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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答记者问

作者:山东经济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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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讯 1月20日,中共淄博市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邀请市委常委、秘书长、改革办主任袁良,市政府副市长毕红卫,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英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志强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答记者问。

权威发布 |《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答记者问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英涛就为中小学生提供更多优质学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面答记者问。

孙英涛表示,城区人口集聚效应造成“城镇挤、乡村空”的情况越来越突出,相对应的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需要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

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好学校”。统筹新建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新改扩建中小学32所,新增优质学位5万个以上,全面化解城区中小学“大校额”问题。建设“爱生、乐教、敬业、奉献”的教师队伍。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教研员队伍任期制,构建“优进优出、能上能下”的教研队伍良性发展机制,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市属学校教师“局管校聘”改革,建成60个以上市级“名师乡村工作室”,推动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教师合理流动、均衡配备。“内培外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强科培优计划,三年创建10所以上省级特色高中、4个以上省级学科基地,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建设2—3个特色学科教室,加快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构建1所领航高中+1所合作高校+N所参与高中的“1+1+N”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畅通特殊禀赋学生成长通道。以信息化赋能教育提质升级。用好445所学校“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助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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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志强就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措施答记者问。

刘志强表示,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就医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普遍希望就医更便捷、医疗技术更先进、就医环境更舒适、医疗费用更合理、医疗保障更充足,因而在一定程度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加突出。

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让群众大病“不出市”。加大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推进实施“青年人才聚集工程”和“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引育计划”;实施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开展“千名中医进基层”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万家”活动,全面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让基层群众“少跑腿”。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完善由县域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构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实现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持续完善“名医基层工作站”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大力推行“流动的医院、行走的医生”模式,保障基层群众就近就医需求。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让群众就医“少操心”。完善提升“健康淄博”一卡(码)便民服务平台各项功能,构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医院平台,大力推广错时门诊模式,为患者提供24小时全天候高效便捷的就诊就医服务;系统开展“满意医院”建设和评价,强化医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着力打造人文医院,构建换位互信的亲情式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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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就淄博市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举措答记者问。

杨刚表示,目前,淄博市60岁以上的人口109.3万,老龄化率达到23.2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居全省第三位。从调查情况来看,90%以上的老年人都选择居家养老。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城市主要完善分层服务网,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三年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1处,规范提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6处,在农村主要是构建基础保障网,统筹集成镇敬老院、卫生院、养老机构等要素资源,建设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6处,提供老年人托养以及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服务。兜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针对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2022年将投入资金4900余万元,完善生活照护长效机制,按照城市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提供60小时、45小时、30小时照料护理服务。针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2022年将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为其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000张,并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到2024年,共建成家庭养老床位7000张以上。加快长者食堂提质扩面。针对老年人需求比较迫切的助餐服务,今年新建长者食堂300处以上,力争到2024年建成全市城乡长者食堂助餐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就近吃上“可口饭、放心餐”。智慧赋能养老服务发展。建成全市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汇集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或亲属提供触手可及的养老服务查询、预约或者定制个性化服务等。同时,聚焦老年人居家照护需求,推广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点单式”“一键式”响应网络。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扩容。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倍增计划,把养老服务人才纳入紧缺人才培养目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三年内建设护理员实训基地10处,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人次以上,养老护理员人数由2000人增加到4000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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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就带动居民就业增收所开展的工作答记者问。

李勇表示,居民增收是最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而居民增收的最主要来源是就业创业。淄博市将实施就业增收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让老百姓端稳就业饭碗,获得更多社会保障,实现稳定增收,力争到2024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左右,比2020年底增长2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进一步缩小。

就业帮助增收。2022年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16300个,其中农村11000个,城镇5300个,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有固定劳动收入。继续实施“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三年内引进高校毕业生10万人以上,每个区县至少新增1处规范化零工市场,让老百姓就近享受到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优质就业服务。支持创业助增收。实施“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计划,充分利用好15家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平台,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人才贷”“创新创业保险”等政策申请便利化程度,三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亿元以上,其中,每年为大学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亿元。对五年内运行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实最高50万元的扶持资金。健全保障助增收。继续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安享贷”政策,即60周岁以上困难人员向银行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居民养老金还清贷款后,可终生享受养老待遇,零成本获得养老保障。保护所得助增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依法查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行为。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欠薪线索及时受理、限时反馈,确保新开工建筑业项目农民工100%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给农民工兄弟更多托底保障。发展产业助增收。推进夜间经济提质扩容,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保障企业稳定原有就业岗位,创造更多新的就业岗位,让群众在发展中实现稳定增收,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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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目前,幼儿“入园难”普遍表现为“入公办园难”。淄博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解决?

市教育局答:当前,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意愿普遍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将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更好保障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依据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三年计划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3处,新增优质公办学位1.2万个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以上,聚力化解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问题。落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构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全过程闭环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配套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

优化配置幼儿教师队伍。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占比达80%以上。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及时为公办幼儿园补充教师,每年计划招聘公办幼儿教师800人以上,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实施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工程,分层次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岗位和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城区优质园与农村薄弱园结对帮扶长效机制,促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农村幼儿园提质达标行动,推动形成镇域学前教育标准化管理、一体化发展的办园格局,加快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充分发挥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镇中心园、农村园和民办园办园质量,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支持民办园提供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及时足额拨付,80%以上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引导举办者将民办幼儿园教师各项待遇落到实处。

聚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以省市游戏实验区、实验园建设为重点,打造淄博特色游戏品牌,提升222个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水平,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完善幼小科学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省、市两级实验区和省、市、区三级试点园(校)的工作格局。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达到60%以上。

问题2:当前,一些偏远乡村仍存在医疗资源缺乏、就医不方便的问题。淄博市将如何让偏远乡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答:当前,全市共有镇卫生院8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家。其中,一级甲等镇卫生院53家、乙等29家,“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1家,国家基本标准达标率97.16%,全省排名第二。拥有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2个、市级示范标准100个,实现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及设备配备均达到100%。总体来看,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能够基本满足辖区群众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疾病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需求。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仍然存在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群众看病就医不方便等问题。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全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层,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公平共享。

加力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组建完善由县域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构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六统一”管理,基本形成分级诊疗格局。

开展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名医基层工作站”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构建县乡一体的同质化诊疗模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依托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中心,解决地域面积大、交通不便的涉农地区优质医疗资源短缺问题。大力推行“流动的医院、行走的医生”模式,为镇卫生院配备“健康大巴”,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到村卫生室坐诊,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提高偏远农村地区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便利度。到2024年,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国家推荐标准占比分别不低于70%和30%。

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加强村卫生室房屋设施、设备配置、服务功能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医保服务站建设。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和乡村医生“县招镇管村用”,对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村卫生室实行财政补助政策,保障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到2024年,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350处,村卫生室建设实现“一村一室”。推进慢性病用药和报销服务向乡村延伸,满足基层群众就近购药需求。

(市民政局)问题3:我市开展的“长者食堂”受到了老年人的广泛欢迎,请问下一步“长者食堂”将如何扩面提质,惠及更多老年人?

市民政局答:2021年,市委市政府将长者食堂建设列入重大民生实事,目前,全市已建成长者食堂247处,月均服务老年人16万人次,受到了广大老年人及家属的普遍欢迎。

扩面。组织各区县开展全面摸底统计,根据老年人分布及助餐服务需求,科学合理布局长者食堂和助餐点,同时加大“中央厨房/餐饮企业/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模式的推广力度,2022年新建长者食堂300处以上,力争到2024年建成全市城乡长者食堂助餐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就近吃上“可口饭、放心餐”。

提质。完善长者食堂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持以之恒抓好长者食堂食品安全、服务质量、餐品质量的提升,推动长者食堂规范化、标准化可持续运营。鼓励长者食堂依托全市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老年人就餐数据实行大数据分析,统筹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按照荤素结合、汤饭搭配等方式制餐,真正做到营养丰富、合理均衡。同时,鼓励长者食堂加快推进预约送餐服务,提高长者食堂智能化服务水平,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提高老年人助餐服务的便捷性。

赋能。充分发挥长者食堂作为养老服务阵地、链接政府与百姓的桥梁枢纽作用,鼓励其在开展助餐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功能,拓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综合养老服务功能,同时加强与党建、文明实践结合,赋予长者食堂更多内涵,动员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助餐服务中来,将长者食堂打造成老年人的“幸福驿站”,让更多的老年人就近享受到助餐、助乐等多样化养老服务。

问题4:公益性岗位对于特殊困难群众就业具有托底保障作用。请问我市公益性岗位主要是覆盖哪些群体,能否介绍一下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政策要求?

市人社局答:就业关乎百姓生计,关系家庭幸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能够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因此,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规模增设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着力提高就业困难人员收入水平、推动实现共同富裕。2022年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为1.63万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1万个,占比 67.5%;城镇公益性岗位0.53万个,占比 32.5%。到2024年,新增公益性岗位不少于4万个。

岗位设置原则上,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安置重点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有序实施,防止“一刀切”“搞形式摆样子”。

岗位设置上,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包括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齐长城巡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国土治理、环境绿化、道路管护、村容保洁、安全应急、水利护河、治安联防、农技推广、养老护理、助残帮扶、劳动保障、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多类型岗位,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岗位待遇保障上,新一轮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区县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管理上,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同时,也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有效解决管理缺位问题。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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