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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我市2022年春季开学

作者:平安禹州

关于严肃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职专、幼儿园)开学工作要经市疫情防控教育系统工作专班研判后,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方可开学。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春季开学工作,现就当前进一步严肃开学工作纪律、做好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机制,严谨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早”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要对辖区、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巡查,确保各项开学准备工作落实落细,万无一失。

二、在正式开学通知没有下发之前,任何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学和进行线下教育教学、培训活动,违者从严追责。

三、任何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在正式开学前,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预收费行为,民办学校不得以占位费、预报名等方式组织家长入校报名收费。开学后正常收费必须按照先公示、后收费原则进行。各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要求,不得擅自转学和办理学籍接转手续。

四、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档案,详细登记2月4日以来体温信息,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师生寒假期间行动轨迹排查登记,对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凡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严格按照防疫责任追究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实际情况,抓紧落实上学期代收费结算,开学前必须退费或结转到位,并主动接受家长委员会和社会的监督。凡因此影响正常开学的,将视情节分别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停发生均经费、责令停止招生制止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追责处理。

六、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学校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开学准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要及时上报市教体局疫情防控指挥部。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10日

来源:禹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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