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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里亚杀猪局(1)

作者:利比里亚老谢

韩国人利比里亚收金折戟(上)

选自利比里亚最高法院2019年判罚案例,望能借鉴和警示。

原告韩国人Kim Aleck控诉简介:

2014年一名持塞拉利昂护照的黎巴嫩人Nasser Aly通过网络给原告发了一份介绍他在利比里亚从事黄金行业的邮件, 告知原告有16公斤黄金只要568000美元。基于上述情况原告一行四人在黎巴嫩人Nasser Aly的安排下到了利比里亚,并通过韩国的Kookmin银行转了250500到利比里亚的International银行。

Nasser Aly和原告约定在City King酒店交易,于是原告在银行取了247000美元现金到了酒店。验货时,五名壮汉破门而入,破开门后自称是国安局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搜查令和逮捕令的情况下抓走现场所有人,并没收了原告从银行取的247000美元和从韩国带的27416美元以及一些黄金检测设备,还有Nasser Aly手写的收到原告黄金交易款284000美元的收据。

四名韩国人被裸体集中关押在国安局一段时间后,国安局否认原告有247000美元+27416美元现金,并发布了一条官方通报,国安局在执法过程中缴获了49200美元的假币,氧气、煤气罐,和熔金材料,因此对韩国人指控四项罪名:

1. 非法持有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氰化物。

2. 洗钱

3. 假币

4. 密谋欺诈政府

事件发生后韩国政府要求时任利比里亚总统瑟利夫对此事进行调查,基于此,瑟利夫责令以利比里亚法学院院长David Jallah为首的特别调查委员会对此事调查,调查报告有两点建议:

1. 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违规执法,建议对五人中的三名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行政处罚,另两名人员不属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移交司法部处理。

2. 由利比里亚政府归还在国安局违规执法过程中原告损失的247000美金。

瑟利夫在特别委员会调查报告后批示:”依法办理”! 并把调查报告通过总统办公室签发到司法部和国家安全局。

基于此,原告到法院民事诉讼国家安全局,要求赔偿349000美元特定赔款,和2500000美元精神损失费。

韩国人利比里亚收金折戟(中)

被告国安局通过司法部的辩护简介:

原告在利比里亚工商管理局没有注册任何营业执照,也没有在矿产能源部注册任何交易黄金的许可,因此原告黄金交易违法;持塞拉利昂护照的黎巴嫩人Nasser Aly所提供的Global Steel Enterprises公司营业执照和黄金交易许可证,经查实均为伪造,因此整个交易违法。

原告的诉讼书中没有提供韩国Kookmin银行转款到利比里亚银行的凭证,因此无法证明原告把这笔款打到利比里亚银行账户的;原告提供银行取款凭证的取款人并不是原告,而是叫Jung Dal Park的韩国人,因此原告不能证明这笔钱就在案发现场;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国安局工作人员在案发现场拿走了这笔现金;律师给原告在国安局做保释时,并没有在保释单上提出这笔原告指控丢失的现金。

被告的工作人员是接到线人举报有人从事非法活动才去执法的,现场发现了假币与易燃易爆物品才决定将原告带回国安局调查。

被告认为瑟利夫总统在特别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上的批注是:“依法办理!”,并没有要求司法部按调查报告内容执行。即便特别调查委员会的报告认为这几名国安局工作人员违规执法,也是个人行为,与国安局无关,因为这个执法国安局的负责人不知情也没有授意。

中级法院裁定:原告控诉被告证据不成立!

理由:原告在和持塞拉利昂护照的黎巴嫩人Nasser Aly黄金交易过程中已经支付了284000美元,那么这笔钱的所有权不再归属原告,因此原告应该起诉Nasser Aly,而不是利比里亚政府。

最高法院判定:中级法院法官审理取证不完整,驳回判决,重审。

韩国人利比里亚收金折戟(下)

老谢分析案例

为方便理解,我选这个案例中最常见的问题和大家讨论: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搜查?

利比里亚刑法11章,搜查和查封,第一条规定出具搜查令的必须是所属管辖区域法院;第六条规定执行人员必须向被执行人出具搜查令并告知搜查事项,搜查必须在申请人、被执行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同时参与下进行,如有物品需要扣留法院,法院工作人员要和被执行人确认被带走物品,并出具书面收据。

二、警察局和国安局是否有权力破门搜查?

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任何人或单位对私人地点进行搜查都是违法的,如果碰到暴力搜查的情况怎么处理:

a, 要求对方出具搜查令和工作证件,不能出示的情况下立即报警。

b, 和本案类似一大堆人以恐吓的方式直接破门进你房间,报警条件也不充分的情况下(如控制你手机),你同居住或者外面的黑人立即到居住区域外大喊抢劫!黑人来的越多,他们就会越害怕!你一定要记住没有搜查令搜查就是违法。

c, 如果你住的地方比较偏,前面两个条件都无法完成,那怎么办呢?到了执法单位后,要求他开清单并告知你要到法院起诉违法搜查。

真实案例分享:

两年前一个熟悉的中国人求助我,法警带搜查令搜查他的住宅,原因是黑人举报他在利比里亚用美金和在中国的黑人换人民币,罪名是洗黑钱,他有一块200多克的黄金被搜到了,我让他把电话开免提,下面是对话内容:

法警:你好,蒙罗维亚城市法院法警执行搜查,有什么事?

我:我是**的朋友,据**说搜查没有记录扣留物件,请问是否属实?

法警:到法院会做记录。

我:刑法明确规定搜查要和被搜查人确认扣留物品清单。

法警:.....

我:那块被你装到口袋的黄铜麻烦拿出来记录一下,我们现在是通话录音的,我已经告知你**有和你核对扣留物品的权利。

法警:不是黄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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