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南(漳州)革命历史主题展览征集历史资料和实物公告
为做好闽南(漳州)革命历史主题展览,打造一个集中展示闽南(漳州)地区革命历史的标志性窗口,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强大正能量,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中国共产党在漳州的相关历史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反映1919年五四运动至今,中国共产党领导漳州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相关的历史资料和实物或者是展现重要党史人物战斗、工作情况的相关历史资料和实物。
(一)历史资料类
各级党组织、重要党史人物相关的档案、书籍、报刊、电文、信件、手稿、录音、影片、图片、地图、遗址照片、旧居照片等。
(二)实物类
各级党组织、重要党史人物相关的委任状、奖章、奖杯、勋章、纪念章、证书、印章、袖标、旗帜、证件、邮票、票证、钱币、战斗装备、生活用品、劳动用品等。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自愿捐赠和复(仿)制为主,以移交、代管、代藏等方式为辅,鼓励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历史资料和实物。
(一)无偿捐赠
对于无偿捐赠历史资料、实物的集体或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捐赠的历史资料、实物一经陈列,在展藏品旁标示捐献者信息。
(二)原件复制
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历史资料或实物,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展陈方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三)代管代藏
历史资料、实物等提供者与展陈方签订协议,在不改变原所有权的情况下,由展陈方代为妥善保管和展陈,并向提供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征集要求
1.历史资料、实物的捐赠者或提供者需确保历史资料、实物的历史真实性、来源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展陈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捐赠者或提供者需要对历史资料、实物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说明,并在说明上签字或盖章。
3.捐赠者或提供者对于所捐赠或提供的历史资料、实物需随附文字简介,包括形成时间、实物材质、所反映的事件或人物等等。
4.历史资料、实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快递邮寄方式,如不便寄送的,由展陈方派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而后转入经常性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