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一种让人垂延欲滴、欲罢不能的水果,你知道它的祖先来自哪里吗?
现代草莓的起源于19 世纪,但适应各种气候的野生品种原产于世界大部分地区,一些古典作家如普林尼、维吉尔和奥维德都为它的香气和口味所折服。这种被称为“森林草莓”的野生品种生长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在法国和英国。
森林草莓
大约在 1600 年,僧林草莓被带到北美,并逐渐适应了东海岸的气候。 1614 年,西班牙传教士阿方索·奥瓦勒(Alfonso Ovalle)首次在智利康塞普西翁(Concepción)附近的发现了大草莓果实,后来被归类为智利草莓。
智利草莓
1714 年,为法国路易十四服务的专家工程师弗朗索瓦·弗雷泽(François Frezier)将其中一些植物从康塞普西翁带到欧洲。经过六个月的海上航行,只有五棵植物幸存下来。智利草莓与当地品种的杂交,获得了产量更高、果实大且质量非常好的植物。
十九世纪以后,这种杂交品种进一步改良,并传遍了全世界,变成了我们现在口中美味多汁的草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