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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野生动物园男游客1人挑衅11只白虎,刑拘冤不冤?

游客下车,冲向虎群,用语言和动作挑衅11只白虎。最近,北京野生动物园发生了一场令人震惊的戏。

北京野生动物园男游客1人挑衅11只白虎,刑拘冤不冤?

10月23日,北京大兴警方接到举报,北京野生动物园游客违反公园规则,自行禁止白虎展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法查证后,目前,肇事者江天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北京野生动物园男游客1人挑衅11只白虎,刑拘冤不冤?

10月24日,北京野生动物园发表声明称,由于开发区内有一丝安全防护人员的触摸,加上现场工作人员的及时救援工作,入侵者没有受伤。展区内的动物在工作人员散去后离开展区,安全返回动物收容所。这名闯入者在被当地警方送往医院接受体检后,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把老虎都放在原地!"谁应该为发生的事情负责?"此事引发了网民的广泛讨论。近年来,游客在野生动物园非法下车"杀虎"的悲剧上演过很多次。

经过一遍又一遍的"血课",为什么人们认为规则是好玩的?游客违法下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旅游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不配合国家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而采取的临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的游客,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游客"知道山里有老虎,更喜欢虎山线",违反动物园违法下车,严重扰乱动物园安全管理秩序,可能会受到公安管理的处罚;

这次没有危险,但谁能保证下一次呢?如果游客非法下车并被老虎打伤,动物园是否负责?

《民法典》第1248条规定,如果动物园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过错推定用于动物园动物造成的损害,但只要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履行了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就这一事件而言,根据现在披露的信息和视频,游客下车与老虎对峙,由于游客的个人过错,没有让动物园履行管理职责。游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然违反动物园管理规定,不听劝阻,应充分预见老虎赤手空拳短距离对抗的危险,以及自身明显的过错。因此,只要动物园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在合理程度上履行其全部和必要的管理职责,动物园将不承担责任。

如果"人虎对峙"引发"恶性战争",老虎袭击游客,游客被游客打伤,游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避免紧急风险而造成损害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风险规避"通常是指损害另一法律利益的行为,作为保护较大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最后手段。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在老虎袭击游客时,游客受伤的老虎是一种紧急规避风险的行为。但是,如果老虎袭击游客的危险是由于游客非法下车的重大过错造成的,则非法下车的游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

如果不止一个人一起自驾,其中一名游客非法下车,给老虎一个利用的机会,老虎从敞开的门冲进来咬车里的其他游客,谁负责?

《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如果动物因第三人的过错而对他人造成损害,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者或管理人寻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寻求赔偿。在动物饲养员或管理者作出赔偿后,应从第三人处收回该权利。

如果车内的其他游客因为开门而被老虎咬伤,他们可能会选择向动物园(动物饲养员或饲养员)或非法下车要求赔偿。如果其他游客向动物园索赔,动物园可以从违规的禁区游客那里获得赔偿。因此,最终的责任可能是下班游客的主要过错。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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