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据内蒙古纪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军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案件审查和调查。
经调查,郑军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冷漠、对党的不忠是不诚实的,反对组织审查;(a) 无视中央委员会八项规定的精神,报销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违反组织原则,谋取他人利益,收受乾部选拔任用的;从事违法营利性活动;不当履行职责、非法干预、干扰司法活动的;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位的便利性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岗位调整晋升、工程承包、工程支付等方面获得巨额财产。
郑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法犯罪,涉嫌受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当严肃处理。依照《中共纪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决定将郑军开除党籍;由自治区监督委员会免职;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产应当随案移送。
编辑: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