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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紮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輸入”防線,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嚴厲打擊從境外偷渡入桂行為,桂東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決定實行舉報境外偷渡入桂人員線索給予獎勵,現公告如下:
一、舉報範圍及獎勵标準:舉報境外偷渡入桂人員和偷渡的組織者、參與者及非法入境人員的匿藏者接收者等非法活動線索,公安機關尚未掌握且經查證屬實,每條線索獎勵1萬元。
二、對舉報線索實行首報獎勵機制,相關線索已獲得其他部門同類獎勵的,不重複獎勵;對不同人員就同一線索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的,按舉報時間順序确定一名獎勵人(機關),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線索的記錄時間為準。
三、公安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資訊及安全,對舉報人資訊嚴格保密,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複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四、本公告由桂東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解釋。
五、期限:本公告自釋出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
舉報電話:桂東縣警察局110;桂東縣疫情處置指揮部0735-8633187。
桂東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
2022年2月17日
來源:
桂東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
編輯:黃钰坤
責編:李明 監審:郭蘭勝 終審:張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