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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帖作为证据——以颜真卿道德形象的构建为话题

人们似乎总能从颜真卿的书法作品中找到可以佐证他生平事迹的证据,碑帖作为物证,其文字内容丰富了历史事件的内涵,还可以弥补史料之不足,其艺术价值乃至真伪问题退居次要位置,这其中对某些存疑碑帖的使用所采取的态度,以及某些与道德构建相违背的碑帖所引起的争论,都已经不再属于艺术范畴。

核心事件与碑帖

宋代修撰的《新唐书》较为完备的记载了颜真卿作为一个忠臣的形象,其一生事迹不断传诵,后来又不断产生新的较为简短的版本。宋孝宗(1163~1189)时为官的沈枢(生卒不详,孝宗时官待制)在《通鉴总类》中有如下概括:

颜真卿独守平原以拒贼。

颜真卿感激军士以讨贼。

颜真卿雍容辨敕而就死。

唐颜真卿不为贼党诱胁失节。

卢杞出颜真卿宣慰李希烈。

卢杞欲出颜真卿于外。

颜真卿论元载专权。

这一概括,已经简略为三个事件:一是“安史之乱”,二是“宣慰李希烈”,三是“立朝正色”。前两个事例是作为一个忠臣最为有利的证据,在生死面前,忠诚成了颜真卿第一位的选择,还有什么比用生命来检验一个人的道德更加有说服力的呢?

新、旧《唐书》中大量篇幅是关于“安史之乱”的论述,《新唐书》和《旧唐书》相比在总体字数上并没有多大差别,而在叙事重点上将重心偏移到以“安史之乱”为中心。毫无疑问,“安史之乱”是《颜真卿列传》的核心事件,可以比较肯定的说没有“安史之乱”就没有颜真卿,颜真卿官衔的几次重要升迁也是从这一事件开始的,通过这一事件颜真卿的地位不断得以攀升。

“忠诚”是颜真卿最鲜明的人格特征,而“立朝正色”、“以身殉国”成为“忠诚”最有利的补充,这三个事件成为一个“铁三角”共同支撑起颜真卿的伟大形象。

碑帖作为证据——以颜真卿道德形象的构建为话题

三个核心事件均有书法作品与之匹配,分别是《祭侄稿》、《争座位稿》、《移蔡帖》,这里人们所关注的是碑帖作为一个文化符号的含义,也就是碑帖是如何在古人的论述中成为一个中介,而并不仅限于碑帖作为一件艺术品的价值。

首先,一个碑帖是在某种情境中产生的,碑帖的内容显然能够作为一种直接佐证人物生平事迹的证据。除了作为证据,人们似乎还可以通过碑帖进行进一步的联想和发挥,在古人对《祭侄稿》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这一点,这里就不再占用太多的笔墨赘述。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明代《祭侄稿》曾经有过两个版本,其中都有名人的题跋,我们现在看到的《祭侄稿》为鲜于枢题跋过的,另外一个没有流传下来的为陈深、陈绎曾、文徵明跋过,两者中必然有一件为“伪”,但题跋者对这一问题似乎并不愿意去深究,其所拥有的文化内涵显然已经超越了艺术的范畴。

其次是《移蔡帖》。《颜鲁公集》四部丛刊本为《蔡州帖》,帖中并没有书写年月,后人通过内容推断为颜真卿奉使宣慰李希烈期间,也有人提出怀疑。此帖的最初刻石者乃北宋时朝散郎、秘阁修撰、知同州军州事唐重(1083~1128),至于此帖的来源,是经唐重搜访而得来的。唐重所见过的也是石刻本,唐重本人对于此帖是否为颜真卿的真迹也不太确定。我们来看唐重的跋文:

观此笔迹不显岁月,以事实考之,盖使李希烈时也。……重既摹公之像于蒲,绘而祠之,又访得此石本,状貌老矣。公以乾元元年自同徙蒲,至奉使时垂三十年,气节不衰,而状貌非昔也,乃刻石而寘之祠室,俾观者有考焉。

碑帖作为证据——以颜真卿道德形象的构建为话题

唐重之所以将此贴定为颜真卿殉国之前,是通过文字的内容得出的判断。但是他也并不确定地说:“俾观者有考焉”。

《石墨鎸华》中也认为从内容上来说,应当为颜真卿奉使李希烈时所书:

鲁公行书“奉命来此,事期未竟,只缘忠勤,无有旋意。”又作二语云:“人心无路见,时事只天知。”宋刻同州下有公小像,不知原刻在何处。然观其词意,乃使李希烈时也,亦足悲夫!

但是这一点有人也提出过质疑:

《金石文字记》载此书在同州,上有公像,下有靖康元年唐重题字,而余所得本无有,岂别一刻与?公以峭直为宰相所忌,斥逐非一,亦未必定是使希烈时书,但观其言词慷慨,意旨悲惋,弥令人叹息,痛恨于青蝇之诗也。

以上文字为《金石文钞》先引《金石文字记》中顾炎武(1613~1682)的记载,赵绍祖(1752~1833)然后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亦未必定是使希烈时书”。对于《移蔡帖》的真伪问题并不能轻易的下结论,但这并不妨碍古人把它作为代表颜真卿重要历史事件的符号价值。如王澍(1668~1743)在《竹云题跋》中说:

此帖所谓“只缘忠勤,无有旋意,中心悢悢,始终不改”者,盖其时书以明志之语也。或者议公年逾七十不肯致政,难以言智。当是时唐室祸乱相仍,殆无虚日,又林甫、卢杞相继为相,中外之势危若累卵,公以五十年旧臣不忍坐视其亡,而宁以身殉,此其心迹,直与日月争光者也。或又议公不死于希烈僣号之时,至为希烈所杀,以为公惜,希烈之陷汝、僣号等,反耳,公不死于僣号之时与不死于陷汝之日一也,岂谓公于此时尚复有偷生畏死之心哉!一日不死,或者朝廷匡复,尚可留其身以有为,未可知也。且建议遣公者杞也,从杞遣公者德宗也,以宗社柱石之臣投之乱贼,是鲁公之死,君相死之耳。《纲目》大书颜真卿为李希烈所杀,罪君相也。

王澍从文字的内容出发联想到一连串的事件,至于碑帖的真伪以及是否为颜真卿奉使期间所作似乎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碑帖的象征意义以及所能激发读者的联想作用。

作为道德补充的《乞米帖》

宋距唐未远,颜真卿墨迹流传相对较多,流传至宋代的颜真卿碑帖所涉及的内容也较为丰富。除了人们经常谈论的与重要历史事件关联的作品以外,也有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其它内容,比如《乞米帖》。对于这一类字帖的评论成为古人关注的另一个重点,尤其是某些内容颇能起到丰富历史人物形象的作用。

碑帖作为证据——以颜真卿道德形象的构建为话题

最早评价此帖的是欧阳修(1007~1072),他在《集古录跋尾》中说:

颜帖为刑部尚书时乞米于李大夫云:“拙于生事,举家食粥来已数月,今又罄乏,实用忧煎。”盖其贫如此。此本墨迹在予亡友王子野家,子野出于相家,而清苦甚于寒士,尝模帖刻石以遗朋友。故人云:鲁公为尚书其贫如此,吾徒安得不思守约。

诸葛亮(181~234)在《诫子书》中说:“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清苦”成为一种德操,《乞米帖》恰恰可以从这一角度丰富颜真卿的人物形象。

欧阳修不但从内容出发来证明颜真卿清贫守道,而且他还同时表扬了墨迹的收藏者——王子野。

黄裳(1044~1130)在《溪山集》中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予观鲁公《乞米》及《醋》二帖知其不以贫贱为愧,故能守道,虽犯难不可屈也,刚正之气发于诚心,与其字体无以异也。”非但认为文字内容值得称道,他还从字体中发现了更多的信息。

当然也有人对此贴的真伪提出过异议,明人安世凤(1573~1620)《墨林快事》中说:

古人遗帖,有明是伪作,却居之不疑,而具五官之哲公为所惑,全不一思,遂容其以黑为白,令真白者疑其面目,良可憎恨!此贴全文:药须鹿肉,恐鹿肉艰得,乃思及于鹿脯中新好者,如今之不得鲜姜用干姜也。今云“药要鹿脯”矣,又云“新好者”,文理不通,不可以欺下里,乃群然尊信,几至夺真,好奇喜异,固恒情乎?其字不过于原帖中翻转移易大段,不及旧者远甚。

在《蔡明远帖》中人们看到了颜真卿“近乎人情”的另一面,用以丰富颜真卿“仁德”之形象。王澍(1668~1743)在《竹云题跋》中说:

公以去年十月刺饶州,明远相从趋事,今来江右,又复千里馈饷转输不绝,公深德之,故有此序也。

他认为颜真卿写作此贴体现了一种“德”,在另外一则题跋中他还表达了颜真卿“近于人情”的一面:

盖明远于公为大有劳故于其去也,丁宁反复不能自已如此,鲁公作人坚刚如铁乃于朋友之间万分委至,故知千古真君子未有不近人情者也。

重情重义的品质,从颜真卿开始还影响到了颜真卿的奴仆,在《山堂肆考》中载有对颜真卿奴仆的记载:

银鹿——唐颜真卿家僮,名银鹿,事鲁公终身。

清乾隆十二年(1747)官修的《续文献通考》中更是将此一民间传说演绎为官方的一种认识,修撰的史臣有言:“臣等谨案,是编辑古来义仆事迹,其以银鹿为名者,银鹿为唐颜岘家僮,事颜真卿终身,至祸患不避去故也。”颜真卿的形象从多个角度,多个方位依托流传的碑帖丰富而完善起来。

作为政治符号的书法

《忠义堂帖》、《自书告身》问题

后世每当政局出现危机之时,人们往往会想到颜真卿在“安史之乱”中的忠诚表现,其所在危难之际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不但成为朝廷所推崇的榜样,而且也成为许多同样具有忠诚思想的士人所效仿的对象。

首先,我们来看看《忠义堂帖》产生的背景。该贴是南宋嘉定八年(1215)留元刚(约生活在宋宁宗时)编集颜真卿墨迹摹勒上石的一部汇帖。后二年(1217),鞏嵘又续刻几种,共收帖四十五种。这是一部刻于特定历史时期的汇帖,细心人不难发现1215到1217年这个特殊的年份。中国历史上南宋和北宋的分水岭是1217年。“靖康之难”这一历史事件导致北宋政权覆亡。外族入侵,国破家亡,这一情境不由使人联想到唐朝的“安史之乱”,更使人联想“安史之乱”中到能够力挽狂澜于不倒的颜真卿。此情此境需要类似颜真卿这样的忠臣来保家卫国,《忠义堂帖》无疑成了颜真卿作为一个忠臣的符号,而这个符号最主要的内涵显然已经超越了书法本身。

碑帖作为证据——以颜真卿道德形象的构建为话题

其次,我们来看这样一部汇帖中所收录碑帖的情况。现在我们看到的较为完整的拓本是浙江省博物馆藏清初孙承泽(1592~1676)海云阁旧藏本,此被认为是原刻原拓。此帖的流传可能不甚广,根据朱关田对拓本与《文集》的校对来看,有不少出入,甚至他怀疑编辑《颜鲁公文集》的黄本骥(1781~1856)都没有看到过完整的原拓。黄本骥一生搜求颜真卿的各种资料,如果连他都没有见过的话,颇能说明此帖的流传和传播范围的有限,至于其中原因,在此不好做出判断。

再次,我们关注的重点还是关于其中的“伪帖”问题。鉴于第一点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作为一种政治符号或者说是古人借以明志的符号,是不会将颜真卿书家的位置摆在第一位,换句话说,书法的真伪及其艺术性在这里并不是最重要的,其中存有伪帖也是自然可以理解的了。这一点留元刚似乎也是清楚的,在《颜元孙告》、《颜昭甫告》后面的跋文中说:“或系頵、硕辈所书,不必皆鲁公手迹也。颜頵、颜硕乃颜真卿之子,连留元刚也并不确定“告文”是不是颜真卿之子的手笔,但是文字的内容与颜真卿一家有关联,而且书体特征又比较吻合“颜书”特点,因此一并收录。

经朱关田校对《邹游帖》、《鹿脯帖》、《捧袂帖》、《守政帖》、《鹿脯后帖》、《裴将军诗》、《东方先生画赞碑阴记》、《郭氏家庙碑》、《乞御书放生池碑额表》、《赠颜昭甫华州刺史制》、《自书太子少师告身》、《自书刑部尚书告身》,都与《颜鲁公集》文字有出入,具体原因可能不一而同,在此不作推测。留元刚跋文中说:

颜氏告身,世传鲁公亲笔,或谓頵、硕辈所书,英风谊气,千载不磨,所以兴起人心,为世所重者,要之,不专以字画论也。

留元刚交代的也比较清楚,收录这些不太确定的书迹,重要的是“兴起人心”,所以“不专以字画论也”。朱关田也认为:“诸帖中亦颇有可疑者,诸如《送辛子序》以及自书诸告身,包括上引《书清远道士诗》,笔法全不类鲁公,或出自赝品,或属他书误入,尚可深入研究”。

《自书告身》同《忠义堂帖》属于同一类问题,对于此帖真伪的讨论至今没有停止,大多数学者倾向于断其为伪作。有日本学者石田肇曾撰文《南宋初期的颜氏和颜真卿评价——以自书告身为中心》,详细说明了《自书告身》出现的历史背景,并从这一角度出发论述其为伪作,对于结论我们并不作评判,就论述的线索来说无疑抓住了《自书告身》所应该从属的政治符号这一属性。

碑帖作为证据——以颜真卿道德形象的构建为话题

余论

历史上大量“伪帖”的产生并不断被后来人使用,有其滋生的土壤和背景,因此我们在理解一件碑帖时,要尽量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将其放到一定的历史情境中理解,颜真卿道德楷模的典型意义,碑帖作品作为一种有力的支撑,“真”和“伪”,“优”和“劣”必然会引发许多与艺术本体有关的争论,对于围绕此话题展开的讨论应当保持警醒的态度,找准切入点,才能准确理解古人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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