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同时对接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共同探索建立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机制。
深圳将建电子处方中心
与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对接
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方面,《措施》提出: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明确在互联网禁售的药品外,其他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对接互联网医院、深圳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广东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
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及深圳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高风险药品管理,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主体责任。利用区块链、量子信息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药品流向全程追溯、数据安全存储。
深圳电子处方中心与已批准试点的海南等电子处方中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认。
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为深圳医疗领域4条改革措施之一
《措施》内容涵盖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等六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在医疗领域,共提出4条特别措施,包括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
目前深圳在医药健康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40个创新药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医疗器械领域2021年产值规模近千亿,约占全国十分之一。
在26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郭子平认为,这4条举措为深圳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提升药物临床试验能力、强化医疗服务体系带来新机遇。
郭子平介绍,深圳将从扶持第三方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发展、推广真实世界数据应用、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四个方面开展工作,推动医疗健康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发展。
郭子平介绍,在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方面,深圳将建立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处方流转过程监管,保障处方真实、全程可追溯,实现患者处方可查、可用;同时对接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共同探索建立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机制。
电子处方中心将对接线上线下多种医、药、险机构
这是继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处方药网售试点后,国家发展委提出的又一个互联网处方药销售试点。
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具体措施包括,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对于电子处方中心的定位与功能,深圳与海南两份《措施》中的描述基本相同,电子处方中心将对接互联网医院、当地医疗机构、处方药销售平台、医保信息平台、支付结算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
不同之处在于,深圳的《措施》额外提出“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去年以来,数字人民币场景建设加速推进,目前,深圳、海南均为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城市。
采写:南都记者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