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史纲评要》基本上是李贽所评纂

《史纲评要》基本上是李贽所评纂

对于李贽的评价,三百多年来,时而目为悖逆,时而赞为英雄;时而寂然无闻,时而声名啧啧。骂的则横加罪名,捧的则乱加高帽,情况不一,经历过一个反复的过程。建国以来,史学界对李贽作出公允的评价,即肯定他思想的进步一面,又指出他的时代局限与阶级局限。不料到“四人帮”横行之时,指出所谓“儒法之争”,借李贽这位古人作为其篡党夺权制造舆论的工具,把“法家”的桂冠硬套在李贽头上,捧李贽过火了,反而损坏李贽形象。粉碎“四人帮”后,人们因而对李贽产生了反感,这也不恰当。李贽本人无罪,罪在“四人帮”的影射史学。

李贽的泉州同乡,清初李光地曾说:“夫泉僻处滨海,为九州风气裔末,然虚斋(即蔡清)以经解,锦泉(即傅夏器)、晋江(即李廷机)以制举业,李贽以横议,天下皆靡然宗之”(《榕村全集》卷十四《重修泉州府学记》)。这个正统派的理学家李光地,居然把李贽的“横议”作为泉州学术史上的光荣,岂非怪事?我想李贽的思想中,有李光地能接受的共同点,所以肯加颂赞,而又有李光地不能接受的不同点,所以用“横议”这个带有贬义之词。李贽的思想带有一些旧理学观点,不足为奇,如认为杂有这些糟粕的书,即使署名为李贽所撰,也不是李氏之作。这种看法,还是形而上学。

《史纲评要》的作者是谁?或认为李贽所著。或认为是有人抄袭别人的东西而托名李贽。还有人说是姚舜牧的《史纲要领》一书改头换面托为李贽的著作。我的看法,伪托李氏的书不少,但《史纲评要》不可能是抄姚舜牧的,《史纲评要》基本上是李贽的作品。

我姑且不以思想脉络为惟一根据来判断一本书的作者,因为一个人的思想,早期与晚期可以不尽相同,有人越来越进步,有人则越后退。判断一书的作者还是从书的版本、源流及内在不可移易的证据来判断,比较有说服力。当然思想脉络也可参考。

现在泉州市文管会收藏的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霞漪阁校本的《史纲评要》,署名为李贽评纂。另外,上海市图书馆亦藏有癸丑版的残本,并有甲寅(1614年)茂勤堂的翻刻本。这说明如属伪托,则伪托成书的下限应在1613年以前。而现藏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姚舜牧《史纲要领》三十六卷,系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刊印的。那么,它又提供了如属伪托的上限,不得超过1610年。换言之,假如抄袭了《史纲要领》而成《史纲评要》的时间,只能在1610至1613年这三年中。

《史纲要领》成书之前,已有《史纲》这类书的存在,姚舜牧说:“予少读《史纲》,见其篇籍浩繁……,于是辄忘固陋,大为删订,以昭示来者,名曰《史纲要领》”(《来恩堂集》卷二)。可见姚的《史纲要领》原来就是根据《史纲》删订的。姚生于1543年,李贽生于1527年,姚少李16岁,是晚一辈的人,姚在少年时读过的《史纲》,他没有具体说明“少”是几岁,姑以十六至二十岁计之,则其时李已在河南共城当学官和迁任南京国子博士,初步成名了。据吴从先《史纲评要》的序言说,此书稿本得之于苏州,两者合起来分析,在江南一带,《史纲》应早已流传。姚是浙江乌程人(即杭州附近的吴兴县),他“少读”的《史纲》当然不是《史纲要领》,到底是什么书,不得而知。但不能排除也可能包括李贽《史纲评要》的稿本在内。《史纲》之类的书其性质大约是一种简明的通史课本,并不是深奥的专著。既是属于大家都能看到的课本,本文互抄,评注不同,并不涉抄袭之嫌。况且,古代书本并不是先刊印就必然先成书,当时印刷条件困难,有钱的人可能成书在后而刊印在前,无钱的人可能成书在前而刊印在后。从姚的“少读《史纲》”句及吴从先的“稿本得之于吴门”句,对照李、姚的出生及成名先后,再联系《史纲》这类书的性质看来,以正文雷同,少量批语大意相同为理由而判为抄袭,并说是伪托李贽去抄袭姚舜牧。而伪托的人可能是参订的吴从先,此说不敢苟同。

李贽是泉州人,泉州方言属闽南语系,有些字音和词语有其特点,与普通话不同,外地人学闽南语颇不易。本地人虽学普通话,在行文遣句中仍然会露出闽南方言的特点,不易掩饰。我相信李贽是“乡音未改”,虽然他的文言文极古雅,但一写近乎白话的文体,闽南方言的句法与词汇就禁不住流露出来了。例如李贽别名“卓吾”,有时写为“笃吾”,不会操闽南方言的人,对此疑惑不解。他特地作文解释此事说:“居士别号非一,卓吾特其一号耳。卓又不一,居士自称曰卓,载在典籍者曰笃,虽其乡之人,亦或曰笃、或言卓,不一也。居士曰:卓与笃吾土音一也,故乡人不辨而两称之”(《焚书》卷三《卓吾论略》)。闽南语至今仍然卓与笃同音,普通话则有区别,外地人不易辨,这是语言上一个异点。拿《史纲评要》的语汇语法来看,露出甚多的闽南方言,今详列于下:

(1)“大有识”(1975年中华书局铅字本《史纲评要》卷二,16页。以下只注卷、页数),按泉州方言常以“大有”连为一词,如很有钱说为“大有钱”等,“有”字的用法至今闽南中学生的作文还要费劲去修改这不合普通话的地方用法。

(2)“此书利害”(卷三、81页)。按泉州语“利害”一词用作赞扬有办法、有能力、有作用、分量重。此书利害义为这一本书很有作用。

(3)“仲父讨死”(卷四、84页)。按泉州语讨死为自找死路或自讨麻烦之义。

(4)“宋气”(卷五、110页)。疑泉语“宋”应读下平声,作村鄙之状解。“宋气”似为泉州话“土里土气”之意。

(5)“歪人”、“歪皇帝”、“歪公子”(卷六、151页)。按“斜”,泉语谓之歪,品格不正亦谓之歪。与普通话似乎有别。

(6)“有气节人”、“有手段”(卷八、177、190页,另卷十、250页)。按泉语“有”字的用法与普通话不大相同,动词、名词、形容词前常加“有”字。

(7)“刘问是人”(卷九、223页)。按泉语常以“是人”、“不是人”来褒贬。是人意为好人,不是人意为坏人。

(8)“好货”(卷十,255页,另600页、612页也一再提到“好货”)。按泉语好货意为好人,“歹货”意为坏人。

(9)“由你千言万语说不着,不如此母猜着,帝自家道着”(卷十、267页)。按泉语着作对解,着即对了,不着即不对。

(10)“是这起诸生害事”(卷十一、311页)。按泉语“这起”即“这些”之意。

(11)“朱气”、“倭气”、“大神气”(卷十二、319页……)。按泉语“气”的用处极大,常用以概括带有某种性格的意思。“朱气”即其人带有朱熹气味之谓,“倭气”即其人带有倭寇气味之谓。“神气”作神经不正常解,神经很不正常谓之“大神气”。

(12)“着、着、妙!”(卷二十、579页)。着作对解,泉语“着”字并作与人说话应声的口语。

(13)“自然的要如此”(卷二十、580页),“自然如此”(卷二十一、599页)。按泉语自然的或自然,均作当然解,普遍在口语上出现。

(14)“着了”(卷二十二、605页)。作对了解。

(15)“有兴头,有兴头”(卷二十三,629页)。按泉语作有兴趣、有干劲解。

(16)“有意思人”(卷二十五、687页)。即此人很有意思之意。

(17)“逼真经世之文”(卷三十一、867页)。按“逼真”泉语作为很像解。

(18)“畅、不畅”(卷三十二、899页)。按泉语畅作舒服、高兴、满意解,用法极为普遍,是较粗野的话。

(19)“就用着这班人”(卷三十三、909页)。用着即用对之意。

(20)“然汪、黄亦太横矣”(卷三十三、916页)。横作凶恶解。

以上在《史纲评要》中初步找出带有闽南语法语词二十例,如详找还有不少。再查众所公认是李贽所著的《初潭集》,也同样出现不少的闽南语,略举数例:(1)“此妇嫌夫,太无目也”(卷一、7页)。“嫌”泉语作讨厌或不满意解,“无目”泉语作没有眼光解,这二词至今还很常用。(2)“破败”(卷三、37页)作丢脸,不长进解。(3)“大见识人”(卷二、23页及卷四、52页)。

所以,从《史纲评要》中闽南方言的语言色素来证明,作者是闽南人。假使是伪托,则其伪托者应是1613年活着的闽南人。

《史纲评要》一书见之著录者有二,第一是清道光版《福建通志》卷七十二;“李贽《史纲评要》三十三卷。”第二是民国版《麻城县志》前编卷十《耆旧与流寓》:“(李贽)其在龙湖所辑书曰《初潭》、《史纲》、《藏书》、《焚书》、《因果录》等,凡手录及所评点,不下数百种。”该书并注明此资料来源于康熙旧志,这是很重要的注明,因康熙年间离李贽在麻城之时不过近百年,故此说可信。《史纲》既是李氏在麻城所著,李于万历十二年(1584年)到麻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离开麻城,前后十年。若以最后的1594年成《史纲评要》,则离姚舜牧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印行的《史纲要领》要早16年,李贽长姚舜牧16岁,《史纲评要》早《史纲要领》十多年成书,姚有可能抄袭李,李绝不可能抄袭姚。但是,有人不加详考,只凭序言及本文有些相似之处。便断为李抄袭姚,是不合逻辑的。

《史纲评要》除署李贽评纂外,还署“新都宁野吴从先参订”。吴从先字宁野,安徽歙县人,他与李贽有些关系,其所著《小窗自纪·杂著》曾提到“李卓吾随口利牙,不顾天荒地老。”似乎曾听过李氏的演说。另外辑录李贽死后,朋友、学生等祭奠哀悼文章的《李温陵外纪》卷一,有一篇《李秃翁赞》,是吴从先的著作。因此,吴与李的关系可得到证实。《小窗自纪》卷四有两封吴写给他的老师张宾王的信,先后提到参订《史纲评要》之事:“世会如此,笔墨似可揖弃。然舍笔墨外别无可亲,勉坐小窗,青毡生活,若《史纲》,若诸《纪》,若《敝貂》,若《文选》,皆无聊而托焉也,吾师一以裁之。”“参正史书,为卓翁卒业。”这段资料有人认为是吴从先作伪之证,其实不然。吴在《史纲评要》上明写“参订”,既以李贽的稿本加以订正,当然要“参正史书”。参订完了,还送给张宾王“一以裁之”,并且把这两封信编入自己的集子《小窗自纪》公开发表,那有作伪之人如此坦白呢?“无聊而托焉”的托字,乃寄托之意,非假托之意,阅者务必慎之。既是“参订”,当然也参加自己某些的见解,不便视为伪托,只能说是参订不够恰切而已。那个张宾王和泉州人也有交往,清如幻禅师(1605-1678年)《瘦松集》卷四,《赠骆灿生叙》云:“吾乡(指泉州府惠安县)骆尚孺先生,万历中以毛氏魁闽省,文名驰海内,韩求仲、张宾王、宋羽皋诸公,皆闻声相慕,倾盖求交。”骆尚孺1591年中举人,时代稍后于李贽,同是泉州府人,张宾王与他是朋友。那么,吴从先如属伪托李贽著作,又自动把秘密通报给张宾王,张又和泉州人有来往,不怕走漏风声,这是作伪者所不会做到的。

据《史纲评要》刊于1613年,又带有泉州方言,推知如有作伪,伪者应为泉州人,吴从先不是泉州人,安徽话和泉州话相去甚远,运用不会如此圆熟,他也不可能为了作伪,而先学泉州话。所以吴可能“参订”些意见,但不是伪托之人。姚舜牧是浙江人,浙江话和泉州话也相去甚远,不可能以泉州的方言色素来写文章,如说《评要》抄《要领》,则这几十条例子则绝不是抄的,而是泉州人作的。《史纲》即是一种通史性质的通俗书,叙述史实用词笔调有所雷同,也不能视为抄袭,这是正常的。通俗史书大家都能看到,何必别出心裁去叙述同一的史实,把人家已经整理好的随手录来,岂不方便吗?

《史纲评要》在李贽的著作中并不重要,《史纲要领》也是冷书,本不应费劲去作考证。但全国性的学术报刊如《文物》、《光明日报》都刊载文章说《评要》是抄《要领》,似不合事实,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故缀此文,就正于诸君。

(载《泉州文史》1981年总第5期)

本文选自泉州历史文化中心丛书《陈泗东文史类稿》

《史纲评要》基本上是李贽所评纂

泉州历史文化中心原创内容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如需转载,请联络我们获得版权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