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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小心别踩“雷”,城阳圈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作者:齐鲁壹点

临近春节,1月20日,城阳区公布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禁燃场所等有关规定,机场、车站、码头、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周边地区均为禁燃区域。

仔细看!小心别踩“雷”,城阳圈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城阳区禁止燃放区域为:以城阳区政府驻地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 204 国道(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 与青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

禁止燃放场所包括:机关办公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等。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对非法制作、销售、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的,都会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同样要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