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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作者:奇怪小姐queer

象牙塔里看世界

以法学的理性 以传媒的温度

作者:刀笔 | 审核:诏安

校对:晏南亭 | 编辑:季凌

图源:网络侵删

前言

还没有把这两部放在一起写的文章,共同点很多,区分点也多。同样是国家能力与民众合理反抗能力的抗衡,为了民众隐私权与知情权不惜揭开国家秘密是否是“叛徒”?保护“情报人”与所谓“国家安全”有冲突吗?面对“牢狱之灾“的施压,怎么守住本心?

《真相至上》是一名女记者的坚持,具有现实的投射和电影戏剧化色彩的渲染。

美国总统遇刺,白宫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委内瑞拉展开军事报复,中央情报局(CIA)的特工里只有一位女特工艾瑞卡调查后认为刺杀与委内瑞拉无关但并未得到认可。《太阳报》的知名记者瑞秋无意中得知艾瑞卡的特工身份,报道其相关刺杀事件的真相。

《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事涉机密,政府派特别检察官帕顿介入调查,找出泄密给瑞秋的线人。在完全不符合程序的情况下,将瑞秋关押在看守所长达一年之久,仍不肯放过。

而结局线人身份的解密是电影戏剧走向的最大体现,也是电影最具有争议的部分——瑞秋是否违背了诚实守信的根本原则?又是否要因此推翻整部电影的价值?

《第四公民》是一部纪录片,是9·11三部曲的其中一部,是美国“棱镜门”事件的真实记录与第一手资料,更加现实,也更加群像化的感人。

2007年9·11事件后,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借口保护国家安全监视全体美国公民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公民的信息,从电信公司处购买密钥,上网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各种日志和文件等等一切个人信息都处在监控之下。

《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一位前CIA技术分析与爱德华·斯诺登联系到导演劳拉·柏翠斯,后又联系《卫报》的记者格林·格伦沃德。斯诺登负责披露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各种计划和细节内容;格林负责采访、记录、撰稿并将真相公诸于众,以舆论压力维护公民隐私权;劳拉则负责拍摄记录,为纪录片成片做筹备。

纪录片以斯诺登和柏翠斯最初联系时使用的邮件名称“第四公民”命名。

第四权力是指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以外的第四种政治权力,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解释和规定,而是自然而然约定俗成,指的是媒体与公众视听。

这里的第四公民不言而喻。

《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而最初新闻曝光这位线人的身份时,他被称为“泄密英雄”,时隔数年,究竟是“英雄”还是“叛徒”的争论又变得模糊起来,曾经的荣耀加身似乎也渐渐沉没······

《真相至上》中女记者在电影里获得了普利策奖,而纪录片《第四公民》的导演柏翠斯在现实中获得普利策奖。

电影里的独自逆行

VS

现实中的众人拾柴

在《真相至上》中,真相一经报道,瑞秋立马被特别检察官帕顿找上门来,要求她说出“情报人”的名字。第一次庭审,瑞秋表示“根据第一修正案及联邦法案,由于这将侵犯我的权利,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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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规定“国会不得剥夺言论自由或者出版自由的法律。”而帕顿所谓“国家安全”高于一切,在国安面前,任何法律似乎都变得苍白无力。

最初叫嚷着表示一定会保护瑞秋的报社负责人和报社律师在不断施压的过程中渐趋沉默;恩爱的老公无法忍受妻子在狱中时的空白而有了外遇,瑞秋也因为在看守所羁押失去了儿子提米的抚养权;各大媒体从最初义愤填膺要求释放瑞秋到后来不再跟踪报道······

只有代理律师阿伯特从最开始坚持到了最后,当然他的坚持只能是尽一点绵薄之力,受到瑞秋人格魅力的感召,从最初无谓的态度变得越来越谨慎与真诚。

“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了自己的家人,进了监狱,然后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名。一个男人离开了自己的孩子去参加战争,然后人们为他树立了一座纪念碑。现在一个女人做出了同样的事情,但她就是个怪物。”

“任何一个合格的记者,都要为了坚持他们的原则,而承受牢狱之苦。”

“我告诉她,我会选择保护她本人,而不是她的原则。直到我见到她,我才意识到,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为了电影的悲剧色彩,不容于世的慷慨就义自然更有看点,而反观现实记录的《第四公民》则能看到更多有情怀、有抱负、有道德情操的人迈出艰难而坚定的一步。

纪录片是从导演视角描写的,在需要旁白的时候会用黑底白字来解释,而旁白中导演柏翠斯角度的信件内容直接由本人念白,其余旁白则是无声。

纪录片的第一幕简单讲述了导演的一些境遇:由于拍摄关于伊拉克的电影而被列入秘密监视名单、曾在美国边境地带遭到数十次扣留和审问、拍摄了关于关塔那摩监狱和反恐战争主题的电影。

在拍摄《第四公民》之前,柏翠斯已经对美国政府秘密监视产生了兴趣,在一位线人的爆料下拍摄了相关短片《计划》,斯诺登很可能是看了这部短片才选择了柏翠斯。

《卫报》的记者持续跟踪报导:

第一篇,揭露美国电信巨头威瑞森公司(Verizon)每日向美国国家安全局上交数百万用户的通话记录,涉及通话次数、通话时长、通话时间等内容。

第二篇, 曝光政府机密文件,显示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直接接入微软、谷歌、苹果、Facebook、雅虎等9家网络巨头的中心服务器,可以实时跟踪用户电邮、聊天记录、视频、音频、文件、照片等上网信息,全面监控特定目标及其联系人的一举一动。

第三篇,曝光斯诺登身份。“比起让我与其他和我一样的人承受思想受到约束的痛苦,我宁愿自己一个人承受牢狱之灾或者其他严重的后果。不能说我这是在做着自我牺牲,因为如果我能为其他人的利益做出贡献,我自己也会为之感到骄傲。“

身份曝光后,美国联邦检察官对斯诺登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有三项重罪:窃取并转移政府财产、《间谍法》中的未经允许传播国家防务信息、有意传播机密情报。一个无偿为斯诺登辩护的国际性律师团体聚集到一起商讨斯诺登的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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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解密”了解到斯诺登的情况,主动帮助其争取到俄罗斯为期一年的政治保护,而时至今日他仍旧生活在俄罗斯。他的女朋友陪他一同扛过压力,在俄罗斯结婚,今年宝宝也已经一岁了。

理想与现实生活的对冲

你想要做硬性的、调查性的、对抗性的东西,这是避不开的议题,之前在写N号房事件观后感的时候已经就写到过这个话题。

当瑞秋只能是汪洋大海里的一粒微尘,螳臂无法当车的时候,律师阿伯特也动摇了:“一个人可以活得很好,受人尊敬,做慈善事业,但是最终能参加他葬礼的人数是由天气决定的。大环境改变了,瑞秋。在以前,这样的斗争容易得多,人们会叫你英雄,但当今社会媒体停止了自己的斗争,反而开始倾斜向政府一方。”

《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真相是,如果我知道写这篇鬼文章会让我跟提米分开的话,也许我就不会这样做了。但是既然我们已经刊登了报道,已经选择了我们的路,那就没有后路可撤退。”

在看守所的日子,瑞秋没有妥协,但状态是日渐下滑的,甚至因为终于不能忍受而以“抢上铺”这样一根稻草和狱友打架。

再看《第四公民》的斯诺登,纪录片拍摄的最开始他还是轻松而惬意的,到最后出镜的时候已经眼窝深陷,黑眼圈十分严重。不过电影并没有刻意“卖惨”展现这一点,反而只是简单地展示斯诺登的日常,看似轻飘飘,实则冲击力够强。

那段时间,斯诺登在香港客居,后流离俄罗斯;柏翠斯不得不定居德国柏林;格林移居巴西。他们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从事热爱的工作,日常通信要格外注意,座机通电话后要拔掉线,电脑用完后取出内存卡、所有拍摄原素材不得不加密保护······

斯诺登始终没有后悔,但我在想是因为后果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如果像瑞秋一样承受无休止的牢狱生活呢?

身边很多人希望我“明哲保身”,没必要发声。其实去问任何一个人,瑞秋、斯诺登、柏翠斯:你们知道有可能面临什么吗?他们的回答一定是肯定的。但如果问:你们真的了解这个后果的悲惨程度吗?你们真的能坦然承受后果不后悔吗?我觉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to be or not to be”的答案,一定还是肯定的。

《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我不敢说我有勇气成为烈士,但我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是献祭的那一个。如果真的变成了烈士,反正“悔之晚矣”,不是吗?

电影和纪录片的争议

《真相至上》的争议在于结局揭示情报人身份。瑞秋的儿子和艾瑞卡的女儿在同一家幼儿园,小姑娘无意中告知瑞秋母亲的身份,并嘱咐她不要告诉别人,但瑞秋却将之登上报纸。

有观众认为这种行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她曝光艾瑞卡身份是为了可信度,但如果是我,宁可降低可信度也会以“某某”指代,不只是为了答应女孩的承诺,更多的是我认为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不能以牺牲个体的生活为代价。

《第四公民》的主人公斯诺登移居俄罗斯后,偶尔会将一些关于地底生物、外星人的发言,有人认为他是哗众取宠,还在试图曝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新闻但翻不起水花。

不管现下如何,当初的决定绝不可能是为了“流量”,那是一场多么艰难的抗争,能在纪录片里窥得冰山一角。而至今,群众的激愤平息、英雄隐入山林,在某些特定情境下,昔日英雄可能变成如今“叛徒”。

《真相至上》与《第四公民》,保护线人与“泄密英雄”的孤注一掷

究竟几何,留给大家评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