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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辩网络直播监管:乱象祸起于打赏?

代表委员辩网络直播监管:乱象祸起于打赏?

(视觉中国/图)

从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孔涛提出要加强对网络“黑主播”的监管,到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丁小兵建议加强“直播带货”监管,再到2021年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称要建立健全网络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并在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与延时到账期,网络直播及相关行业尽管多年来发展迅速,却也乱象丛生,引发广泛关注。

2022年全国两会,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提出短视频及网络直播相关建议或提案,部分亦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争论。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其中3位代表与委员,并梳理其建议、提案,试图探讨如何在鼓励部分内容创作者与主播的同时,合理监管网络直播及相关行业。

直播乱象因何而生

蹭流量无底线、直播无底线、网络行乞、数据造假、内容低俗……论及网络直播,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看来,其捧红了大批吸金能力强的网络主播,但平台诸如打赏的功能也带来了不少社会乱象。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也关注到网络直播“打赏”机制所造成的问题:90后男出纳挪用公款4826万,一年多打赏主播2000万;亡夫打赏主播250多万元,妻子发现后状告主播及平台要求退回;贫困生在朋友圈伪装富二代,贷十几万打赏主播,父母却在家吃低保。

然而,网络直播何以乱象丛生?李君认为,当下网络主播收入高而违法成本低,实时性的直播却又难以监管。而违规违法的直播得不到监管,就会劣币驱逐良币,导致合规合法的直播在竞争中处于劣势。除此之外,还容易使青少年产生不劳而获的思想。而平台针对色情低俗现象,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始终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设计规则,甚至给予其流量。

肖胜方则认为,“‘打赏’行为来钱太快太多,使得众多年轻人对直播行业趋之若鹜,整个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即使是成年人,也容易受到网络秀场直播不良内容的影响,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则受影响更甚。

与此同时,现阶段被寄予厚望的“未成年模式”虽然取得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不少缺陷。“未成年人容易利用直播平台的各种漏洞,绕过未成年人模式的制约,观看大量只适合成年人的网络秀场直播”,肖胜方说。部分直播平台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甚至协助未成年人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

直播打赏:取消还是分级?

意识到近似问题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于2022年拿出的建议却不尽相同。

李君建议彻底取消网络平台直播打赏功能。尽管他也指出,可以通过出台官方审查标准、加强监管、完善举报制度、引导正能量直播等方式加以应对,但一个能够有效杜绝各类低俗直播的方式,就是彻底取消平台打赏功能。

“因为网络直播的收益主要来源是观众打赏的虚拟礼物,无利不起早,关闭平台打赏功能,能有效杜绝主播为获取灰色收益而进行的恶俗、低俗等博眼球和擦边球的行为,能有效净化网络直播环境。”李君说。

如若难以彻底关闭打赏功能,他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退而求其次”,“严格控制直播打赏、虚拟礼物等平台分成比例,平台抽成最高不超过10%”。而当下,据他了解,打赏类收入已经成为很多平台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某短视频平台一年直播打赏收入达数百亿,平台抽佣高达百分之五十,“可以说是暴利”。

李君坦承,直播打赏在为年轻人增加副业收入、支持新产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些诸如知识普及、时代文化弘扬的优秀直播内容也依然值得支持。取消打赏后,优秀内容直播的收入损失可以通过设置付费进入直播间的方法弥补。“我觉得如果真的是要(通过直播)学习,也有其他的方式(付费),不一定是通过打赏的这种形式。”李君说。

相较于李君的建议,在和同行朋友聊起如今的直播乱象时,肖胜方则更多地思考该如何引导大家更理智地进行打赏活动。2022年全国两会,肖胜方建议,“强制设置打赏冷静期”。肖胜方将网络秀场直播划分为三种类型,并建议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大力支持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类的一类直播;绝对禁止违法违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的三类直播;而对占绝大多数没有专业内容但并未违规的二类直播,如纯颜值直播、网络娱乐直播等,则“强制设置打赏冷静期”,并且将对其打赏金额与频次的上限设置权由网络平台收归于监管部门。

对于“强制设置打赏冷静期”,肖胜方建议,打赏者针对此类直播打赏后,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不仅可以直接减少打赏者冲动之下的盲目打赏,也可以反向促进直播者深耕内容创作,减少庸俗、无聊直播产品的产生。

“考虑到直播者的正当权益,也为了防止打赏者滥用强制冷静期制度,有必要对强制冷静期制度作出一定约束。比如,打赏者在一定期限内,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在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以视为恶意,对其从第四次开始的打赏不予撤回。”肖胜方说。

2022年2月,国信办出台《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条作出“(对网络直播打赏)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的规定。肖胜方认为,这只是一个弹性条款,而非强制性条款,根据当今网络直播现状,有必要将其修正为强制冷静期制度。

目前实行的网络秀场直播治理模式是平台普遍自检与行政机关个案处理相耦合。但从效果来看,对部分平台的顶格处罚难以真正形成对直播行业的广泛、长效威慑;直播平台的逐利性,也导致其在没有制度进行刚性约束的情况下,缺乏主动进行自检自净的动力。肖胜方认为,形成针对网络直播乱象的治理合力,将是一个长期工程,需要监管部门与直播平台的良性有机结合。

对于彻底取消网络直播打赏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也有不同看法。“这就像看戏,剧团给你演出的时候,你一定要买票。再比如你进入书店,你要买一本法学概论,不能说拿了书就走,对吧?”以知识普及与宣扬传统文化两类内容的传播为例,他认为,直播也好,短视频创作也罢,优秀的内容传播本身是付出了相当劳动与心血的工作,应该得到合理的报酬,而打赏就是合理的报酬路径之一。“(看了以后)你觉得这个很好,有价值,对你有启发,然后你才会付费”,在张颐武看来,这实际上就是一个“货对版”的合理付费。

但诸如少年儿童的打赏,对低级趣味的打赏,甚至是诱使消费者过度打赏消费的行为,张颐武认为均需要加以限制并加强监管。

“所以也不能说打赏这件事就是要绝对地批判。得到合理的报酬,这个在任何社会都是合理的。”张颐武说。

第三种声音:以直播促知识传播

与李君、肖胜方不同,张颐武近年来在观察短视频及网络直播业态时,更多地察觉到了知识普及以及宣扬传统文化作为两个内容门类的兴起。

截至2021年12月,抖音知识视频累计播放量超6.6万亿、点赞量超1462亿、评论量超100亿、分享量超83亿。2021年1月至10月,清华大学在该平台开设公开直播课384场,北京大学开设509场。而若以传统文化中的曲艺类为例,截至2021年11月,仅抖音平台曲艺类主播平均每天开播就达3719场,收入同比增长232%。

不过,繁荣之下,同样还有不足之处。张颐武认为,优秀、专业的创作者在总体用户中的比率仍有限,且知识文化内容的新媒体普及传播工作尚未链条化、系统化,传播者往往“各自为政”,缺少联动。除此之外,优秀人才开展新媒体知识、文化传播的积极性尚不普遍,每个学科内仍待形成线上人才矩阵。

为此,他将“运用新媒体促进知识普及与传统文化传播”的建议写入了他2022年的提案中。

张颐武建议,应鼓励各领域专家、学者在平台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科普,提升优质知识传播者在网的绝对数量。他察觉到,在各大高校与研究机构中,事实上存在着一大批天生有“很好的网感”也很有影响的专家。“在各个高校,非常会讲课的老师,我觉得现在就有很多。他们进入知识传播的领域里面,我觉得还是很容易的。”他说。

张颐武举例称,一个专家可以将自己讲的内容里最有意思的“一个点”录下来,做成两三分钟的视频发布。此后,他还可以如法炮制,再做另一个点,逐渐串联起来,形成系统的教学。

除此之外,张颐武认为,还可在国家层面设立诸如“自然科学周”“人文科学周”“传统文化月”等,一方面加强某一专业领域内的专家联动,另一方面也邀请名校名师开课直播,通过网络传递到优质师资缺失的地带。

而对于那些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进行知识普及、传统文化传播事业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张颐武建议,不仅要允许他们通过直播付费、网络打赏等模式获取收入,还应在政策层面加以鼓励与支持。

一个可行的办法是,由政府引导,组织行业协会或是民间组织,对优秀的传播者及单位进行评奖,加以激励。与此同时,政府也可以设立基金,“平台做得好可以奖励平台”,像“传统文化传播周”这样的活动也可以申请基金支持,让传播者有更好的发挥空间。

抛开知识科普与传统文化门类的直播与短视频,诸如游戏、时尚、户外、唱跳类的直播与视频,又是否需要类似的激励政策?张颐武认为,上述种类也需要自律与监管,但他们在流量、收益上总量已经很大,可能已经不再需要相关政策的激励。

南方周末记者 姜博文 南方周末实习生 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