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评论】#中国式管理##周公#周公推行“制礼作乐”是有相应的三项政治管理措施相随的,这些重要措施是:
第一,周公重新分封诸侯,封给周王室最可信赖的成员以重要的地区,并使其掌握有军队,同时还授予管理的基本策略,以加强周王室的防卫屏障。史书记载: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所谓的“分封制”的建立,就是使全国的战略要地都有同姓兄弟、族亲和信得过的功臣镇守;而且,通过分封,周王室便处于很安全的防卫屏障之中,从政治地理生态上看,当时周公的分封制,使周王室处于比较安稳的中心区域。
第二,周公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国家机构,设立了相对完整的管理职位,特别是血缘联盟来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周公在中央政府设有太师、太保来辅助周王治国理政;设有常伯、常任、准人这“三事大夫”来分管地方民事,并负责选任官吏和负责司法审判等;设有“六大”官吏(大史、大祝、大卜、大宰、大宗、太大)来分管各种行政事务和宗教祭祀活动;设有司徒负责管农田耕作;设有司空负责管理官职之事;设有司马负责管理军事军赋;设有司寇负责管理司法;设有虎臣负责管理宫廷侍卫;设有膳夫负责管出纳三命;设有趣马负责管理周天子的马匹等等。总之,朝廷内外皆有职官负责管理各项事务,使周朝的管理制度逐渐规范化。此外,周朝还设立了“外服职官”,比如设侯、甸、男,负责处理诸侯国事务。
第三,周公修建新都洛邑,以加强对东部区域的控制。原本,周朝的都城在丰、镐(在今西安附近)区域,这属于周王国的西部,远离中原地带。周公东征讨伐管、蔡、武庚的叛乱,三年后班师回朝,便决定营建东都洛邑(今洛阳市西),周公在其摄政的第5年,便正式营建洛邑。周公亲自到东都筹建之地考察,指挥建都规划,并督察建都进程,一年之后,新都落成,新都规模很大,内城方达1720丈,外城方七十里,新都叫新邑,又称洛邑。
这三大措施的推向对于强化周天子的君王权力是非常重要的,在当时,有利于巩固周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