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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漠察|许维遹先生与“杨树达曰”,一桩抄袭案?

胡漠察|许维遹先生与“杨树达曰”,一桩抄袭案?

我在《杨树达与许维遹先生的抄袭案》中说:

许维遹先生在《吕氏春秋集释》中,征引了“吴先生检斋曰”(吴承仕,大杨先生一岁),“刘先生叔雅曰”(刘文典,小杨先生四岁),到了杨先生,就只是光秃秃直呼其名的一个“杨树达曰”,也算是忍气吞声下的一个小小的抗议吧。

许先生的做法,也许当时的清华同事就会感到奇怪,同在一校,这一位是“刘先生叔雅曰”,那一位为什么不是“杨先生遇夫曰”?不称字,不叫先生,连基本的礼数都不讲,自然是不合常轨的。然而在许先生,这或许就是“我手写我口”,叫不上来就写不下去。

世上的事,有些确实是万万不能做的。所谓“报应”,说起来似乎很有迷信色彩,有时候却也真是很切实,无可逃遁。比如“审查”别人的书稿时在里面抄,就算瞒过了所有人,那被抄的人总瞒不过吧?别人心里的鄙夷不屑,那又如何逃得过?

除了礼貌问题,这事还有些另外的牵涉。许先生被“审查”的书稿还没出版,杨先生还在要求他删改,可杨先生抄出的文章就已经在流布,那往复讨论、切磋琢磨自然是谈不上了,许先生哪还会有那个心情?

于是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吕氏春秋集释》征引的各家校释中,就数“杨树达曰”最莫名其妙。许先生只原文照录,对,或者不对,都懒得说。

《吕氏春秋集释》中的“杨树达曰”,我在《杨树达先生与“四大名著”》中说过,主要来自《经籍籑诂》。这部书中的书证那么丰富,查来是很可以显摆一下“学问”的,杨先生之所以能弄晕某些大名鼎鼎的人,这是一个关键的窍门。

可是书证不是从书中去一本本读来,而主要依赖于查,是肯定会走火入魔的。即使撇开抄袭不论,一个人喜欢成堆地引用自己不熟悉上下文的书证,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顾不上那些书证是否能说明问题、是否用得着,东扯西拉,言不及义。这在杨先生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他享有盛名的《汉书窥管》,其实也是东扯西拉的代表作(另文再谈)。

就杨先生“审查”《吕氏春秋集释》而言,他通过查《经籍籑诂》给许先生作了一些补充,其实根本就没必要,别人已经说清楚了,为何要补充得那么冗赘?

看起来仿佛有点“见解”的,杨先生提供了三条,其中有一条是关于句读的(杨先生的《古书句读释例》,那也算得是“奇书”),暂且不谈,下面只谈两条。

《吕氏春秋·本生》:“万人操弓,共射其一招,招无不中。”高诱注:“招,埻的也。”

高诱释“招”为“埻的”,“埻的”即“准的”,现在俗称靶子。原文的意思是说:很多人拿着弓箭,一起射一个靶子,不会射不中。高注很对,原文也很明白。

胡漠察|许维遹先生与“杨树达曰”,一桩抄袭案?

下面看许先生《集释》引录的“杨树达曰”:

《诗·小雅·宾之初筵篇》“发彼有的”毛传:“的,质也。”此“招”字即“的”字,召声、勺声古音同在豪部也。高以“埻的”训“招”,殆已不知招、的为一字矣。段氏《说文注·土部》“埻”字下谓招、的同字,引《战国策》“以其类为招”、《春秋后语》作“以其颈为招”、《文选·咏怀诗》注引作“以其颈为的”为证,知段君小学过于高诱矣。(《吕氏春秋集释》上册页15)

杨先生引录的《诗·小雅·宾之初筵篇》“发彼有的”毛传:“的,质也。”是《经籍籑诂》(下册页2178)“的”字下的第一条。后面要证明的是“招”、“的”“为一字”,杨先生先弄出个“的,质也”想说明什么?《诗经》很熟吗?

奇怪的是,“招”可训“的”,这两个字怎么就成了一个字?这是哪来的道理?可是杨先生说是段玉裁说的。

杨先生所谓“召声、勺声古音同在豪部”,所据的是《说文》段玉裁注,两字古音俱在段氏所编《六书音均表》的“二部”,杨先生不过换了一个说法。然而古音在同部的字太多了,怎可做两个字是一个字的证据?

“招”和“的”(《说文·日部》:“旳,明也。”段注:“旳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分明是两个字,段玉裁在“埻”字下的注解中列举《春秋后语》的异文,无非是为“招”可训“旳”(杨先生引作“的”,不妨)提供一条例证,两个字部首不同,段玉裁也分别有注(参看许惟贤整理本《说文解字注》页1196、1043、532,凤凰出版社,2007年),怎么可能会认作是一个字?——校勘学意义上的“异文”是什么意思,杨先生好像始终都没弄清。

杨先生破例表扬段玉裁一回,其实不过是赖着段氏跟他一起犯常识性的错误,这给许维遹先生读了,不会觉得好笑吗?

下面可以顺便举一个杨先生鄙薄段氏的例子。在前回谈过的《形声字声中有义略证》一文中,杨先生举了一个“肪”字为例:

又如(《说文》)四篇下《肉部》肪字,许(慎)泛训肥也,不切言之。……今按《文选注》引服虔《通俗文》云:“脂在腰曰肪。”按腰在身旁,故名其脂曰肪,此犹室在旁则名房耳。必如此说,始为精谛,而许氏但作泛词,不为切训。向无服子慎之遗文,则此字语根尘埋千古矣。此又一事也。(杨先生自注:《段注》引服语而断之云:“此假在人者以名物也。”征引其文,而不知服意在明声训,所谓交臂失之也。以段君之精诣,而不免粗疏如此,令人骇诧不已。)(《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页43)

所谓“服子慎之遗文”,杨先生是在《经籍籑诂》中查来的(见《经籍籑诂》上册页645,又见《说文通训定声》页926),查完了他来对照《说文》段注,发现了一个“骇诧”的机会。

“服子慎之遗文”有那么重要吗?其实杨先生想强调的是,单有“服子慎之遗文”也不行,“以段君之精诣”不就没弄懂吗?那么解除“此字语根尘埋千古”之危险的,当然就是杨先生。

然而这种危险,其实根本不存在。“肪”字从“方”得声,如果要举例,方、房古字相通的例子可以举二十个,而方、旁古字相通的例子可以举三十个,从《经籍籑诂》和《说文通训定声》上抄来便是。

那么段氏的“粗疏”又是怎么变来的呢?

《说文·肉部》:“肪,肥也。”段注原文是:

肥,亦当作“脂”。王逸《正部论》说玉符曰:“白如豬肪。”《通俗文》曰:“脂在腰曰肪。”此假在人者以名物也。(《说文解字注》页300)

段氏先引的是“王(逸)语”,其后才是“服(虔)语”。王逸描述玉符“白如豬肪”(用现在的话说是,玉符白得像猪的板油),为解释“白如豬肪”的“肪”字,再引服虔《通俗文》“脂在腰曰肪”(人腰上的脂叫作肪),后面“此假在人者以名物也”,是说王逸借人身上的东西(肪)指称猪身上的东西(物)。明明白白的几句话,哪有什么“交臂失之”和“粗疏”?

如王念孙序《说文解字注》所言,段氏“于古音之条理,察之精,剖之密”,他注《说文》自有体例,其书既附有《六书音均表》,又逐字注明了古韵韵部,还有什么“明声训”的作业一定要按杨先生的要求做?

杨先生在段氏一节简单明白的注文里读出了“粗疏”,于是“骇诧不已”,原因是这样凑成的:一、段注在通俗性上有问题;二、杨先生在阅读能力上有问题。

抄袭,加误会,再加“大言”,杨先生据以批评别人“小学”的,其实就只是这些东西。

下面看另一条“杨树达曰”。

《吕氏春秋·圜道》:“精行四时,一上一下各与遇,圜道也。”

许维遹《集释》:精,日月之光明也。○孙锵鸣曰:精疑谓星。《说文》:“万物之精,上为列星。”故星以精言。○杨树达曰:孙说是也。《说文》七篇上云:“晶,精光也。从三日。”又曐字从晶,省作星。实则晶乃星之初字,象形字也,曐则加声符生字耳。此称星为精,正与《说文》晶训“精光”,“万物之精,上为列星”说合。(《吕氏春秋集释》上册页79)

这一条倒比较简单,杨先生同意许先生所引的孙锵鸣说,然后作了一些补充。

现在来说后面的事。

上面第一条“杨树达曰”,可能会成为杨先生的“佚文”,因为他的《读吕氏春秋札记》中没有收。可是录在许先生的书里,他也没法删。

两个字可以相训就会成为一个字吗?这只要稍想一下就会觉得不对劲,用不着学“训诂学”。

“学”可训“习”,“兴”可训“起”,这应该没问题吧。现在我们去问一个中学生,“学”和“习”是一个字吗?“兴”和“起”是一个字吗?我相信答案是“两个字”,或者“神经病”。

杨先生这篇“佚文”现在就留在《吕氏春秋集释》里了,可以传之久远。

上面第二条“杨树达曰”,杨先生说得不错,问题在于它的来路。

“晶”是“星”字的初文,不止一个人(如徐灏、朱骏声、王筠等)说过,孙诒让(《名原》卷二“古章原象”条)说得尤其清楚(原文不便打出,参看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第二册页1665,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可杨先生注明了出处吗?

这一条印在许先生的书里,杨先生还有什么资格批评许先生“用余撰《左传军实解》之说而不言出自余”?——这证据留在《吕氏春秋集释》里,也是杨先生没法删的。也许是顾忌到孙诒让的读者太多,后来杨先生做了一点补救,在1937年1月21日写了一篇《释晶》,承认了孙诒让已经言之在先,而且“孙说至确”(《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上册页57)。

孙诒让等人的书许先生是读过的,那两个字不是一个字,许先生更不会不知道,然而他就任由“杨树达”去“曰”。

杨先生到晚年还“治”过《吕氏春秋集释》,做出来的札记,依然故我。下面举一条说起来最简单的。

《精通篇》“隐志相及”树达按:

“隐志”文不可通,“隐”当读为“意”,“隐志”即“意志”也。……(《读吕氏春秋札记》,《积微居读书记》页214)

假定(只是假定)杨先生说的“隐”当读为“意”是正确的,那“隐志”怎么是“文不可通”呢?须是原文有误才能说“文不可通”,你都自认读通了,怎么还说“文不可通”?

比如《论语》:“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说文》:“ ,不说也。”“说”都当读为“悦”,倘说《论语》、《说文》因此就“文不可通”了,我相信杨伯峻先生也不会同意的。

连一些“小学”基本的术语都用不好,却来“审查”《吕氏春秋集释》这样博洽的著作,那当然就只能让许先生哭笑不得、自认倒霉。

现在我们不妨来替许先生想一想,他是该跟“杨先生遇夫”敷衍呢,还是该还他一个“杨树达曰”?

不用说,许先生已经作了选择。

当然,耿介有时候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许先生1932年受聘于清华的时候是教员(当时的职称是:教授、专任讲师、讲师、教员、助教。),到1937年杨树达教授离开清华时,他依然是教员。——到1939年升为专任讲师,那已经是在西南联大了。

比较一下,郭绍虞、赵万里先生从教员到讲师,用了两年,浦江清先生从教员到专任讲师,只用了一年。许先生差距不小嘛。

你一个搞训诂学的“教员”,不跟号称“第一人”的“杨先生遇夫”教授敷衍,却在那里“杨树达曰”,分明是两个字也不提点一下,那是肯定会“疏于训诂,所说多误”的。——这是杨先生又还了一报。

所以在清华中文系,许维遹先生也留下了一个记录,就是担任“教员”年数最长的记录。这个记录里有许先生的失意,同时也有许先生的光荣。

那么从长久来看呢,我相信一定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是可以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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