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严厉打击从境外偷渡入桂行为,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实行举报境外偷渡入桂人员线索给予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举报境外偷渡入桂人员和偷渡的组织者、参与者及非法入境人员的匿藏者接收者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1万元。
二、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重复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线索的记录时间为准。
三、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本公告由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解释。
五、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举报电话:桂东县公安局110;桂东县疫情处置指挥部0735-8633187。
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2月17日
来源:
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编辑:黄钰坤
责编:李明 监审:郭兰胜 终审:张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