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与本山传媒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有网友@我,想听听我的评论。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意写文章了,就发个微头条谈一下我的观点:
1、娇娇用“前夫与本山老师合作生意亏本的事”来指摘本山传媒或本山老师是不合适的。做生意本就有风险,赔赚都无可厚非。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其中一方违法,或严重的失德。
2、我认为娇娇选择在网络上‘公开“,第一可以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第二可以吸粉赚取流量,第三可以直接引起本山老师本人的注意,苛责娇娇浪费媒体资源的观点过于冷漠和无情。
3、有人批评说“没有赵本山哪有你们的今天”,这本身也是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道德绑架。赵本山给予徒弟们的平台和资源,不等于他的徒弟们就要接受赵本山安排一生,徒弟们的感恩也不代表就是“卖身”。
4、作为外人,我们并不了解内情,所以客观的态度应该是多关注,少评断。我可以从一般意义上讲:娇娇相对于本山传媒和赵本山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那么给予弱者更多的宽容不会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