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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调度管理办法,工程调度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作者:Yujian王三一
工程调度管理办法,工程调度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铁路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强化规范公司调度管理工作,实现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程建设的有关信息,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管理机制,为领导正确决策及时提供依据,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铁路建设工程调度制度》、《铁路建设工程调度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管辖铁路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工程调度机构要严格按《铁路建设工程调度制度》、《铁路建设工程调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开展工程调度工作,对调度报告、调度记录和上报调度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信息报告、追踪落实的及时性负责。公司的工程调度应坚持事实求是的工作作风,做到动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传递和反馈信息快速及时。

第三条 工程调度部门是公司建设生产指挥系统的办事机构和信息中心。负责下达工程建设的有关指令;收集、汇总、分析工程建设信息;及时接受上级机关各项指令和向上级汇报建设情况,按时上报调度报表;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段落指挥部、各参建单位。

第五条 各参建单位据此制定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调度管理体系由公司、各段落指挥部与参建施工单位三级构成。公司、各段落指挥部及各参建施工单位应指定分管工程调度工作的人员和部门,并建立工程调度信息系统。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第七条 公司在工程部设工程调度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全线工程调度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八条 段落指挥部设专(兼)职调度负责工程调度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工程调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条 咨询单位、驻地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施工机构应有24小时开机的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第三章 调度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调度职责

1.根据公司工作部署,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日常问题,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向公司有关部门通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和要求,发布处理意见,实施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2.根据公司领导要求,起草、发布调度命令、调度通知和其它相关电文并督办落实,及时向领导回复有关情况;

3.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工程建设及环境条件信息,全面掌握全线工程的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建设协调等情况和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4.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建设情况,按时汇总编报各类报表并做简要分析,编写调度报告;

5.及时接收上级机关的指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有关项目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邮件,呈报公司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6.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调度的指导协调工作。检查、抽查下级调度工作,核查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准确性。

第十二条 段落指挥部调度职责

1.接收公司发布的调度命令、调度通知、其他相关电文及公司调度有关工程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邮件,呈报段落指挥部领导,并按段落指挥部领导要求,下达处理意见,督办落实,掌握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回复;

2.协调处理本管段工程建设中的日常问题,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转发段落指挥部领导及公司调度的处置指示和意见,并跟踪、反馈处理情况;

3.掌握本管段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协调、气象、水文等信息;

4.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分析、核实、汇总、上报;

5.及时完成公司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调度职责

1.接收段落指挥部调度转发的公司调度命令、调度通知及其他有关工程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邮件,呈报单位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并督促、回复落实情况;

2.掌握本单位施工动态,及时收集各种工程资料,按公司要求汇总编报各类报表并作简要分析,编写调度报告,报送段落指挥部调度;

3.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以最快速度向单位领导、段落指挥部调度及公司调度汇报,转发段落指挥部调度或公司调度的处理指示和意见,并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反馈处理情况;

4.及时完成公司、段落指挥部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熟悉调度工作有关规定,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建设管理经验。调度人员应保持稳定,如需变动,应做好工作衔接,并上报公司调度核备。

第四章 调度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值班制度

1.各级调度必须坚守岗位,调度电话随响随应,工作时间外调度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2.各级调度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调度工作不间断;

3.调度员值班期间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调度记录应完整、真实、及时、准确,严禁补记。

4.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主要包括通话人单位、姓名、职务、电话,通话时间和通话内容等,记录要力求准确、清晰,具有可追溯性。

5.值班人员须做好书面交接班记录,明确交接事项。

第十六条 调度命令、调度通知

1.调度命令。工程调度命令主要用于工程建设中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置,并下达公司领导对工作做出的重要部署。由公司调度拟稿,调度室主任核稿,公司领导签发。调度命令主送各段落指挥部,由各段落指挥部转发管段内各参建单位;

2.调度通知。工程调度通知主要用于工程建设中工作要求和信息的传递,主要包括铁路建设协调会、项目推进中确定的有关事项,需要上报的其它事项,以及下达公司办公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由公司调度拟稿,调度室主任核稿,工程部部长签发。调度通知主送各段落指挥部,由各段落指挥部转发管段内各参建单位。

3.工程调度命令和通知必须严格执行。接受命令和通知的单位必须将落实情况按时上报。

4.发布调度命令和通知,必须严格遵守“一拟、二签、三发布、四确认”的程序。

第十七条 工程调度实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修正既定原则的事项,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先行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内容重要包括:上级指令、指示,工程调度指令、命令、通知、报告的处理,安全、质量大事故,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等。

第十八条 工程调度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工程信息实行周、月、季、年报告制度,特殊工点实行日报制度,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工程信息必须真实、及时、准确。

工程信息报告主要包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维稳,以及外部协调事项办理、存在问题等内容及相关说明。

第十九条 请示汇报制度

1.调度报表和调度日常工作应及时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例行性调度信息准时上报,随机性调度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和报表应送分管领导阅示或签发;反映重大问题,在核实内容准确、真实后,由单位主管领导审阅或签发;

2.各段落指挥部调度在接到公司调度命令、通知或收到参建施工单位调度的报告后,应立即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送分管领导阅示,按指示办理,并将处理意见与结果记录在案;

参建施工单位调度在接到段落指挥部调度转发的公司调度命令、通知后,应立即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送分管领导阅示,按指示办理,并将处理意见与结果记录在案;

3.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各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在段落指挥部调度、监理站,同时报告公司调度;及时上报分析判断情况,追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处理中,有新的重大变化时,应随时报告。

第二十条 内业资料制度

1.各级调度部门要建立调度台帐,登录各项原始记录,随时搜集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

2.各级调度部门要建立控制工程、重点工程统计表,绘制控制工程、重点工程图表,如形象进度示意图,铺架工程进度示意图,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度示意图等;

第二十一条 信息反馈制度

调度人员要围绕工程统计分析和关键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方案。同时对于领导布置的任务与提出的问题,在完成或处理后,及时将结果上报并作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 责任制度

各级调度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增强发现问题的敏感性与工作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对本级调度报表(告)、调度记录和上报调度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信息反馈、追踪落实的及时性负责。调度人员不得修改非本级的调度报表(告)、调度记录和上报的调度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级调度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五章 工程调度报表制度

第二十四条 调度报表分快报、周报、月报、年报等,一般实行周报、月报、年报制度。公司根据需要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要求填报快报,快报可分为一日报或两日报。

第二十五条 调度报表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施工单位快报、周报、月报、年报报送相应段落指挥部调度,同时报送监理站,各段落指挥部调度汇总报送公司调度室。报表的格式、内容和报送时间按公司要求办理。

各段落指挥部向公司报送报表的时间为:快报上报时间为上报日的18:00,周报上报时间为每周日12:00,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26日18:00,年报上报时间为翌年1月10日18:00。报表统计时间均为截止日的18:00,周报截止日为每周六,月报为每月25日,年报为每年12月31日。

第二十六条 其它重要情况或报表,按公司调度或领导临时指定报送的内容和时限办理。

第二十七条 常用报表种类

1.××铁路工程投资、实物工作量完成统计表;

2.××铁路工程控制工程建设情况表;

3.××铁路工程控制隧道工程日报表;

4.××铁路工程架梁工程进度表;

5.××铁路工程无砟轨道工程(有砟)进度表;

第二十八条 其它报表随工程进展情况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月报表统计数据必须与各统计部门相互核对,取得一致后填制报送。

第三十条 调度报表的报送,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第三十一条 各类报表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和综合分析,内容包括:

1.工程完成情况及主要形象进度,完成的主要实物数量和计划的对比分析,开累和总量的对比分析;

2.投资完成情况:完成的投资额和计划对比分析,开累完成投资和总量的对比分析;

3.控制工程、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形象进度;

4.本项目进展情况的简要综合分析;

5.本期大事记(领导视察或现场办公时间、指示和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建设过程中其它大事记等);

6.存在主要问题和建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级调度机构,应配备专用电脑、网络、电话、传真、打印机等必要的设备,建立调度专用电子信箱,保持通信畅通。

第三十三条 为便于调度人员全面掌握情况,贯彻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要求,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会议应安排调度人员参加。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调度记录簿;

附件2:××铁路投资、实物工作量完成统计表;

附件3:××铁路重点控制工程建设情况表;

附件4:××铁路重点控制隧道工程建设日报表;

附件5:××铁路架梁工程进度表;

附件6:××铁路无砟(有砟)轨道工程进度表;

附件7:工程调度命令(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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