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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理工学院自考办原主任被控贪污案二审庭审终结,择期宣判

作者:澎湃新闻

魏家明,《魏报》高级记者

9月17日3点.m,黄石理工学院(湖北理工学院前身)自学考试室原主任彭德琪以涉嫌贪污和分割国有财产罪在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石中央法院")二审宣判。

Www.thepaper.cn 从彭德琪的家人那里得知,庭审围绕自查室的私密性、教材销售是否高于市场价格、自查账户资金使用权等问题展开。辩护律师周泽和严伟华向法庭提交了2005年彭德琦"出资"3万元自营银行自费资质,以及民事案件相关有效判决等新证据,坚持宣告其无罪释放。

同时,控方还向法院提交了彭德后期准备的学校证、学校认定为自查的中学教学机构会议记录等证据。

经过五个小时的听证会,法官宣布听证会于晚上9点.m结束,并在晚些时候判刑。

黄石理工学院自考办原主任被控贪污案二审庭审终结,择期宣判

图片来源:彭德熙 照片 本文是与受访者合影

在民政局注册的自检办公室,在10年内有4,405万元的账户余额

2018年10月,黄石城下地地区检察院指控黄石理工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原主任彭德西涉嫌从学生教材价差中挪用13.82亿元,并利用5.284亿元自查资金为自己和其他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

Pender先生辩称,起诉书混淆了私立教育的性质,将私立教育的收益确定为公共资金。

闫讯社指出,本案中法人证、学校执照、机构代码证等信息显示,自检部门于2005年在黄石市民政局注册,并经黄石市教育局批准的民营非企业组织。

据彭德西的家人介绍,20世纪90年代初,在黄石高等专上学院任教的彭德西开始利用业余时间与湖北多所大学合作开展自查项目。

2004年7月,黄石高中和黄石教育学院合并为黄石理工学院。据彭德晚年的自我报告,在学校升学一年后,学校领导找到了他,希望他能接替学校里另一位老师以前的高中自考工作,以自考收入来弥补教学经费的不足。

2005年,黄石理工学院于2005年在黄石市民政局注册为民营非企业机构,并获得黄石市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执照。

2005年12月29日,双方签署了一项为期四年的风险协议。该协议规定,彭先生近期将向黄石理工学院的成立注资,该学院将负责年度招生和管理,并将向黄石理工学院支付不少于18万美元的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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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在相关劳动合同纠纷中上诉理由截图

该协议尚未到期,2008年,黄石理工学院再次与彭德签署新协议,加上彭德西开展黄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相关业务,同意中学学院和自检办公室每年向学校支付650万元,其中35%的超额给黄石理工学院, 其余65%由彭德后期分配。

彭德先生说,自从考试办公室成立和接管中学以来,学校每年都超越了它的使命。根据湖北理工学院提供的财务报表,自2008年以来,彭德已向学校支付了1亿元人民币。

2015年,湖北省审计厅发现彭德琪负责该校的步校自查余额为4405万元,存在财务安全和诚信的风险,决定给彭德晚征劝告。经审计后,余额4,405万元亦转入湖北理工学院作为公款。此外,该办公室的所有雇员都提取了除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收入,总退款额为8.9百万美元。

一审贪污、分割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月13日,下地地方法院一审裁定,彭德逾期截取国有财产13万元以上构成贪污罪,私人分割国有财产53万元以上构成私人分割国有财产罪,判处他三年徒刑。

根据一审判决,下级土地法院认为,申请办公室登记的内容与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相互印证,可以证明是由理工学院开办的,以及该校出具的干部任免文件, 《目标管理协议书》等文件证据和证人证言,可以证明理工学院自查所管理的,属于国有性质的。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自检办公室与理工学院是合作经营关系的辩护意见,下级土地法院认为,理工学院与自检办公室连续多年签订的"目标管理协议"属于国有机构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方式, 并拒绝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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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未登记证自查

针对教材差异的性质,彭德曦曾在庭审中辩称,外包学生教材自查,是出于方便学生的市场行为,差价是用来支付订购教材的费用,并没有从中获利。下级土地法院认为,彭德迟迟不去其家经营的书店订课本,主观上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客观上采取采取额外中间环节的手段截获国有财产13.8万元以上,构成贪污罪。

此外,彭德后期安排自查财务人员通过账面上的资金为自己和其他工作人员缴纳52.84亿元的个人所得税,也被一审法院认定为国有资产的私人分割。

最终,下级土地法院认定,彭德犯有贪污罪和私人分割国有资产两项罪名,但由于他主动返还了所有赃款,腐败所得在起诉前已经返还,处罚较轻。

第二次审判维持其清白,相关劳资纠纷中的中校否认该部门是国有的。

彭德不认罪并提出上诉。9月17日,该案的第二次审判在黄石中央法院公开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彭德案后,一直担任黄石理工学院代理人的肖鹏等人因无法获得业绩分成而将湖北理工学院告上法庭,要求自查室报销应收50多万元,并取得一审法庭支持。

此后,湖北理工学院提出上诉,第一个理由是:"自查与湖北工程学院没有关系,民政厅于2005年注册为独立法人,其主体、财务独立,因此湖北工程学院不承担支付义务。2019年12月16日,黄石公园中央法院对劳动合同纠纷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后者的上诉。

黄石理工学院自考办原主任被控贪污案二审庭审终结,择期宣判

2005年,该办公室与黄石理工学院签署了一项协议。

彭德西的二审辩护律师严伟华辩称,在肖鹏案中,湖北工程学院自愿否认自查是国有的。此外,在湖北工业大学近20年的机构设置文件中,找不到这个二级单位的自查。在第二次审判中,辩方也向法院提交了这一新证据。

在法庭上,黄石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台了法庭意见,控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有充分,并回应辩方的观点。根据时任黄石理工学院党组书记丁的证词,检方确定自检部门是该所于2005年经研究设立的,并通过学院账户以专项资金的名义捐款3万元, 而自检办公室在年检中,出资额和出资额均未发生变化。

对此,彭先生的辩护人闫伟华先生表示,上述3万美元部门是理工学院的逾期贷款,贷款单表明资金的目的是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注册资本。2005年10月9日,彭德先生最近将30,000美元的贷款与他自己的账户收益一起退还给理工学院。五天后,彭德西安排财务张玉珍从自己亲自经营的武汉理工大学黄石通信站转入自查账户3万元,将注册资金3万元退还给理工学院,而不是自查账户。当时,张玉珍以自查自检和财务收据的名义开具了收据,指出:"收到武汉理工大学黄石通信站3万元人民币,系支付投资入股。翟卫华认为,自查办公室注册资本的演变历史充分说明,自查办公室真正的出资者是彭德西。

此外,法庭考官还指出,在职和部分退休教职员工证明,自检办公室在实际管理上也作为学院的二级机构,而自检办公室在使用超额资金时必须得到理工学院的批准。控方还向法庭提交了证据,例如彭德的晚学准备卡和学校关于自查办公室是中学教学机构的调查结果。

对此,自查人员蒋翠轩告诉新闻,由于考试和继续教育学院的银行账户已经分开,继续教育学院作为黄石科技二级学院,采用学校的统一账户。王青云也向新闻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还透露,后来学校曾有过自办账号"撤回"的想法,但被彭德反对迟到,后来就没能了。他说,自检办公室和理工学院内部的合同关系,"是公私的,这些年没有人刻意区分过。

彭德琦辩护人周泽认为,无论自检办公室是否国有,重要的是原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有按照合同协议执行的,"即使国有企业也可以从事合同管理,也可以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这些年, 彭德志与湖北工业大学签订了一系列协议,现在协议约定的事情变成了犯罪行为,这些协议是白皮书吗?""

经过五个小时的审判,法官宣布听证会于当晚9点.m结束,案件定于晚些时候裁决。

负责编辑:崔伟

校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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