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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讣告中提及“连花清瘟”收到律师函,这算侵权吗?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因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一条讣告,前不久,网友“聂圣哲 2023”(以下简称:聂圣哲)收到连花清瘟生产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的律师函。律师函中称,其行为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并连续道歉90天。

对此,聂圣哲随即在其微博上表示,“有点不明白和不服”。他对于自己要不要道歉,还在微博开展“民意调查”。那么,聂圣哲的行为到底是否涉嫌名誉侵权?对此,不少律师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也持不同观点。

网友在讣告中提及“连花清瘟”收到律师函,这算侵权吗?

网友收到以岭药业律师函

称被要求赔礼道歉

据悉,2022年12月22日,聂圣哲在其微博账号发布了一份讣告,“讣告”称,“王某同志临终前,还坚持发朋友圈,晒连花清瘟胶囊……”这一讣告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并引发争议。今年1月6日,该微博整账号发文称,“收到了连花清瘟生产商以岭药业的律师函”并配发了律师函相关内容图片。

根据律师函,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张起淮律师就聂圣哲在新浪微博平台及微信朋友圈发布言论侵犯委托人名誉权等相关事宜,郑重致函。

这份律师函称,聂圣哲2022年12月22日在新浪微博平台及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讣告,侵权言论一经发布,引起互联网各大平台的转载、讨论及恶意揣测,大量含有上述侵权言论的文章及对“连花清瘟胶囊”的不实信息被广泛传播。

该律师函表示,聂圣哲上述行为对以岭药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误导了不明真相的网民和消费者,损害了以岭药业的良好品牌形象,降低了以岭药业的社会评价,贬损了以岭药业的良好商誉,给以岭药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犯了以岭药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出要求:“聂圣哲删除其在新浪微博平台账户“聂圣哲 2023”及微信朋友圈发布的相关侵权言论;在该微博账户置顶位置及微信朋友圈、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以岭药业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

当事人:“因不明白和不服”

公开征求网友意见决定是否道歉

对于这封律师函,聂圣哲在微博发文回应称,“今天很高兴收到了连花清瘟生产商以岭药业的律师函,该函行文规范、叙事清楚、很有修养、充满善意……但是,该函对我的劝告、批评和要求,我有点不明白和不服。”聂圣哲称,自己很茫然,但愿意服从民意,“以民意调查的形式,来决断这件事情:是道歉还是不道歉?如果道歉,采取哪种形式?请大家不要顾及我的面子,坦率留言,以便我根据民意调查,作出决定。如果民调结果真需要道歉的话,我必须认真,还要写悔过书等文件,要写得真诚,才对得起连花清瘟。”

1月10日,他还在自己微博账号发布了“聂圣哲:我给自己写了一份律师函”,从对方角度给自己发了一份律师函,并称“这样写可能更准确些……”

在聂圣哲发布自己收到“律师函”消息的当天,此事就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通过查询记者了解到,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16日创建,研发治疗冠心病、脑梗塞的通心络胶囊,快慢兼治心律失常的参松养心胶囊,标本兼治慢性心衰的芪苈强心胶囊、治感冒抗流感的连花清瘟胶囊等专利新药10余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获得专利660项。

律师说法

朋友圈发布的消息究竟是否侵权?

那么,聂圣哲的行文,到底是否涉嫌侵权?对此,多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春燕认为,是否构成商誉侵权,首先要确定两个事实:一是王某临终前,还坚持发朋友圈,晒连花清瘟,这到底是不是事实?即王某有没有发朋友圈,晒连花清瘟;二是聂圣哲称自己把图片发给了相关人员,这个是不是事实?如果上述两点都是聂圣哲编造的,则可能构成商誉侵权。其次,如果这起事件,只是聂圣哲在事实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评价,那么“以岭药业”作为一家公众公司,理应接受所有人的质疑,同时也应当用科学数据来回应这种质疑,而不是对质疑人士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恐吓。此外,“以岭药业”通过对微博用户“开火”,意在消灭批评的声音,其本身行为对社会进步无益的。

而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倪军律师则认为,即便是基于事实的基础上,聂圣哲的言语是否构成名誉侵权,也要看如何解读,如果作者本身就是揶揄、讽刺的意思,素养确实略有欠缺,很有可能会造成贬低连花清瘟作用的一个后果,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连花清瘟疗效有问题的情况下,以这样一种方式发布内容确有不妥。即便确认连花清瘟对某些疾病疗效有限,通过带有讽刺、揶揄的方式进行发布,并造成大范围传播,本身也是有一定问题的。“提出质疑没问题,每个人都有质疑的权利,但要有礼有节,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而不是随意评判。”不过,倪军也表示,聂圣哲可就自己部分不妥行为附条件道歉,比如要求以岭药业提供连花清瘟药效的相关证明等等。南京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也认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发表这些言论,我个人认为涉嫌名誉侵权。”

有媒体报道显示,后续是否真的起诉聂圣哲,受委托律师表示“最终决定权取决于以岭药业”。

目前,“以岭药业”是否会选择起诉聂圣哲还未可知,而聂圣哲的行为到底是否涉嫌侵权,最终还要看法院如何判决。

(图片来源:@聂圣哲 2023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