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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前这个3岁小女孩的死,没有人幸免于罪

作者:恩小希的轻愈食光

今天想讲一个案子。

成都3岁幼女李思怡之死。

自从前几天刷新闻时看到这个事件,我好几天心里都堵得慌。

本来以为不过是又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社会新闻。

可是我好几天都忘不掉。

这是写过的事件里,最令我心碎的案件。

坦白讲,它不是当下的热点,也跟娱乐明星、社会时事等等都没关系。

这个案子,发生在19年前。

3岁的小女孩思怡,连一张照片都没留下。

但是一想到她,我的心里就难受。

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我特别喜欢小孩。

我的小外甥女,现在和思怡走的时候差不多大。

胖嘟嘟的,非常可爱。

十九年前这个3岁小女孩的死,没有人幸免于罪

每天都得到爸爸妈妈哥哥还有保姆非常精心的照料,也是所有亲戚朋友的团宠。

可是思怡呢?

我不能绕过我的良心,当作没有看到过。

我要把这个案子写下来,纪念这个来过世界仅仅3载、又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的小精灵。

她的死,叩问着每一个中国人的良心。

01 李思怡之死--谁之过

2003年6月21日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西路65号院一幢的居民和往常一样在院里聊天、打麻将。

几天来他们一直闻到一股奇怪的“臭味”,令人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开始寻找来源。

找了许久,终于发现“臭味”来自三单元一楼25号。这里住着一名吸毒的单身母亲李桂芳和她三岁的女儿李思怡。

他们想起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这母女二人了,于是立即向家委会主任反映情况。

家委会主任赶到现场,感觉事态不妙,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从阳台进入厨房,再经厨房进入客厅。

进入客厅后,民警发现主卧室的木门的明锁扣被绿色毛线绳拴着。民警将主卧室门上拴锁扣的毛线解开,接着民警试着推主卧室的门,感觉到有阻力,推开一半,发现门后有一具小女孩的尸体。

十九年前这个3岁小女孩的死,没有人幸免于罪

随后进行的尸表检验显示,死者“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高度腐败,腹部及四肢皮革样化,头面部、颈部及会阴部有大量蝇蛆附着……”

解剖检验也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击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检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断李思怡死于饥渴。

说到这里,看过现场照片的康晓光眼圈立刻就红了,他哑着嗓子嗓音颤抖:“惨不忍睹。”

警方、检察院、法院的事后调查显示,案情极为简单。

6月4日,李桂芳的两个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饭。她带上孩子,4个人一起吃了午饭。

半碗白米饭、一碗萝卜排骨汤,这是李思怡吃的最后一顿饭。此时大约是上午11时。

吃饭时3个大人商定去金堂县“找些钱”。之后,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几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还到医院打过针,回家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李桂芳用一条绿毛线绳拴住了主卧室的门,然后锁上房门出去了。此时是下午1点多钟。

到了金堂县后,李桂芳独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两瓶洗发水,保安向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黄小兵赶到超市把李桂芳带回派出所。

凭着警察的职业嗅觉,黄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员,提出要作尿检。黄小兵为此请示副所长王新,得到批准。

尿检结果呈阳性。在第一份笔录中,记录着李桂芳告诉黄小兵,家里只有一个小女孩,无人照看。

黄小兵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尿检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对其实行强制戒毒。王新再次批准。

此时是6月4日下午5时左右。黄小兵也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家里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女孩。

黄小兵还向团结村派出所核实了李桂芳的情况。这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与此案有关的第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穆羽。

王新又请示当时金堂县公安局的值班领导吴仕见。王新给吴仕见的请示报告里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孩,但吴仕见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

这样对李桂芳强制戒毒的手续就齐全了。

晚上22时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押送李桂芳和另一名姓刘的吸毒人员去成都的戒毒所。李桂芳在第一辆警车上,王新做驾驶员。

据李桂芳自己陈述,她拉住车门不肯上车,哀求王新让她先回家安顿孩子。

上车后,她仍不断地请求路过青白江时让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顿好了再跟他们走。她还请求王新给她二姐打个电话,请她帮助照顾一下孩子。

但是,尽管李桂芳不断重复她的请求,就是没人理睬。

从金堂县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经之路。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当她发现车已经过了青白江时,开始用头连续猛撞车门。

在这种情况下,王新终于同意给打电话。李桂芳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

王新让同车的卢晓辉给李桂芳姐姐打电话。卢晓辉打通了电话,但是没人接。

王新又让卢晓辉查到了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这个电话也打通了,接电话的又是穆羽。

此时是6月4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这也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个与此案有关的电话。根据派出所的值班记录和电信局的记录,法庭确认了这次电话。

在这一事件中,团结村派出所两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他们知道李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里的情况,而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家不足200米,距离李桂芳家也仅仅一个街区,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在戒毒所办理完各种手续之后已是6月5日凌晨。在王新离开戒毒所之前,李桂芳再次请求王新落实孩子的事情。王新说已经告诉团结村派出所了。

随后,王新等人返回金堂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同样没有停车。

第二天上午,黄小兵值班。上午9时左右,王新、卢晓辉让黄小兵再与团结村派出所联系,黄小兵回答说联系了。

据黄小兵说,他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但是团结村派出所不承认,电信局也查不到这个电话的记录。

按法律规定,黄小兵应该在三日之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黄小兵没有送。

事发之后,人们发现,这3份通知书还躺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

从6月5日上午直到6月21日傍晚,无论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还是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都无人再过问这件事。

就这样,从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三岁的李思怡一个人被锁在家里。

02 她是怎么慢慢死去的

人们发现,门上有她的手抓过的痕迹,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损伤,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

她可能晚上受到惊吓曾经躲进衣柜。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被小心地放在卫生纸里的状态看,这个小女孩一直在求生,并慢慢死去。

小女孩倒在了卧室门后,幼小的尸身已开始腐烂,据估计可能在死前因为饥渴孤独和恐惧绝望而经历过极为痛苦的挣扎。

正逢夏天高温,屋子里没吃的没水,没有电,陪伴思怡的,只有屋角的一只破旧小熊。

十九年前这个3岁小女孩的死,没有人幸免于罪

经过法医检查,她的小脚已经踢肿了,门后有一块脱落的漆,门上留有数道细细的血痕,右手指甲不同程度损伤,喉咙红肿,衣柜被翻,像是找吃的东西。

卧室窗户前放有一个小凳子,不过窗户没有开开,案发后,成年人开这个窗户也是很费力。

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小心的放在卫生纸里面)的状态,专家认为小女孩生前一直在求生,并慢慢的死去,这种绝望的死比世上任何酷刑都要残忍.

并可能晚上受到惊吓,因为根据痕迹,小女孩晚上似乎曾躲在衣柜,长夜漫漫,无处话凄凉......

邻居们说,孩子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李思怡(音),长得也非常可爱: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头上总是扎着两个小马尾,见了年轻人就喊叔叔阿姨,见了老年人就喊爷爷奶奶,属于那种很乖巧很招人喜欢的小精灵。

可是孩子的身世却非常不幸:她的母亲李桂芳长期吸毒。

约10余年前,李桂芳的前夫因杀了人被判刑,李与前夫离了婚,两人所生的儿子判归前夫抚养,随后李就在社会上晃荡,并染上了毒瘾。

李的社会关系很复杂,小思怡到底是谁的孩子邻居们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个秃顶男人常来看望小思怡,而小思怡叫那人“爸爸”。

但这个“爸爸”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来看过小思怡了.

可怜的小思怡到死都还没有户口,李桂芳所住的房子是其父亲留给她的,全家的生活费靠李桂芳老父亲每月500多元的退休金度日。

自从李父死后,母女俩的生活就变得非常窘迫,常常母女俩一起挨饿。

据说,曾经有一户人家收养过小思怡一段时间,但由于李桂芳常去那里借口要东西,小思怡最后又被送了回来。

邻居们想让和李桂芳还有点来往的李家二姐收养小思怡,可是二姐的老公本来就不喜欢她和李桂芳来往,就算收养了孩子也怕被李桂芳缠上。

有人也曾向儿童福利院反映过小思怡的情况,但儿童福利院的答复是小思怡有母亲不符合收养的条件,最终造成了小思怡没有人认养和接受的结局。

三岁的孩子正是需要营养长身体的时候,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李桂芳为了给孩子补充营养,经常到附近超市或杂货铺偷面包、豆奶,被人抓住了她就哭着求饶......

据在小区里开茶铺的一位妇女称,李平时还是非常疼爱这个女儿,只是手里没钱,不能很好地照顾女儿。

另有几位邻居反映:“李经常离家外出不知干什么,而出门前就把女儿锁在家中......”小思怡就这样天天趴在窗口,满怀希望地等妈妈给她送吃的回来。

福利院拒绝收养她,邻居和亲戚也拒绝收养她,但孩子天真的灵性关不住,她从那扇窗子里看到的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有一片一片的阳光。

小思怡还经常从窗户里探出头来给路人打招呼,有时候也有好心的居民通过那扇窗户递给饥饿的小女孩一些吃的东西,也许是习惯了这种生活,这孩子平时不爱哭闹。

03 我一生中从未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的感觉

姥爷死后,李桂芳是李思怡惟一的依靠。李桂芳没有工作,长期吸毒,还因为贩毒被判刑,案发时仍处于缓刑期。

李桂芳没有工作,除了亲戚和邻居提供的零星援助,其余收入来自偷窃、贩毒以及直接或变相的卖淫。

家委会主任说,李桂芳是全小区最受排斥和鄙视的人。“她的朋友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人,她只和这些社会渣滓来往。”

没有人和她来往,她也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和邻居来往。

当地民政部门以李桂芳吸毒为由拒绝给予她们母女低保待遇;妇联认为,“妇联主要任务是维护妇女的权益,儿童权益保护主要应该由共青团负责”。儿童福利院拒绝接收李思怡,因为她不是孤儿,她还有一个母亲;亲戚拒绝收养她;即使有人想收养孩子,也被她那吸毒的妈妈吓跑了。

李思怡经常被独自锁在家里,经常挨饿,小小年纪就学会隔着铁栏杆向窗外的过往邻居乞讨。

法医的尸检报告也证实,李思怡“发育一般,营养较差”。人们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电力公司停止给她家供电。

无疑,在小思怡死的这件事上,凸显了政府职责和社会福利的不到位。

在监护人明显不能履行职责的时候,偌大一个中国,竟没有一个单位或个人能够担负起对一个孩子的养育责任!

在西方社会,孩子是全社会的公共财产。

明显不能履行职责的父母,都会被立即剥夺监护权,以保障儿童的权益。

再退一万步说,李桂芳固然可恶,但是她又是如何染上毒瘾的?

丈夫杀人入狱,离婚失去孩子,在社会上游荡,交不三不四的朋友,直至失去工作……

没有钱,没有收入,被所有人唾弃看不起,不要说养孩子,连饭都吃不起……

她并不是贪图刺激才吸毒,也不是一开始就十恶不赦。

也许,命运的悲苦让她只能选择用这种方式麻痹自己,直至滑向命运的深渊。

她和她的孩子,理应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援助,可是,一个确凿的事实是,她们没有得到任何援助!

一个社会的文明标志,不在于建了多少高楼大厦,GDP多好多高,而在于对这个社会中最弱者的保护。

一位网友写道:“在一个人类已经从愚昧和粗野的黑暗时代走出来几百年的今天,在食物摆放满了超市、清水充溢了每一根水管的城市里,在一栋住满了人的楼房里,在一个距离警察只有100米的巷道里,在一个母亲恳求警察照料一下她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的跪地哭喊里,让一个三岁的无助生命,慢慢地在饥渴中死去……我一生里从没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觉。”

“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我觉得丢不起这个脸。”

“这样的世界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使人留恋,使人向往?”

04 我们的孩子--李思怡

小思怡的死震惊了公众。

许许多多普通人,在网上自发开展了一场道德自救活动,为小思怡建了纪念网站,很多人甚至自愿绝食一天来体会小思怡的困境,人们写下汹涌如潮的诗歌和挽文。

十九年前这个3岁小女孩的死,没有人幸免于罪

“你在一个酒足饭饱的幸福时代,活活饿死了”

“孩子,如果生是偶然,而死是宿命,

那么你短短的一生,

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误会

……

在你哭泣的时候

世界的耳朵集体丢失了”

“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

我们来叩你天堂之门了

叩门,求你接纳

一个可怜的三岁小女孩

孤苦的灵魂

求你给她一个自由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孤单寂寞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饥饿痛苦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麻木冷漠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害怕恐怖的王国”

一个北京的学者,并没有停留在悲伤和愤慨中,他以一个学者穷根问底的精神,带着许多疑问,专门赴成都实地调查,回来后,泣血写出一本书。他自费印制,送给能看懂的人们。

作者―――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康晓光在书中说:“三岁的小思怡死在门前的一幕始终挥之不去。她要打开门,这是她惟一的生路。门外有什么?门外就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三岁的孩子打不开门,我们在外边装聋作哑。终于,门没有打开,小思怡就死在门后。”

书的扉页上写着“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康晓光说,李家的人都是普通工人,没钱没权也什么文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更不知道去争取,属于典型的社会底层。

而李思怡又是弱者中最弱的人。

政府和社会对她的所有承诺都没有兑现,但是她无能为力,甚至连抗议的可能都没有。

但是,她所蒙受的不公正待遇,她所面对的不利处境,却是所有弱者共同面对的现实。

为无声的人发出呐喊,为无权的人捍卫权利,这是我们面对的,最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从那时起已经过去了十九年。

不知道各项规定有没有更人性化一点,我觉得应该是有改善的。

可是可怜的思怡啊,阿姨真的觉得对不起你。

没有保护好你。

你来到这个世界,却没有得到应该有的照顾,没有尝到过应该有的幸福。

又以这么悲惨的方式离开。

阿姨不能深想,那几天,你有多么害怕,多么难受,多么痛苦。

一想起,就心如刀绞。

可爱的小精灵,愿你好好安眠,愿天堂里不再有饥饿和恐惧。

请帮忙点个赞并转发,让小思怡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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