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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那块石头是怎么来的

作者:中等纬度和新纬度

作者 卜喜逢

《红楼梦》中的那块石头是怎么来的

与古希腊神话等不同,中国的神话体系是散乱的,多见于断简残篇之间。以现有资料来看,女娲补天神话首见于《列子·汤问》:

然则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1]

《列子》中关于女娲补天的记载极为简略,仅有事件,少有描述。

女娲补天神话还记载在《淮南子·览冥》中: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溔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2]

此记载较之于《列子》所记,已是详细了许多,增加了对于灾难的描写,以及女娲补天济世的具体行为及结果。

女娲补天神话尚存于《论衡》与《三皇本纪》中,在《论衡》的记述是:

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3]

《三皇本纪》中的记述是:

女娲亦木德王……当其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涛水,以济冀州。于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4]

由这些记载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在早期的女娲补天神话中并没有共工的出现,直到东汉王充所著的《论衡》里才有了共工触不周山情节。朱淡文先生推测,这是王充将《淮南子·览冥》中的女娲补天传说与《淮南子·天文训》中的共工与颛顼之战混为一谈的缘故。[5]此种可能当然是存在的,但也仅为可能性之一种。在《列子·汤问》中也有着共工与颛顼争帝未成,怒触不周山的传说,且《列子》一书虽然存疑,但出现却极早,在《汉书·艺文志》中就已经有了记载。班固与王充的生活年代大致同时,前后错落十几年,再加上《汉书·艺文志》本身是在《七略》的基础上增删而来,故而我们并不能排除王充以《列子》为基础生成《论衡》中女娲补天神话的可能性,而且《列子》中记载共工触不周山的内容紧跟于女娲补天之后,亦有“天倾西北” “地不满东南”之语,似乎与《论衡》中的记载更为接近。然而无论如何去论证,这两种可能都是推测,均难以证实。

但无论这个改写过程是如何进行的,我们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女娲补天神话的内容也是在不断补充的,从故事性来说是在不断完善的。

《红楼梦》中的那块石头是怎么来的

从《红楼梦》第一回中“当日地陷东南”一语来看,似乎与《淮南子》及《三皇本纪》中的记载不符,与《论衡》中的“天不足西北”、“地不足东南”似有关联。但此种考辨,无疑是有大缺憾的,并不足以确认曹雪芹所改写的母本就是《论衡》中的女娲补天神话。《楚辞·天问》中也有“东南何亏”一语。毕竟仅凭“地陷东南”一词来确定它的来源是很困难的,强加阐释,难免有强解之嫌。

为使女娲补天神话与小说融为一体,曹雪芹对女娲补天这一神话进行了改写,这种改写就将《红楼梦》变成了“女娲神话”的“后传”,从小说的创作上来讲这是必须,从读者的角度来说更是增强了吸引力。

我们且来看曹雪芹是如何改写女娲补天神话的。首先,曹雪芹设定了女娲炼石的地点:大荒山无稽崖;同时又设定了所炼石头的尺寸: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最后设定了石头的数量,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这些改写,经脂批点出了其中的部分寓意,如大荒山无稽崖隐含着“荒唐无稽”之意,十二丈与二十四丈又分别对应着“十二钗”与“副十二钗”,数量也是周天之数。这种阐释,已为学界的大部分人所接受。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回有一条脂批:

妙!自谓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

此批语将补天遗石之所以不能补天的原因,归结为落坠情根,是因为产生了情,故而不能去补天。也就是说,情成了补天遗石的负累。这无疑为后文的展开,提供了一条路径。

在这个改写过程中,首先完成的是女娲补天神话中主角的转换,女娲由这个故事的绝对主角转化成为石头的创造者,主角变成了这块被遗弃在青埂峰的石头。随着主角的变化,故事情节也从女娲补天神话转化为《红楼梦》中的女娲补天神话,女娲补天神话中所具有的意蕴,如悲悯、庄重等,自然而然的转移到了小说之中。这个被锻炼而出的石头,成了小说《红楼梦》中的文字载体或者说是见证者。

换言之,曹雪芹对这块石头的故事的描写,亦可视作女娲补天神话的余脉,但最主要的却是这个经过改写了的女娲补天的神话实质上已经变成了“补天遗石”的神话,从而成为了《红楼梦》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小说中,这块被遗弃的石头灵性已通,却与补天众石有着天壤之别,众石得以补天,而它却只能被遗弃在青埂峰下自怨自艾。这时一僧一道出场了,书中写道:

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别,说说笑笑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先是说些云山雾海、神仙玄幻之事,后便说到红尘中荣华富贵。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弟子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二仙师听毕,齐憨笑道:“善哉,善哉!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好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石头听了,喜不能禁,乃问:“不知赐了弟子那几件奇处,又不知携了弟子到何地方?望乞明示,使弟子不惑。”那僧笑道:“你且莫问,日后自然明白的。”说着,便袖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

大段引述文字,是因此段中内容含量极多,既涉及曹雪芹对整部《红楼梦》的构架思考,又涉及曹雪芹对《红楼梦》的题旨描述。而与本节最有关联的是,曹雪芹在这段文字中改变了石头的形体,赋予了石头欲望。

石头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然而在青埂峰下,却也难以产生欲望。茫茫大士与渺渺真人的一番言语,勾起了石头到荣华富贵的凡间去“享一享”的凡心。此种凡心,可以说是由好奇而至的向往,然而这种好奇心却是来源于一僧一道的描述。

石头的话是让人动容的,它自称“蠢物”,未免不是对自己无材不得补天而产生的自卑的回应。然而自卑并未挡住它的欲望,从不得已才口吐人言可知这种向往的急切。而其言语也着实恳切,对一僧一道的哀求,也着实让人感觉到可怜与可叹。“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当这块石头产生欲望的同时,它本身所具有的神性也在逐步的湮灭,经过锻炼而产生的灵性也被蒙蔽了。

一僧一道或者是被其诚心所打动,或是为了洗涤掉这生起的凡心,终归是大展幻术,将这块补天遗石幻化成了一块可佩可拿的美玉,并且镌刻上了一些文字,使人一见就知道是个宝物。曹雪芹通过此段文字,完成了对石头形体上的改造,将它变成了一块美玉。石之美者谓之玉,而无论如何,这种美与不美的评价,来自于人,人的观念的形成本身就具有世俗的一面。当石头对自己变成玉而沾沾自喜的时候,这块自然之中的石头,就沾上了“人气”。

这个改写的过程,与清原惟信禅师的“三重境界”之说有着非常相似之处。从《红楼梦》中,我们看到曹雪芹是熟悉禅宗故事的,如在小说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谜贾政悲谶语》一回中就曾用到六祖惠能的禅诗。两者之间是否有着承继关系固然难辨,但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

我们且来看清原惟信禅师的“三重境界”之说:

吉州青原惟信禅师,上堂:“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祇是山,见水祇是水。  大众,这三般见解,是同是别?有人缁素得出,许汝亲见老僧。”[6]

在现代,这个“三重境界”之说是非常有名的。我们结合这块“补天遗石”的故事来看这个“语录”:被弃置于“青埂峰”下的石头,在没见到一僧一道之前,无疑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万事万物在它的眼中只呈现出本原的性状。一僧一道的话语使得石头产生了欲望,红尘中的诱惑掩盖了山、水的本相,一切都如雾里看花一般,石头也生出了入世之想。而这个入世的过程,就为《红楼梦》的展开提供了创作的缘由。石头在尘世中也是被蒙蔽了灵智的,小说第二十五回中,和尚对着“通灵宝玉”进行了持诵,其中就有“粉渍脂痕污宝光”一语。这些都说明了石头在红尘中的迷惑与彷徨。在第一回中,空空道人见到了复归本源的补天遗石,此时的补天遗石已经非常通达了,也就回归了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境界,如它对空空道人所说的“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一语,直达本质,已经不拘于形象了,这是一种洞察世事后的返璞归真。

《红楼梦》中的那块石头是怎么来的

曹雪芹对这块石头的运用还不至于此,他还赋予了这块石头叙事与载体的功能。

《红楼梦》在早期的流传过程中,曾以《石头记》为名,而得名的由来正是因为这块女娲补天所遗的石头。或此中有二意:其一,此故事是石头所记;其二,此故事记载于石头之上。也就是说,《石头记》一名,即是对石头叙事功能的描述,也是对石头载体功能的描述,两者兼而有之。

此故事既然是石头所记,那么石头必然就会成为小说中的一个重要的参与者。在《红楼梦》中,这主要体现在关于石头的叙事视角上。

在《红楼梦》的部分情节里,石头作为第一视角来进行叙事。如第十五回中:

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

这种叙述,回应了第一回中石头与空空道人的对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一语,同时为石头强化了记录者的身份,又摆脱了类似于说书人的全知全能的视角,从而创造出一种不可靠叙述,更增读者的想象空间。

但毕竟以石头作为第一视角来进行叙事,限制了小说的创作,也不利于情节的铺陈,故而这种视角其实在《红楼梦》中并不是普遍存在的,偶一为之,尚添趣味,如果多了就嫌腻烦。正如脂砚斋所说的:“故特用此二三件隐事,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

除视角功能之外,石头同时担负着一条主线的作用。茅盾在他所删节本的《红楼梦》导言中写道:

只有贾宝玉口里衔来的那块玉因为全书中屡屡提及,好像是一根筋,割了就不成样子,只得让它留着;[7]

在整部《红楼梦》中,从情节上来看,这块女娲所炼之石,经历了由仙界,至凡间,再重归于大荒山的经历;从形体上来看,又由石至玉,由玉至石的变化。在这整个过程中,石头都是贯穿全书的一条主线,一直在提醒着读者,这是一个关于石头的故事。

曹雪芹通过对女娲补天神话的加工改造,使这个神话完成了主角的转变,由女娲变成了石头,同时也完成了目的的转换,从补天之石转化为记录之石。在女娲补天神话的改写上,曹雪芹在继承的基础上,突破了传统的写法,使神话故事不再仅限于缘起与归结,而是将神话完美地糅合到了小说之中,使之具有了载体的功能,同时又将石头的特性进行了转移,使人与物之间具有了相似性,这样既丰富了叙述的层次,也增强了哲理的反思。

[1]景中译注,《列子》,中华书局2007年12月第一版,第 135页

[2]顾迁译注,《淮南子》,中华书局2009年3月第一版,第97至98页。

[3]黄晖撰,《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2月第一版,第469至470页。

[4]司马贞撰《三皇本纪》,引自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司马迁撰《史记会注考证》,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4月第1版。第2至3页。

[5]朱淡文,《红楼梦神话论源》,《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1辑,第3页。

[6]宋普济著,《五灯会元》,卷十七,中华书局1984年出版,第1135页。

[7]曹雪芹原著,茅盾节编,《红楼梦》,宝文堂书店1982年4月出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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