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比都消息,国家管理委员会发布一则声明,因违反恐怖相关条例,仰光省瑞必达镇区与苗欧格拉巴镇区1男1女被判处无期徒刑监禁与苦役。2月8日,仰光军事法庭就恐怖相关诉讼案开庭审理,依据相关条例对嫌疑人进行追责。

从声明中得知,经有关部门查实,瑞比达镇区塞贡村花园(3)路居民乌丹乌,于2021年3月15日~2022年1月16日期间,与被列入恐怖组织名单的暴力组织保持联系,向恐怖组织资助资金。
苗欧格拉巴镇区瑞宝甘新镇区第(17)街区居民素依拜,曾前往民族武装控区参与军事培训、向恐怖组织赞助、募集资金。因此,军事法庭依据第50(J)条例,分别判处2名嫌疑人无期徒刑监禁与苦役。
据国管委发布的消息得知,近几个月以来,因参与武装培训、栽赃杀害他人、炸弹袭击嫌疑人,已有近百人被军事法庭依据恐怖袭击条例第50(A)、50(I)及50(J)条例,判处无期徒刑监禁及死刑,与恐怖相关23类刑事案件须移交军事法庭单独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