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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严防党员干部“地方病”

作者:廖昊

"今年我家里卖了三盆兰花,所以我会注册这份报告。近日,合庆县党员和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向县纪委监督委员会和县委组织部门汇报兰花、银铜等当地特产贸易收入。

近日,河庆县领导干部总结了利用名牌特色产品专项资源谋取个人特正的实践经验,充分考虑地域特色,在广泛协商和严谨论证的基础上,介绍了《河庆县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使用兰花, 银器、铜等地方名牌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下简称《条例》),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兰花、银等当地名牌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地方病"。

《规定》明确规定,"严禁纵、默许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亲属、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相关人员利用其职权或职位影响,在当地名贵产品的商业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纵容、默许谋取不正当利益"、"便利"、"非法收受、赠与"、"非法购买公款"等特定情形。

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不能拒收、影响公务公正履行工作的当地名品,应当在1个月内按照干部行政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而在年度领导班组民主生活会议上如实说明,我和他们的配偶、子女和他们的配偶收到,礼品可能会影响公务的公平履行当地著名特产情况。

《规定》还明确,领导乾部利用非鹤庆当地生产的贵重特殊产品(贵重花卉、贵金属、高档烟酒、珍稀药材、高档茶叶、玉器、名瓷画等)的特殊资源,依照本规定执行。

为确保《规定》严格执行和有效,县要求部门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如实向组织申报兰花、银、铜等当地著名特产贸易收入的合住个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 并且没有零交易收入报告。并形成常态,每年在个人相关事项汇报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如实汇报兰花、银铜等当地名特产收入。

"目前,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县共有1106名领导干部向组织汇报了兰花、银、铜等地方特产业务收入。我们将采取抽查查查核实,实际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对待,纪守以往,加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章意识,坚定不移地纠正"四风"。"县纪委党风、政府风监委负责人介绍。

(董晓燕 刘巧玲)

资料来源:河庆县纪委党风政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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