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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拒不归还妹妹50万赔偿款,被妹妹告上法庭,姐姐委屈:我是保护她的钱

我们常说,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亲情。可又有多少人在金钱面前失去了尊严和本该有的良知,他们把亲情抛之脑后,为了所谓的利益之上践踏了血缘亲情,有的人甚至为了钱财不惜一切去伤害无辜的亲人,更甚者兄弟姐妹还会对簿公堂。

一、因为50万赔偿款,妹妹把姐姐告上法庭

今年才20多岁的苏子睿,别看她年纪不大,却已是个再婚女人,这些年她坎坷颇多,说起伤心事那是五味杂陈,生活中她最亲的人就是姐姐苏子坤,不管有什么心事她都会跟姐姐说,可是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姐姐会拿着她的钱不给,无奈她只好把自己的亲姐姐告上了法庭。

姐姐拒不归还妹妹50万赔偿款,被妹妹告上法庭,姐姐委屈:我是保护她的钱

姐姐当庭指责妹妹太狠心,眼里没有家人,没有她这个姐姐。听到姐姐的责骂,妹妹直言,她这么做也是被姐姐逼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四年前,妹妹苏子睿的前夫上班时,在工厂发生了意外,工厂赔偿了她一笔赔偿金,为了躲避婆婆的刁难,她就把这笔赔偿金放在姐姐苏子坤的手里。

两年前她又再婚,没想到在一年前她的现任老公于浩东因为生病住院急需一笔手术费的钱,她想找姐姐要回那笔50万元钱,可是姐姐却不同意,导致她老公病情拖延。因为这50万两姐妹没少发生争执,在她看来,姐姐就是想把这50万占为己有。

姐姐说妹妹讲话太没良心了,她之所以不给妹妹这笔钱,就是怕妹妹的钱落入不怀好心的人手里,她是在保护妹妹的钱。但妹妹却反驳,不怀好意的人就是姐姐。姐妹俩人各说各有理开始争执起来。

苏子坤表示,自己的这个妹妹,打小就没什么主见,说好听点是善良,说难听了就是傻,因为这个原因没少被人利用,包括她这次把自己告上法庭,肯定是受人怂恿的,而这个人就是妹妹的老公于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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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认为,这个于浩东人品不好,当初死缠烂打地追求妹妹,想尽一切办法把她娶到手就是看中妹妹手里的50万。果然在他们结婚之后,妹妹就天天追着她要钱。正因为她知道妹妹经历坎坷,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再受伤害。为了保护妹妹,她也只能做这个恶人了。她希望法官能劝劝妹妹,并驳回她的请求。

但姐姐的好心妹妹并不领情,她说于浩东并不是姐姐想像的那个样子,是姐姐在混淆视听。

二、妹妹为何把钱交给姐姐保管,俩人道出实情

原来,当初苏子睿拿到这赔偿款的50万后,她的前公婆就变卦了,说她才嫁到他们家没多久,也没给他们家生一儿半女的,根本就没有资格拿这50万,而且前公婆还骂她是扫把星,克死了他们家唯一的宝贝儿子,要求她赔偿他们。

当时前公婆的话就像刀子一样刻在她心上,她不把钱给二老,他们就找她各种麻烦,还去她单位闹事儿,害的她把工作都辞了。更过分的是,公婆还去银行求人把她名下的财产转移到他们的名下。姐姐看这样不行,就提出让妹妹把这50万放到她那里,只要钱不在她身上,前公婆也就拿她没什么办法。她一听这主意不错,所以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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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也说,当初妹妹的前公婆太可恨了,他们恨不得把妹妹逼死,他们眼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那时妹妹遇上困难了,她这个当姐姐的肯定得给她做主,于是妹妹就把这笔50万转给了自己。

妹妹当庭提交了转账证明,还有两人微信的聊天记录。姐姐在聊天中说:“你把50万转给我,我暂时替你保管,你公婆找不到我头上来,就算找来,我也不会把钱交出来”。姐姐还说等你公婆不来闹事了,我就把钱给你转回去,你用钱随时可以跟我说。

姐姐承认确有此事,但妹妹跟于浩东领证再婚却没有告诉家人,她指责妹妹没又把他们当亲人。可妹妹解释,她不敢跟家人说,在她和于浩东交往那段时间,姐姐和爸妈以各种理由来拆散他们,让她差点失去亲人。

姐姐表示,他们确实反对妹妹和于浩东交往,因为他们很早就去打听了,于浩东的人品特别不好,上学的时候是个小混混,高中还没毕业就被学校开除了。最可气的是他跟妹妹相亲的时候,跟前女友还没有分手。她也想让妹妹早点结婚成家,但前提是必须找一个老实可靠的人,因为妹妹实在经不起任何伤害了。所以他们全家都不看好于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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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姐姐拒绝给妹妹钱,称是:保护妹妹不受伤害

关于要50万钱的事,妹妹说,因为于浩东不小心摔了一跤,吃了药一直不见好,去医院做检查时,医生说是脾脏破裂需要做手术,当时他们夫妻俩拿不出这笔钱,她就想找姐姐要回这50万,可是被姐姐一口回绝了。

姐姐表示,如果是自己妹妹生病住院,她二话不说就会把钱拿出来,就是用她自己的钱都没问题,但这件事是发生在于浩东身上,他人品不过关,她信不过他。这话听了让妹妹生气,于浩东并不是装病。

原来,在妹妹找她之后,姐姐私下里联系过于浩东,大概他的手术费是8万块钱,两人商量好一人拿出4万,当时于浩东一口就答应了。可是动手术那天她没送钱去医院,是因为于浩东先失信于她,他一分钱都没借到。她认为,于浩东可能根本就没有去借钱,她是在帮妹妹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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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妹妹欣慰的是,半年前于浩东的身体恢复了,两人打算买套房子,她看了好几个楼盘,最后相中了一个,大概需要首付是40万,她又找姐姐要回那50万块钱,可是姐姐还是不同意把钱给她,这回她实在忍受不了了,就找姐姐大吵了一架,但还是无济于事。

按理说,妹妹买房子是正当需求,姐姐应该支持才对。可姐姐说,这套房子不应该由妹妹来买,应该是于浩东,当初他娶妹妹的时候,连套婚房都没准备,现在又用妹妹的钱来买房,而且他还要求房本上写上他们两个人的名字,这让她本想给妹妹的钱又打断了。她认为,于浩东就是在空手套白狼,妹妹傻甘心被他骗,可她心里明镜似的,万一两人买了房,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就是一人一半,所以她坚决不让于浩东的阴谋得逞。

可妹妹说,房本上写于浩东的名字是她提出来的,两人商量好了,首付款她来出,以后贷款丈夫来承担,这套房子相当于他们夫妻共同买的。听到此,姐姐急了,因为于浩东自和妹妹结婚之后,从来就没做过一件正经八百的工作,他自己都没钱、没收入,怎么可能交房贷,再说于浩东惦记妹妹的钱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原来,妹妹结婚之后,于浩东曾找过她这个姐姐要过10万块钱,说换辆新车,当时她没答应,妹夫就在电话里大骂她一顿,这样的男人真不值得妹妹为他付出这么多,可惜妹妹就是不听劝。

但妹妹不服气地说,三个月前,她从小姑那里听说姐姐买了一套房,她以前曾听姐姐哭穷过,她连孩子上幼儿园的保育费都交不起,她怀疑姐姐是用自己的那笔赔偿金买的房子。对此,姐姐坦诚自己买的房子是他们夫妻两个人辛苦攒下来的,自己压根就没动过妹妹那50万块钱,妹妹这样说真是太伤她的心了。

原来,为了保护妹妹这笔50万块钱,姐姐多难多苦都没想过用妹妹的钱,她还专门申请了一个账户,并当庭提交了账户和存折,让妹妹一下子愣住了。

姐姐拒不归还妹妹50万赔偿款,被妹妹告上法庭,姐姐委屈:我是保护她的钱

最后,在法院判决下,姐姐在10日内把这笔50万块钱返还给妹妹,看到这结果,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说妹妹太傻了,姐姐是好人,也有人说有妹妹后悔的一天。

情感分析:

看到这结果,我也和大家一样,替这个妹妹不值得,都说姐妹亲情在金钱面前不值得一提,可这个世界上,也真有人为了姐妹情深甘心做个恶人。所以最初质疑姐姐行为的人,都明白了姐姐的一片苦心。但亲情归亲情,在法律面前,真的是法不容情。最后的判决虽然公正合理,但大家还真的替这个妹妹担着一颗心。

1、姐姐有权利返还妹妹这笔钱

两姐妹争议的焦点为姐姐是否应当将50万元返还给妹妹,其实大陆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作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他人的财产,而妹妹也提交了给姐姐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姐姐也承认妹妹给自己50万代为保管。

而且姐姐也在微信聊天中承诺,妹妹可以随时将款项要回,但在妹妹索要款项时,姐姐却以种种理由不予返还。妹妹作为50万元的所有人,有权要求姐姐返还该笔款项,对于这笔钱的处理,姐姐也无权干涉。所以,妹妹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姐姐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2、妹妹不应该独吞50万赔偿款

俗话说,金钱是无底的大海,可以淹死人格、良心和真理。

姐妹俩在法庭上争执这50万元,姐姐为的是保护妹妹不受伤害,可她们却在伤害着失去唯一儿子的两位老人。妹妹的前夫去世了,作为公婆,儿子没有了,相当于就失去了依靠和养老的保障,工厂赔偿的50万元理应有两位老人的一半,可却被这两姐妹据为己有。

麦克莱曾说过: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但姐姐指责妹妹的前公婆“他们眼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可她却没有想到自己妹妹也是这样的人,她看似在保护妹妹,却无形中做了妹妹的帮凶,不顾两位老人的伤心难过和孤立无援,替妹妹转移50万赔偿款,看似在演绎一场姐妹情深,其实背后让我们看到的却是一出丧尽天良的赔偿款争夺战,太毁三观了。所以亲情背后有时能让我们看到人性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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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果有循环,人不能泯灭良知

常言说,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行为各有其报应处置。正是二人的自私和不近人情,才会让她们姐妹对簿公堂。而妹妹拿着50万赔偿款不给公婆,正说明她目光短浅,对老人没有同情和孝顺之心。才让她再婚找了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这可能就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必然结果。

有句话叫,行善不求报应,只为心安。吃亏未必是福,全当赎罪。希望这姐妹二人能善良做人,在捍卫自己的利益和维护亲情时,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泯灭了做人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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