒恕,說她隻是想用這些錢給祖母治病,她會盡快還給他。陳文樂不聽她的解釋,冷笑着說:「你以為我是慈善家啊?你欠我的錢要加利息,每天一千元!你不還我就讓你死無葬身之地!」說完就挂了電話。

樊敏儀感到絕望,她不知道自己怎麼會落到這樣的境地。她拼命地工作,想要賺更多的錢來還債。但是夜總會的生意越來越差,客人也越來越少。有時候一個晚上隻能賺幾百元,根本不夠付房租和祖母的醫藥費。為了多賺一點錢,她甚至開始接受客人提出的各種變态要求。

但是這些都沒有用。陳文樂派了兩個手下來向她追債。一個叫梁勝祖,一個叫梁偉倫。他們兩個都是黑社會分子,在街頭混了多年,手段殘忍無情。

他們每天都會找上門來催債,有時候還會打罵或者性侵樊敏儀。樊敏儀已經沒有任何尊嚴和自尊心了,隻能忍氣吞聲地接受他們的虐待。

原本隻剩下四千元欠款的樊敏儀,在陳文樂計算的利息下已經變成了三萬元。這對于一個月入不足一萬港元的陪酒小姐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樊敏儀覺得自己已經沒有出路了。

樊敏儀的生活一天比一天艱難,她為了還債不得不忍受夜總會的各種折磨,每晚都要陪着不同的客人喝酒、跳舞、聊天,甚至做一些她不願意做的事情。

她經常遇到一些粗魯、暴力、變态的客人,有時候還會被他們毆打或者強暴。她覺得自己像是一個沒有靈魂的傀儡,隻能任人擺布。

更糟糕的是,她發現自己懷孕了。她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她想過打掉孩子,但是她沒有錢去醫院,也沒有勇氣去面對這個選擇。她想過生下孩子,但是她沒有能力養育他(或者她),也沒有希望給他(或者她)一個好的未來。是以,她隻能繼續這樣苦苦掙紮。

終于有一天,樊敏儀攢夠了一萬四千元港币,還給了陳文樂三人中的一個——梁勝祖。這是他們之前約定好的第一期還款金額。

樊敏儀以為這樣就可以減輕一些壓力,但是梁勝祖卻告訴她:「你以為你還了這點錢就可以了嗎?你知道你欠我們多少錢嗎?你知道我們每天要收你多少利息嗎?你現在還欠我們三萬元港币!如果你下個月不能還清所有的錢,那可不隻這麼點了!」

樊敏儀聽了驚呆了,她怎麼也想不通怎麼要還的債務一次比一次多。原來陳文樂三人為了賺取更多利潤,在沒有告訴樊敏儀的情況下提高了利息,并且加上了各種罰款和費用。

樊敏儀感到無法呼吸,她覺得自己已經走投無路了。從那以後,陳文樂三人變本加厲,開始更頻繁地打電話給她催債,并且經常上門找茬。有時候他們會搶走她剛剛賺到的錢;有時候他們會在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外等着她回來;有時候他們甚至會闖進她的房間裡毒打或者侮辱她。

樊敏儀隻能盡量躲避他們,在夜總會換工作,在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換房間,在街上換路線。但是這些都不能讓她安全起來。

于是,樊敏儀開始過着驚恐不安的生活,每天都提心吊膽地活着。晚上睡覺時總是做噩夢;白天起床時總是頭疼眼花;吃飯時總是沒胃口;工作時總是沒精神;走路時總是沒方向……

在這個混亂的世界裡,樊敏儀不得不考慮自己和孩子的安危,她努力想要從這個死胡同中走出來,卻一次次碰壁。終于,她感到徹底無望,隻好選擇了逃離這個城市,尋求安全的港灣。

然而,她的債主們并沒有放棄,他們追蹤着她的行蹤,最終在一個寂靜的夜晚将她抓住。

1999年的一個黑暗夜晚,梁勝祖和梁偉倫來到了葵湧麗瑤邨富瑤樓。他們在陳文樂的指令下,要把樊敏儀從她的住處押走。

當他們到達樊敏儀的家門口時,她已經預感到了不好的事情即将發生。然而,她無法抵擋兩個高大的男人的力量,隻能被他們無情地控制住。

在漫長的車程中,樊敏儀試圖尋找一線生機,但她無法找到任何逃脫的機會。最終,她被帶到了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号3樓的一間房間裡,成為了囚犯。

陳文樂和梁勝祖、梁偉倫三人在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房間裡将樊敏儀嚴密囚禁。當陳文樂看到樊敏儀時,他的臉色變得異常猙獰,他開始怒斥她為什麼不還錢,為什麼不接電話。

随後,他開始用力踢樊敏儀的身體,每一次踢擊都帶來了劇烈的疼痛,超過50次的踢擊讓樊敏儀幾乎失去了知覺。

而梁勝祖、梁偉倫則在一旁冷靜地監視着,看起來對這一切都毫不關心。

之後,三人開始對樊敏儀施加更加殘忍的酷刑。他們用木闆封住了房間裡的玻璃窗,将樊敏儀與外界隔絕開來。

随後,他們拿出一瓶食油,強行灌入樊敏儀的口腔,令她幾乎窒息。他們在樊敏儀的傷口上塗上辣椒油,讓她感受到難以忍受的疼痛。

更加殘忍的是,三人開始逼迫樊敏儀吞食糞便,喝尿。他們在她身上實施了種種惡劣的行徑,讓她不得不忍受着極度的痛苦和羞辱。

一開始,樊敏儀還哭泣着向他們求饒,說自己會想辦法盡快還清債務,隻要他們放過她。

她說自己不會報警或告訴任何人自己的遭遇,隻要他們發發善心讓她走。

陳文樂三人聽了她的話,卻沒有一絲同情或憐憫。他們嘲笑着說:“你以為我們抓你來是為了要錢嗎?我們抓你來是為了玩玩你!你别想活着出去!”

“你還錢?你有本事早就還了!你現在隻是在拖延時間!你以為我們會相信你嗎?”

陳文樂對樊敏儀進行了長達數周的折磨,他滴下熔化的塑膠吸管在她的腿上,指令她笑出聲來。

樊敏儀神志不清時,他們還會不時刺激她傷口上的燒傷疤痕。

他們用電線将樊敏儀的雙手緊緊綁在一起數小時,然後用鋼管毆打她的雙手。

樊敏儀的身體被陳文樂三人無情地摧殘,她感覺自己快要支撐不住了。她的神經已經麻木,她的感覺已經迷失。

她不再向三個惡魔哀求或抗議,隻是默默地承受着他們的虐待。

有時候,她會因為疼痛而昏厥過去,但他們并不會停止對她的折磨。她想哭出來,但眼淚也幹涸了;她想呼救,但聲音也消失了。她隻能在心裡祈禱,希望有人能夠發現她,救贖她。

數周後,樊敏儀終于承受不住,陷入昏迷。陳文樂甚至用打火機燒她的腳以測試她是否已經死去。

不久後,樊敏儀被強制注射大量冰毒,她在地上翻滾,痛苦不堪。最終,在1999年4月中旬,她被折磨緻死。

陳文樂三人發現了樊敏儀已經死去,這是預料之中的事情,他們沒有絲毫驚慌,淡定的讨論着如何處置屍體,最後,他們決定将她的屍體分屍。

他們将屍體搬到浴缸中放血,鋸開骨骼,用塑膠袋裝着死者的内髒,放在浴室中煮熟。部分肢解的身體放在多個塑膠袋中,然後被抛棄在垃圾站裡。

陳文樂在房間裡用煤油爐煮熟了死者的頭顱。當陳文樂從鍋内取出樊敏儀的頭顱時,他一面把半溶的頭發扯出來,一面說:“乖乖不要動,我幫你打扮!”

他自以為很聰明地在樊敏儀的頭骨中塞了一些棉花,仿佛是要給她做造型。

接着,他還将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頭骨塞入其中,然後縫合起來。

事後,陳文樂還吩咐梁偉倫和梁勝祖将肉喂狗。随後三人各自逃跑。

案發期間鄰居機關發生強奸案,有警員到場調查,他們情急下将部分人體内髒抛出窗外,掉到大廈檐篷。

藏屍期間,住在樓上一名姓黃的男住客,曾在大廈的熱氣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斷手起刀落。

案發後,該機關被空置,附近的鄰居卻多次嗅到機關内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未有深入追查。

1999年農曆新年期間,梁勝祖邀請13歲的女友阿芳到事發機關居住。在案發期間,阿芳指認陳文樂曾以小便射向樊敏儀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樊敏儀吃光。

阿芳不願意,但陳文樂惡狠狠地說:「你不吃,我就殺了你。」阿芳被吓得不敢再反抗,隻好照陳文樂的指令行事。

樊敏儀被迫吃下這份變态的「晚餐」,惡心得快要嘔吐出來。她曾哭着對阿芳說:「我不想死,救救我!」阿芳無助地站在一旁,隻能默默地為自己和樊敏儀默哀。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阿芳每天都會看到樊敏儀被陳文樂他們折磨着,她每次看到這樣的情景,都會默默地流淚,但她卻沒有勇氣告訴任何人,隻能默默地承受着這一切。

直到兇案發生後一個月,逃逸的三人不知是沒空搭理,還是忽略有這麼一個人的存在,始終沒有人聯系阿芳。

阿芳終于難忍内心的愧疚與折磨,向當時所在九龍馬頭圍女童院的社工傾訴,她說自己做着相同的惡夢,夢中有一個腦袋被割下來的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

社工聞言于1999年5月24日報警,阿芳把整件事情告訴了警方。她也成為本案重要的污點證人。

1999年5月26日,這是一個充滿了神秘和恐懼的夜晚,而九龍油尖警區一隊探員們,卻必須勇敢地面對這一切。

阿芳被帶到案發地樓下,她的懼怕情緒在逐漸加劇,而探員們必須確定她的安全。他們帶備口罩和膠袋包腳,準備前往案發現場。當他們到達現場時,阿芳畏縮不前,隻能在樓下指出案發機關。

警員們小心翼翼地打開大門,一股濃郁的腐臭味撲鼻而來,仿佛它就是來自地獄的氣息。屋子裡一片狼藉,牆上到處都是血迹。

在燈光的照耀下,探員們看到了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靠在走廊牆邊。

在鐵枝輕輕一刺之後,洋娃娃内藏的頭顱露了出來,探員們感覺到了堅硬的物體。這是一幅恐怖的場景,因為洋娃娃裡的頭顱還未完全烹熟,仍在滲出腥臭血水。

在對現場進行仔細搜尋之後,探員們還發現了兩個不鏽鋼煲和一個瓦煲。這些器皿顯然曾經用于烹煮人頭,周圍布滿了屍蟲,煲内還盛着充滿惡臭的渣滓。

法醫們趕到現場時,馬上展開了驗證,他們先檢查了洋娃娃内部。

洋娃娃的棉花裡爬滿了臭蟲,裡面藏着的頭骨更是被人煮熟了。皮肉和頭發都已經被破壞了,DNA化驗也無從下手。但是,這對于經驗豐富的齒科法醫梁家駒并不是個問題。

他采用了一種叫做“相片重疊法”的方法。首先,将死者生前的照片進行放大,然後将頭骨與照片進行對比。梁家駒沉着冷靜地比對着,終于成功确認了死者的身份。

探員們也在現場發現了一些關鍵證據,其中包括一個敞開的無門冰箱,讓人不寒而栗,還有一把沾滿了血迹的鐵錘,以及一個懷疑曾經用來烹屍的瓦煲。

香港最殘忍的殺人案:肢解玩偶藏屍,為什麼隻被判了誤殺罪?

警方在發現樊敏儀的屍體後,立即展開追捕行動,希望能在媒體曝光前将兇手繩之以法。

1999年5月27日,他們根據線索追蹤到陳文樂的下落。原來,陳文樂已經和他的妻子阿佩以及剛出生的孩子搬離了案發現場,暫住在葵湧石籬邨石甯樓17樓一間朋友的機關裡。警方派出四名探員包圍了該機關,并成功将陳文樂和阿佩逮捕。

與此同時,其他探員也分别搜尋了多個地點,試圖找到梁勝祖和梁偉倫的蹤迹。他們查訪了兩人的住所和常去的地方,但都沒有發現任何線索。

梁勝祖自知難逃法網,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

而梁偉倫則在看到報紙上的新聞後,驚恐地逃往廣西。警方得知他已經離開香港後,便請求國際刑警、入境處和中國内地公安機關協助緝拿。

直到2000年2月14日(農曆正月初十),一名公安民警在執行另一項任務時,在廣西一條街上偶然遇見了梁偉倫。由于他無法出示身份證明檔案,公安民警便将他帶回審問。經過比對指紋和照片後,公安民警确認了他就是香港通緝令上的嫌犯,并将他引渡回香港接受審判。(案件編号:CACC 522/2000)

香港最殘忍的殺人案:肢解玩偶藏屍,為什麼隻被判了誤殺罪?

案件于2000年10月9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由7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聽取了控方和辯方的陳述。

主要官在開場陳詞時,用了“兇殘”、“核突嘔心”等詞語來形容這起碎屍案的手法,他告誡陪審員要做好心理準備,不要被案發現場的照片、死者的頭骨和其他證物所幹擾,要客觀公正地判斷事實。

他指出,3名被告都涉嫌謀殺罪、非法禁锢罪和阻止屍體合法殓葬罪,共三項罪名。

警方在調查這起案件時,曾經面臨一個難題:如何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因為她的屍體已經被肢解、煮熟、喂狗,隻剩下一顆頭骨。但是,在得到3名被告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的認罪供述後,以及污點證人阿芳提供了她親眼目睹的慘狀後,警方認為有足夠證據将三人起訴謀殺罪。

三名被告在庭上都承認了禁锢或阻止屍體合法殓葬的罪行,但是都否認了謀殺罪。他們在自辯時互相甩鍋,試圖推卸責任。

梁勝祖和梁偉倫都聲稱自己隻是聽從陳文樂的指令行事,并沒有主動參與虐待或殺害樊敏儀。

而後來出庭作證的證人也透露了陳文樂是黑社會和勝和派系的成員,在三人中最為強勢。

開庭第一天,死者男友吳志遠、家姑以及兇案現場樓下二樓和樓上一住客都作為證人出庭作供。

吳志遠說他自從1999年3月13日後就再也沒有見過死者。

家姑說案發當日有兩個男子上門找死者,并且帶走了她的手機和錢包。

樓下二樓的情侶和樓上一住客也說他們曾經聽到機關裡傳出女子慘叫的聲音,但都沒有報警或詢問。

審訊期間,警員不時要把案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證物——一個裝着死者頭骨的Hello Kitty洋娃娃搬進法庭,并且展示其他與碎屍有關的物品,如藏屍用的冰箱、煮屍用的瓦煲等。

這些證物散發出難聞的臭味,在整個法庭内彌漫着一股死亡氣息。

案件經過了一個多月的審訊,終于進入了最後階段。

法官阮雲道在向陪審團發表指引時,強調他們要專注于判斷三名被告是否有參與毆打、虐待和肢解樊敏儀的罪行,而不要受到控方證人對陳文樂的其他指控的影響。

他說,無論陳文樂是否是高利貸放債人或販毒分子,都與本案無關,隻有與死者有關的證據才是重要的。

辯方三位大律師則試圖為三名被告開脫謀殺罪。

他們指出,控方特赦證人阿芳并沒有親眼目睹樊敏儀死前的情況,也沒有确切知道她是如何死亡的。

他們認為,樊敏儀可能是因為自己吸食了過量的冰毒而緻命,并非三名被告殺害。

他們說,即使樊敏儀在生前遭到了三名被告的殘忍對待,但這并不能說明他們有謀殺動機或行為。

控方則反駁辯方的說法,認為阿芳的證供是可信的,并且有其他證據支援。

他們說,辯方所謂的樊敏儀自行吸食冰毒隻是一種猜測,并沒有任何根據。

他們說,樊敏儀在死前出現的症狀,如抽搐、發熱、口吐白沫等,并不一定是因為吸食冰毒造成的,也可能是因為她長期受到毆打和虐待而導緻身體崩潰。

他們還指出,根據梁勝祖自己的供詞,在發現樊敏儀已經死亡後,他看到她耳朵裡流出血液。這說明她是因為頭部受到嚴重打擊而死亡。

案件經過了近兩個月的審訊,終于到了陪審團作出裁決的時刻。

法官阮雲道在向陪審團發表最後的指引時,給了他們一份數十頁的筆記,總結了案件的關鍵點和法律原則。

他說,陪審團要在兩種可能的死因之間做出選擇:

一是樊敏儀是被三名被告毆打緻死,這是控方所主張的;

二是樊敏儀是因為自己吸食了過量的冰毒而死亡,這是辯方所主張的。

他說,陪審團要根據證據和常識來判斷哪一種說法更合理和可信。

如果陪審團認為控方能夠在沒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證明樊敏儀死于被告毆打,那麼就可以裁定三名被告有謀殺罪或誤殺罪;如果陪審團認為控方不能夠證明這一點,那麼就應該裁定三名被告無罪。

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經過了長時間的商議後,以6:1的大多數票數作出了裁決。

他們認為三名被告沒有謀殺樊敏儀的意圖或預謀,是以謀殺罪不成立;但他們也認為三名被告對樊敏儀造成了嚴重傷害,并且沒有盡力救助她或報警求助,是以誤殺罪成立。

法官阮雲道接受了陪審團的裁決,并對三名被告進行了最嚴厲的判刑。他判處他們終身監禁,并規定他們必須服刑至少20年才有資格申請複核減刑。

阮雲道在宣布判決時嚴厲地斥責三名被告對社會造成了極大危害,并稱這是他從未聽過的最殘忍、最變态、最堕落、最暴力、最麻木不仁、最手段兇殘的案件。

他說,三名被告對待樊敏儀的方式簡直比禽獸還不如,連禽獸都不會這樣虐待同類。

法官阮雲道在宣布判決時,向三名被告解釋了他的判決依據。

他說,判決終身監禁有三個準則,分别是罪行的嚴重性、被告的性格和背景、以及再犯案的可能性和後果。

這三個準則都适用于三名被告,因為他們所犯的罪行極其殘忍和變态,顯示了他們有心理問題和性取向異常。

三名被告也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或動機去虐待和殺害樊敏儀,隻是出于一種無法了解的邪惡和殘忍。

三名被告對社會沒有任何貢獻,反而是一種威脅和危險。如果讓他們重新回到社會中,很可能會再次傷害無辜的人。是以,法庭有責任保護公衆免受他們的侵害。

除了誤殺罪外,三名被告還面對其他兩項罪名:阻止屍體合法下葬罪和非法禁锢罪。

由于三名被告都承認了阻止屍體合法下葬罪,法官判處他們各監禁3年;而陳文樂和梁偉倫也承認了非法禁锢罪,法官判處他們各監禁4年;但梁勝祖不認罪,法官判處他監禁6年。

這兩項罪名與誤殺罪同期執行。

三名被告在聽到法官宣布判決時,都有不同的反應。

陳文樂面無表情,仿佛對結果已經預料到了;

梁勝祖眼圈發紅,似乎有些悔恨和難過;

梁偉倫則長歎一聲,顯得有些無奈和沮喪。梁偉倫的哥哥在旁邊觀看審判,聽到判決後氣憤地拍打法庭的玻璃窗,表示不滿和抗議。

三名被告都不甘心接受終身監禁的刑罰,紛紛提出上訴。

但是,隻有梁勝祖的上訴獲得了法院的準許,而陳文樂和梁偉倫的上訴則被駁回了。

上訴庭法官在審理梁勝祖的上訴時發現了原審程式上的一個重大錯誤。

他們指出,原審法官在向陪審團發表指引時,雖然要求他們考慮梁勝祖是否與另外兩名被告合謀殺害樊敏儀,但卻沒有要求他們考慮梁勝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離開案發機關是否足以終止他與另外兩名被告的合謀關系。

這個錯誤可能影響了陪審團對梁勝祖誤殺罪的裁決。是以,上訴庭推翻了原判,并将案件發還重審。

重審時,梁勝祖改變了自己的答辯政策。他不再否認誤殺罪,而是承認自己參與了毆打和虐待樊敏儀,并對此表示歉意和忏悔。

辯方律師為他求情時說,梁勝祖在整個案件中扮演了一個不同于另外兩名被告的角色。他說,在毆打和虐待過程中,梁勝祖曾經勸說過死者盡快還清債務,并希望她能夠早日獲得自由;

而當他發現死者已經死亡後,他也是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并沒有逃避責任;

而且,在獄中期間,他也積極參加基督教聚會,并接受教會的教導和幫助;同時,在去年成功上訴後得到重審機會後,他也一直感到内心深處的困擾和愧疚;是以,在最後一刻,他決定認罪并請求法庭從輕發落。

律師在為梁勝祖求情時,說他已經在獄中服刑了5年,希望法官能夠考慮到他的改過自新和認罪态度,給予他一個較輕的刑期。

2004年3月,上訴庭法官高嘉樂在審理了案件的細節後,認為梁勝祖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需要有一個合适的量刑标準。他決定将梁勝祖的刑期從終身監禁改為入獄18年。

但是,梁勝祖在原審時還面對另外兩項罪名:非法禁锢罪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由于他沒有對這兩項罪名提出上訴,是以原審法官給予他的9年刑期仍然有效。被告梁勝祖已經在2014年4月刑滿釋放。

案中死者樊敏儀的頭顱骨是唯一能夠确定她身份的證物,在初審結束後,由于還有上訴程式未完成,頭顱骨不能交還給死者家屬。

是以,頭顱骨被儲存在九龍公衆殓房裡,由法醫負責保管。直到2004年3月,當所有上訴程式都結束後,死者家屬才得到通知可以領回頭顱骨,并于3月26日将其火化。

兇案發生的機關在案發後13年(2012年)被拆除了,并于2016年重建成了一間名為瑞生嘉威酒店的商業樓宇。

酒店在建設過程中,在外牆上貼了三張佛像的藝術圖檔,可能是為了驅除邪氣和不吉利。

兇案發生的位置現在是酒店内的一個餐廳。

香港最殘忍的殺人案:肢解玩偶藏屍,為什麼隻被判了誤殺罪?

涉案大廈兇案發生于三樓B座機關内,大廈已在2012年拆卸,2016年重建成瑞生嘉威酒店(Soravit on Granv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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