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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江苏南通,一对夫妻为了要债,把妻子80多岁的老母亲丢在欠债人门口,自己离开了。老人坐在他人家门口,冻的蜷缩着手脚

作者:家子说法

除夕夜,江苏南通,一对夫妻为了要债,把妻子80多岁的老母亲丢在欠债人门口,自己离开了。老人坐在他人家门口,冻的蜷缩着手脚。

有人打电话报警称,有老太太疑似迷路。警方赶到后,与老太太交谈后,得知事情经过。老太太嫌丢人,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姓名。警方只能通过人脸识别,查询到老人的身份。

警方将老人送回家以后,没想到老人的女儿、女婿不但不接收。其女婿还坐在警车上,阻拦警方离开,甚至还将民警抓伤。

大年初一,老人女婿孙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拘。(来源:荔枝新闻)

这事儿真有点黑色幽默了!谁能想到这件事竟然是这个结局!但是,这件事里,老人的女儿、女婿也不能怪别人,除了不懂法以外,更是不懂基本的人情世故。

要债当然没有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遇到一些欠债者,有钱也不还,生气也是正常的。要知道,今年春节晚会上,就专门放了一个小品——《还不还》,专门抨击老赖的。

但是,要债也要依法进行,更不能把80多岁的老人牵扯进来。80多岁的老人,除夕夜里,其他人阖家团聚的时候,却被一个人扔在欠女儿债的人家门口,冻的哆哆嗦嗦。这究竟是找人要债,还是惩罚老人呢?

正常人家能干出这种事吗?一旦老人出个三长两短,女儿、女婿能安心吗?

而且,从法律上来说,80多岁的老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子女的赡养,子女也有赡养的义务。一旦在冻饿之下出了事,将她在冬天放在他人门口的女儿,恐怕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构成不作为的犯罪。

有人可能会问?欠债者欠钱不还,警察难道不管吗?

还真不能管。因为正常的经济纠纷,比如民间借贷、生意往来欠款等,不涉及犯罪的,都不属于警方的处理范围,而是法院管辖的范围。如果警方插手干预,反而属于超越职权,违法办案。早在1995年,公安部就曾发布《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强调民警不能越权干预经济纠纷。之后各地也都纷纷出台过类似通知、要求。

对于这种情况,警方只能考虑老人的安全,将老人送回家中,这既是为了保证老人的安全,也是正常的工作流程。女儿、女婿不接收老人已是不对,还阻碍民警离开,更属于阻碍警方执行公务。

至于抓伤民警,则又触犯了去年新出台的袭警罪。

《刑法》二百七十七条中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这一规定,袭警罪属于行为犯,也就是不需要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只需要实施了暴力行为,情节严重到伤害民警的程度,就可以构成。如果使用枪支等工具实施,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的,更是要加重处罚。

这个事件里,老人的女婿单纯的抓挠民警,可能考虑情节轻微,不会被认为是犯罪,只是治安处罚。但能够将民警抓伤,显示其暴力程度还是比较高的,这就难免触犯刑法了。

当然,单纯的只是抓伤,没有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即便将来真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应该也不会太重,可能只是几个月,甚至一两个月的拘役。但是,大年初一被刑事拘留,其中的感觉恐怕也是一年难尽吧!

希望老人的女婿能够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也再次提醒大家,警方的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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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从故事里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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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江苏南通,一对夫妻为了要债,把妻子80多岁的老母亲丢在欠债人门口,自己离开了。老人坐在他人家门口,冻的蜷缩着手脚
除夕夜,江苏南通,一对夫妻为了要债,把妻子80多岁的老母亲丢在欠债人门口,自己离开了。老人坐在他人家门口,冻的蜷缩着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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